今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国家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施行、土地交易市场低迷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市财政收支压力艰巨,市本级土地出让收益和矿产资源收入出现短收。为确保年度预算平衡,根据市本级收支情况,拟调减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并调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另外,2022年10月,市本级新增获得自治区财政厅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0400万元。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章“预算调整”有关规定,提出2022年市本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如下:
一、预算调整事项
(一)新增债券安排支出。2022年10月,市本级新增获得自治区财政厅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0400万元,这部分资金计划用于安排我市重点建设项目支出,需调增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400万元。
(二)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4704万元。
(三)调减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81075万元。
(四)调增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8万元。
二、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由1502913万元调整为1408209万元,调减94704万元。具体调整计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小计由986968万元调整为886104万元,调减10086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63813万元调整为57323万元,调减6490万元。
(2)国防支出由1365万元调整为910万元,调减455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由81578万元调整为74450万元,调减7128万元。
(4)教育支出由63221万元调整为62921万元,调减300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由8907万元调整为8653万元,调减254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67857万元调整为66777万元,调减1080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由165932万元调整为165004万元,调减928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由120206万元调整为109693万元,调减10513万元。
(9)农林水支出由54321万元调整为51991万元,调减2330万元。
(10)交通运输支出由10380万元调整为8851万元,调减1529万元。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由109510万元调整为92366万元,调减17144万元。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由5958万元调整为5838万元,调减120万元。
(1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由1972万元调整为1337万元,调减635万元。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由6178万元调整为5546万元,调减632万元。
(15)其他支出由122182万元调整为70856万元,调减51326万元。
2.转移性支出由515945万元调整为522105万元,调增6160万元。具体调整计划是:
(1)上解上级支出由30891万元调整为24639万元,调减6252万元。
(2)补助下级支出由317930万元调整为330342万元,调增1241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由1020762万元调整为780087万元,调减240675万元。具体调整计划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由408797万元调整为240434万元,调减168363万元。
2.其他支出由288031万元调整为328431万元,调增40400万元。
3.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由557万元调整为616万元,调增59万元。
4.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由5334万元调整为6706万元,调增1372万元。
5.调出资金由114143万元调整为0万元,调减114143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调整。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由531234万元调整为531272万元,调增38万元。具体调整计划如下: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由7607万元调整为7645万元,调增38万元。
作上述调整后,2022年预算收支平衡。如果全年收入实现超收,市财政将根据实际情况把超收收入依法用于冲减赤字或者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重大事项说明
(一)调整专项债券项目。
根据提高市本级债券支出进度的要求,经上报自治区,原则上同意调整2022年新增政府债券项目资金用途的有关事项。结合重新安排债券项目的情况,具体调整事项包括:调减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智能制造装备与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债券资金6700万元,调整为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表面处理项目6700万元;调减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高端铜精深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债券资金6000万元,调减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富稀贵金属再生产业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项目债券资金4800万元,调整为梧州再生园区基础设施(扩园二期)建设项目10800万元。
(二)市本级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和调减年内无法支出的上年结转资金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财预〔2022〕126号)和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我们依据市直预算单位2022年1—9月预算安排支出进度考核结果和截至2022年10月底上年结转资金支出执行情况,将2022年1—9月支出进度未达序时进度比例和上年结转资金余额作为参考和计算依据,压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8540万元,调减预计今年内无法形成实际支出的上年结转资金992万元。
(三)市本级收回结余结转资金重新安排项目支出的说明。
根据《梧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梧州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梧财预〔2017〕4号)和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加快盘活资金预算执行的要求,我们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中重新安排项目支出12934万元,用于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急需推进的民生事业项目支出。
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支出虽然不属于调整预算范围,但按相关规定,重大资金安排使用须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并接受监督。因此,特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使用情况作为需要说明的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说明。
2022年市本级预算第二次调整
方案(草案)的说明
—2022年12月29日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覃震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钟畅姿市长委托,现就2022年市本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说明如下:
今年以来,我市财政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克服各种困难,努力调整支出结构,千方百计确保工资发放、政权运转和各项重点支出,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但受经济下行、国家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施行、土地交易市场低迷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市财政收支压力艰巨,市本级土地出让收益和矿产资源收入出现短收。为确保年度预算平衡,根据市本级收支情况,拟调减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并调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另外,2022年10月,市本级新增获得自治区财政厅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0400万元。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章“预算调整”有关规定,提出2022年市本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如下:
一、预算调整内容及理由
(一)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新增债券安排支出情况。2022年10月,市本级新增获得自治区财政厅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0400万元。这部分资金计划用于安排我市重点建设项目支出,需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0400万元。
2.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截至11月,我市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4226684万元,自治区下达我市新增债务限额65548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826808万元,自治区下达新增一般债务限额7060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399876万元,自治区下达新增专项债务限额584876万元。截至11月,市本级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2681030万元,自治区下达新增债务限额28713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82060万元,自治区下达新增一般债务限额856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598970万元,自治区下达新增专项债务限额278570万元。
3.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截至11月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413608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74610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389984万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62748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3475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592739万元。
全市各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二)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4704万元。
一是因市本级土地出让收益和矿产资源收入出现短收,为确保收支平衡,需调减“三保”外的非亟需支出110216万元。二是需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12万元,其中:市直调增龙圩区财力补助、城区固定企业补助等补助下级支出12412万元,临港开发区调增化债支出和支持再生铜企业发展支出3100万元。
(三)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81075万元(不含调增专项债券支出40400万元,已在上文第1点反映,此处不再重复计算)。
一是预计土地出让价款收入短收,为确保收支平衡,调减城乡社区支出和调出资金282506万元。二是市本级新增专项债券需调增发行费用支出59万元。三是需调增基础设施建设对下补助资金1372万元。
(四)调增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8万元。
具体为工伤保险基金支出调增38万元。
二、预算调整事项依据
根据预算法第七章第六十七条规定,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1)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2)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3)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4)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
根据预算法第七章第六十八条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一般不制定新的增加财政收入或者支出的政策和措施,也不制定减少财政收入的政策和措施;必须作出并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应当在预算调整方案中作出安排。
因此,市本级预算执行中发生的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调减重大支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等四个事由,需要依法进行预算调整。
三、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结合本级预算支出调整情况,拟提出2022年市本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预计完成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预计完成1408209万元,较预算第一次调整数1502913万元减少94704万元。其中,由于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对开发区财政收入缴库级次进行了调整,因此预算第一次调整时,按照2022年9—12月开发区财政收入以新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的缴库级次缴库,调整了市直和开发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收入缴库级次参数比例于2022年10月完成设置,因上述时间差,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以下简称粤桂开发区)和梧州临港经济区(以下简称临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报表数较预算第一次调整数预计增加4604万元,粤桂开发区和临港开发区结算补助收入减少4604万元,同时,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报表数相应减少4604万元,市直结算补助支出减少4604万元,上述变动属于市本级内部调整事项,不反映在市本级合计调减数94704万元中。具体调整计划如下:
(1)增值税预计完成80670万元,较预算第一次调整数79386万元增加1284万元。主要是受增值税回补因素影响,预计四季度增值税增加。
(2)企业所得税预计完成14182万元,较预算第一次调整数13800万元增加382万元,主要是粤桂开发区四季度企业所得税增加。
(3)契税预计完成13559万元,较预算第一次调整数12099万元增加1460万元。主要是开发区四季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数量增加,导致契税增收。
(4)专项收入预计完成26258万元,较预算第一次调整数25063万元增加1195万元。主要是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预计增加310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预计增加885万元。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计完成37225万元,较预算第一次调整数38425万元减少1200万元。主要包括:临港开发区年初预计可实现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短收。
(6)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预计完成478311万元,较预算第一次调整数481884万元减少3573万元,主要是自治区清算2022年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和其他退税减税降费专项资金,扣回多下达的补助3573万元,其中:扣减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4069万元,追加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496万元。
(7)调入资金预计完成156268万元,较预算第一次调整数250520万元减少94252万元。一是市直预计市本级土地收益减少,导致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减少114143万元;二是市直通过盘活财政专户资金等措施,增加从其他资金调入18791万元;三是临港开发区增加从其他资金调入1100万元。增减相抵后,减少9425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调整。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由1502913万元调整为1408209万元,调减94704万元。一是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为确保收支平衡,需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10216万元。二是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12万元,其中:市直调增龙圩区财力补助、城区固定企业不住等补助下级支出12412万元,临港开发区调增化债支出和支持再生铜企业发展支出3100万元。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小计由986968万元调整为886104万元,调减100864万元。构成情况:调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8540万元(见附表5),调减预计今年内无法形成实际支出的上年结转资金992万元(见附表6),调减从“收回存量资金”重新安排的项目支出12934万元(见附表7),调减“三保”外的非亟需年初预留项目支出80170万元,调减年初预留开发区改革专项经费1328万元;以上共形成调减支出103964万元。临港开发区调增化债支出1100万元,调增支持再生铜企业发展支出2000万元;以上共形成调增支出3100万元。增减相抵后,调减100864万元。具体调整计划如下: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63813万元调整为57323万元,调减6490万元。主要是调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380万元,调减预计今年内无法形成实际支出的上年结转资金12万元,调减“三保”外的非亟需年初预留项目支出6098万元(包括重点项目前期费2000万元、数字经济合作项目3000万元、数据化建设项目574万元、招商经费472万元、财税部门体制改革地方保障经费52万元)。
②国防支出由1365万元调整为910万元,调减455万元。主要是调减“三保”外的非亟需年初预留项目支出455万元(驻梧部队经费补助455万元)。
③公共安全支出由81578万元调整为74450万元,调减7128万元。主要是调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6612万元,调减预计今年内无法形成实际支出的上年结转资金359万元,调减“三保”外的非亟需年初预留项目支出157万元(包括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经费107万元、社会公共安全经费50万元)。
④教育支出由63221万元调整为62921万元,调减300万元。主要是调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292万元,调减预计今年内无法形成实际支出的上年结转资金8万元。
⑤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由8907万元调整为8653万元,调减254万元。主要是调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197万元,调减预计今年内无法形成实际支出的上年结转资金57万元。
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67857万元调整为66777万元,调减1080万元。主要是调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175万元,调减预计今年内无法形成实际支出的上年结转资金341万元,调减“三保”外的非亟需年初预留项目支出564万元(包括慰问经费236万元、社会保障配套资金支出328万元)。
⑦卫生健康支出由165932万元调整为165004万元,调减928万元。主要是调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436万元,调减预计今年内无法形成实际支出的上年结转资金25万元,调减“三保”外的非亟需年初预留项目支出467万元(社会保障配套资金支出467万元)。
⑧城乡社区支出由120206万元调整为109693万元,调减10513万元。主要是市直调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178万元、调减“三保”外的非亟需年初预留项目支出11435万元(包括城市建设资金1400万元、城区社会停车场及配套综合提升等其它专项支出8707万元、开发区改革专项经费1328万元),临港开发区调增化债支出1100万元。
⑨农林水支出由54321万元调整为51991万元,调减2330万元。主要是调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30万元,调减预计今年内无法形成实际支出的上年结转资金31万元,调减“三保”外的非亟需年初预留项目支出2269万元(防洪堤建设用地等项目经费2269万元)。
⑩交通运输支出由10380万元调整为8851万元,调减1529万元。主要是调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79万元,调减预计今年内无法形成实际支出的上年结转资金4万元,调减“三保”外的非亟需年初预留项目支出1446万元(包括机场、航线、燃油补贴资金1343万元,取消养路费收入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安排的专项支出103万元)。
⑪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由109510万元调整为92366万元,调减17144万元。主要是市直调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3万元、调减预计今年内无法形成实际支出的上年结转资金141万元、调减“三保”外的非亟需年初预留项目支出19000万元(国企注资支出19000万元),临港开发区调增支持再生铜企业发展支出2000万元。
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由5958万元调整为5838万元,调减120万元。主要是主要是调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111万元,调减预计今年内无法形成实际支出的上年结转资金9万元。
⑬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由1972万元调整为1337万元,调减635万元。主要是调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1万元,调减“三保”外的非亟需年初预留项目支出634万元(包括冻猪肉、生猪活体储备费用134万元,储备粮储备、收购、轮换出库费用、价差补贴、贷款利息补贴等专项经费500万元)。
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由6178万元调整为5546万元,调减632万元。主要是调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32万元,调减“三保”外的非亟需年初预留项目支出600万元(市消防救援支队经费补助600万元)。
⑮其他支出由122182万元调整为70856万元,调减51326万元。主要是调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14万元,调减预计今年内无法形成实际支出的上年结转资金5万元,调减“三保”外的非亟需年初预留项目支出38373万元(包括自收自支出单位非税安排的支出393万元、预计年内无法形成实际支出的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1700万元、预计年内无法形成实际支出的行政事业单位专项经费4145万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资金4000万元、产业引导基金4135万元、预计年内无法形成实际支出的预留人员性支出24000万元),调减从“收回存量资金”重新安排的项目支出12934万元(见附表7)。
(2)转移性支出由515945万元调整为522105万元,调增6160万元。具体调整计划是:
上解支出由30891万元调整为24639万元,调减6252万元。主要为:受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停征影响,预计集中城建税减少上解160万元;国产化上解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6092万元。另外,粤桂开发区调增教育两费附加、2021年增值税留抵退税园区应负担部分等上解支出4975万元和临港开发区调增教育两费附加上解支出382万元(同时调增市直上解收入,属于市本级内部调整事项,不反映在市本级合计调增数中)。
补助下级支出由317930万元调整为330342万元,调增12412万元。具体包括:市本级当年新增安排龙圩区财力补助7000万元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配套412万元,新增安排万秀区、长洲区固定企业补助5000万元(见附表4)。另外,市直新增安排临港开发区支持再生铜企业发展补助2000万元(同时调增临港开发区结算补助收入,属于市本级内部调整事项,不反映在市本级合计调增数中)。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预计完成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预算收入总计预计完成780087万元,较预算第一次调整数1020762万元减少240675万元。具体是: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完成235000万元,较预算第一次调整数516134万元减少281134万元。主要是土地交易市场低迷造成了短收。
(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预计完成25119万元,较预算第一次调整数25060万元增加59万元。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单位上缴的发行费。
(3)专项债务收入预计完成426470万元,较预算第一次调整数404100万元增加22370万元。主要是:一是自治区新增转贷市本级专项债券40400万元,需调增发行新增专项债券收入40400万元;二是因财政部广西监管局核查发现市本级部分2020年专项债券存在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自治区财政厅于2022年10月收回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江北片区食品医药产业园配套工程债券资金18030万元,需调减发行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8030万元;增减相抵后,专项债务收入增加22370万元。
(4)调入资金预计完成18030万元,较预算第一次调整数增加18030万元。主要是粤桂开发区被收回的债券资金18030万元拟由项目业主单位上缴归还粤桂开发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调整。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由1020762万元调整为780087万元,调减240675万元。具体调整计划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由408797万元调整为240434万元,调减168363万元。主要是:市直预计土地出让价款收入短收,相应调减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90826万元,另外,调增市国有企业化债支出54619万元,增减相抵后,实际调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6207万元;市直预计土地收益短收,因此相应调减根据土地收益计提安排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5000万元;临港开发区新增2022年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收入2844万元,相应调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844万元。增减相抵后,城乡社区支出调减168363万元。
(2)其他支出由288031万元调整为328431万元,调增40400万元。主要是因为获得自治区转贷市本级新增专项债券增加,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需增加40400万元(专项债券具体项目支出安排见附表9)。
(3)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由557万元调整为616万元,调增59万元。主要是因为获得自治区转贷市本级新增专项债券增加,相应需增加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4)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由5334万元调整为6706万元,调增1372万元。主要是新增安排长洲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372万元,临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844万元(同步调增临港开发区补助收入和城乡社区支出,属于市本级内部调整事项,不反映在市本级合计调增数中)。
(5)调出资金由114143万元调整为0万元,调减114143万元。主要是预计市本级土地收益减少,为使收支平衡,相应减少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
(三)社保基金预算调整。
1.社保基金预算收入调整。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由562176万元调整为562617万元,调增441万元。具体是:
(1)工伤保险基金收入由6051万元调整为6355万元,调增3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三季度末保费收入和预计2022年一次性收入情况,预计2022年保费收入执行数6200万元,对比预算第一次调整调增300万元。二是其他收入调增4万元,为滞纳金、跨年度退回的多领待遇。
(2)失业保险基金收入由13360万元调整为13497万元,调增137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调增137万元,包含滞纳金收入及收回以前年度多发待遇。
2.社保基金预算支出调整。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由531234万元调整为531272万元,调增38万元。具体是: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由7607万元调整为7645万元,调增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其他支出调增4万元,是退回以前年度多缴保险费收入。二是上解上级支出调增34万元,是我市2021年征缴收入5043万元,需按当地上年度工伤保险费征缴总额的10%提取上解工伤储备金,因此上解上级支出由原来的470万元调整至504万元。
3.社保基金预算年末滚存结余调整。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年末滚存结余由615380万元调整为615783万元,调增403万元(收入调增441万元-支出调增38万元)。
四、重大事项说明
(一)调整专项债券项目。
根据提高市本级债券支出进度的要求,经上报自治区,原则上同意调整2022年新增政府债券项目资金用途的有关事项。结合重新安排债券项目的情况,具体调整事项包括:调减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智能制造装备与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债券资金6700万元,调整为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表面处理项目6700万元;调减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高端铜精深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债券资金6000万元,调减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富稀贵金属再生产业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项目债券资金4800万元,调整为梧州再生园区基础设施(扩园二期)建设项目10800万元。
(二)市本级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和调减年内无法支出的上年结转资金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财预〔2022〕126号)和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我们依据市直预算单位2022年1—9月预算安排支出进度考核结果和截至2022年10月底上年结转资金支出执行情况,将2022年1—9月支出进度未达序时进度比例和上年结转资金余额作为参考和计算依据,压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8540万元,调减预计今年内无法形成实际支出的上年结转资金992万元。
(三)市本级收回结余结转资金重新安排项目支出的说明。
根据《梧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梧州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梧财预〔2017〕4号)和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加快盘活资金预算执行的要求,我们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中重新安排项目支出12934万元,用于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急需推进的民生事业项目支出。
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支出虽然不属于调整预算范围,但按相关规定,重大资金安排使用须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并接受监督。因此,特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使用情况作为需要说明的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说明。
2022年市本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附表1-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