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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梧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 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2-11 19:45:08 作者 : 本站编辑 来源 : 本站原创 浏览 : 31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与市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提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对我市的经济发展和财政运行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积极财政政策,积极挖潜增收,及时调整完善预算收支安排,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市财政经济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在全力保障“三保”支出和重点领域支出的同时,保持预算平衡和财政稳定运行。

经过艰苦努力,全市财政收入完成134.84亿元,增长9.4%,超出年初预期目标4.4个百分点,增幅对比年初预期接近翻一番水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87亿元,增长3.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增长5.2%。从五年中长期看财政经济,财政收入增幅由2017年的-5.8%转为2021年的9.4%,提速换挡连续四年正增长,预计2022年将继续保持良好态势更上台阶突破五连增。在收入增长实现新飞跃的同时,收入质量同步实现新提升,2021年全市非税收入占比下降至45.1%,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占比保持三连降。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93.7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8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60.77亿元(含税收返还),上年结余收入11.56亿元,调入资金26.1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6.07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86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14.14亿元,向国际组织借款收入0.0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7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77.4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8.8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43亿元,调出资金0.45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5.78亿元。

收支相抵,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16.27亿元后,全年收支平衡。

(1)全市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87亿元,完成代编年初预算(以下简称“完成预算”)97.6%。其中:税收收入43.3亿元,增长5.2%,增长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因素影响,税收基数较小,2021年以来全市经济复苏加快,再加上工业高速发展和不锈钢产业带动,税收收入呈增长态势;非税收入35.57亿元,增长2.1%,增长主要原因是:受增值税增加等原因影响,教育两费附加费增幅明显,再加上蒙山县增加林场处置、停车场收费收入,以及苍梧县增加资产处置收入。

(2)全市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8.81亿元,完成预算的116.7%,超出预算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年中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影响。重点支出情况如下:农林水支出34.47亿元,增长0.4%,其中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0亿元,下降10.9%(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下降主要为上级转移支付同比减少0.62亿元);教育支出52.98亿元,增长0.7%;科学技术支出4.4亿元,增长14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2亿元,下降3.9%。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不含转贷城区和市管县藤县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不含转贷)121.2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3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7.74亿元,县(市、区)上解收入1.3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8.92亿元,调入资金17.63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08.2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0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05亿元,补助下级(不含转贷)支出6.78亿元,转贷一般债券支出0.44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6亿元,调出资金0.33亿元。

收支相抵,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支出12.95亿元后,全年收支平衡。

(2)含转贷城区和市管县藤县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含转贷)174.7亿元,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不含转贷)121.22亿元相比,相差53.48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含转贷)161.75亿元,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不含转贷)108.27亿元相比,相差53.48亿元。收支均相差53.48亿元,均为上级下达补助资金通过市本级再转贷城区和市管县藤县资金。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增减变动情况。

市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38亿元,完成预算的83.1%。其中:税收收入18.33亿元,增长7.1%(增长原因同上);非税收入17.05亿元,下降20.2%,下降原因主要是:龙圩区土地增减挂收入同比减少。

市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07亿元,完成预算的99.7%。重点支出情况如下:农林水支出9.75亿元,增长35.8%,其中: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0.06亿元,增长11.8%,不含对下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教育支出8.26亿元,增长2.7%;科学技术支出1.48亿元,增长9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7亿元,下降7.5%,主要是:市本级养老缺口补助减少,但已及时足额保障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卫生健康支出19.28亿元,增长196.1%,主要是自治区下达转移支付大幅增加。

3. 预备费执行情况。

市本级预算安排预备费0.82亿元,年终结余0.82亿元,用于平衡全年预算。

4.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0.62亿元(其中:“三公”经费0.24亿元、会议费0.1亿元、培训费0.28亿元)。据初步统计,2021年全年支出0.54亿元,2021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计全年支出数比2020年决算数减少0.05亿元,其中,“三公”经费支出0.2亿元,比2020年决算数减少0.02亿元。2021年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亿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3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12亿元,会议费0.1亿元,培训费0.24亿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亿元。

5. 对县(市、区)转移支付执行情况。市本级对下级转移支付支出(含转贷)60.26亿元。其中:市本级对下级转移支付支出(不含转贷)6.78亿元,下降3.1%,下降主要是:龙圩区土地增减挂收入减少,补助下级支出相应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43.09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0.74亿元,完成预算的90%;上级补助收入1.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32亿元;调入资金0.43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6.7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50.59亿元,置换专项债券6.01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0.1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33.72亿元。其中: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5.05亿元,完成预算的170.6%,超出预算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年中下达的专项债券资金量较大;调出资金21.86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81亿元。

收支相抵,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支出9.37亿元后,全年收支平衡。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不含转贷城区和市管县藤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不含转贷)108.8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8.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5.9%;上级补助收入(不含转贷)0.3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38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6.83亿元;调入资金0.33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不含转贷)104.72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6.27亿元,完成预算的170.9%(超出预算原因同上);补助县(市、区)支出0.55亿元;调出资金16.83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47亿元;转贷县(市、区)专项债券支出15.6亿元。

收支相抵,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支出4.10亿元后,全年收支平衡。

(2)含转贷城区和市管县藤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含转贷)109.83亿元,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不含转贷)108.82亿元相比,相差1.01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含转贷)105.73亿元,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不含转贷)104.72亿元相比,相差1.01亿元。收支均相差1.01亿元,均为上级下达补助资金通过市本级再转贷城区和市管县藤县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26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2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04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3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1亿元,调出资金0.12亿元。

收支相抵,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支出0.03亿元后,全年收支平衡。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13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03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2亿元,调出资金0.08亿元。

收支相抵,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支出0.03亿元后,全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68.8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8%,增长5%。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55亿元,增长6.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25亿元,下降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26亿元(含生育保险),增长13.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99亿元,增长1.9%;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49亿元,增长94%,增幅较大原因:一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实施工伤保险缴费减免政策,在原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降50%,2021年调整为下降20%,因而使得2021年保费收入同比大幅度增长;二是随着缴费基数、缴费人数的增长,保费收入也有所增加;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31亿元,增长69%,增幅较大原因:一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实施失业保险政策性免征,造成2020年保费收入大幅度减少;二是随着缴费基数、缴费人数的增长,保费收入也有所增加;三是教育系统补缴了历年失业保险欠费和滞纳金。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65.16亿元,完成预算的99.1%,增长3.1%。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7亿元,增长9.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68亿元,增长3.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58亿元(含生育保险),增长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6.16亿元,增长4.1%;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67亿元,增长27.6%,增幅较大原因:一是申请工伤待遇人数增长,二是工亡待遇、丧葬补助待遇等人均待遇提标;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37亿元,下降36.5%,降幅较大原因为:2020年受疫情影响,实施失业保险缴费政策性减免,造成2021年稳岗返还补贴支出相应减少。

收支相抵,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结余3.69亿元,年终滚存结余74.71亿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50.7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增长5.5%。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5亿元,下降6.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27亿元,下降2.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26亿元(含生育保险),增长13.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99亿元,增长1.9%;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49亿元,增长94%(增幅较大原因同上);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31亿元,增长69%(增幅较大原因同上)。

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49.3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增长3.1%。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84亿元,增长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71亿元,增长7.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58亿元(含生育保险),增长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6.16亿元,增长4.1%;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67亿元,增长27.6%(增幅较大原因同上);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37亿元,下降36.5%(增幅较大原因同上)。

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结余1.44亿元,年终滚存结余58.08亿元。

(五)政府债务举借、安排使用和偿还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21年,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356.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75.4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81.5亿元。分级次情况如下: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39.3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7.3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32.04亿元;各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117.5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8.1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9.46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21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349.7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9.1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80.59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34.8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3.3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31.5亿元。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3.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全市通过自治区获得发行新增债券52.45亿元。其中:市本级26.6亿元,主要用于教育、医疗卫生、产业园区、社会领域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县(市、区)25.85亿元,主要用于公路、农林水利、棚户区改造、公立医院、产业园区、社会领域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

4.再融资债券发行情况。

2021年,全市通过自治区申报发行再融资债券20.25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14.14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6.11亿元,主要用于偿还2021年到期的政府债券本金,其中:市本级使用14.49亿元,县(市、区)使用5.76亿元。

5.政府外贷情况。

全市通过自治区申报并获得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世界银行)0.37亿元,均为藤县举借,主要用于扶贫示范项目支出。

6.政府债务还本情况。

2021年,全市政府债务还本额22.4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15.65亿元,专项债务还本6.8亿元。2021年,市本级政府债务还本额16.0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10.6亿元,专项债务还本5.47亿元。以上到期债务本金均已如期偿还。

7.政府债务付息情况。

2021年,全市一般债务付息支出5.85亿元,一般债务利息支出率2.3%;专项债务付息支出5.52亿元,专项债务利息支出率6.2%。全市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全市各级债务利息支出率均未超过10%。

2021年,市本级一般债务付息支出3.54亿元,一般债务利息支出率4%;专项债务付息支出4.37亿元,专项债务利息支出率6.5%。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21年预算执行数均是初步预计数,具体执行情况见预算执行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六)2021年主要财政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21年,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以及市委的决策部署,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要求,全面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常抓不懈,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精准有效,全面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在抓“六稳”促“六保”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兜住了民生底线,保障了重点支出,稳住了经济大盘。

1.着力提质增效,全力以赴完成全年目标。

一是圆满完成全年收入目标。提前做好全年组织收入谋划,全力狠抓每月、每季度收入工作,掌握完成目标的主动权。全市财政收入完成134.84亿元,同比增收11.56亿元,增长9.4%,超出年初预期目标的4.4个百分点。二是着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财源建设,厚植骨干财源,培育新兴财源。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完成43.3亿元,同比增收2.13亿元,增长5.2%。

2.围绕中心工作,统筹资金着力保障重点支出

一是压实责任,大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认真研究上级资金投向,加强与主管部门、项目单位的沟通协调,抢抓机遇,积极策划项目,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全市争取到一般公共预算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54.86亿元,同比增加0.01亿元,剔除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一次性补助资金后,同比增加2.6亿元,增长1.7%。二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我市产业振兴、工业崛起,通过年初预算安排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资金0.8亿元,用于支持服务业企业入库奖励、科技发展升级改造、六堡茶产业发展等工作;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农林水资金3.02亿元,同比增长12.2%,其中:市本级年初财政预算安排乡村振兴资金0.8亿元,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区(田园综合体)创建、农业农村补短板以及农业产业扶持;落实我市党史基地维修提升工程资金,其中安排大同酒店修缮经费、广西特委旧址修缮、韦拔群纪念馆修缮经费0.05亿元;争取自治区支持我市党史基地维修资金0.06亿元。

3.坚持节用为民,尽力而为提高民生水平。

一是坚持过“紧日子”,集中将有限财力优先用于民生领域。在编制市直2021年部门预算时,按照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在2020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基础上压减10%的要求,压减项目支出0.77亿元,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严格把关“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市直财力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24亿元,同比下降5%。市直财力安排“三公”预算连续5年下降5%以上。启动清理部门预算单位存量资金工作,收回市直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0.63亿元。二是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在稳重点群体就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不动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助推乡村振兴、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确保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和及时拨付。全市民生支出完成202.4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8.2%。

4.强化综合施策,发挥财政资金惠企利民实效。

一是加大直达资金支出力度,严格规范资金使用,设立直达资金的绩效目标和指标,促进资金精准高效使用,发挥直达资金惠企利民作用。我市共收到2021年中央财政直达资金58.5亿元,完成支出55.87亿元,支出进度95.5%。由于直达资金管理工作成效突出,在5月全区财政运行调度视频会议上作经验发言。二是抢抓自治区支持工业振兴,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的政策机遇,指导各级申报专项债项目,2021年全市获得自治区安排的项目51个,争取政府新增债券52.45亿元,同比增加13.43亿元、增长36.1%,其中:新增一般债券项目11个,获得债券资金1.86亿元;新增专项债券项目36个,获得债券资金50.59亿元。其中76%投向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领域,12%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卫生健康、教育等社会事业,12%投向农林水利领域。2021年新增债券额度再创新高,持续保障全市各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对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坚持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据最新统计,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6.23亿元。

5.创新投入方式,调动各类资源为财政赋能。

持续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打出财政贴息、引入社会资本等系列组合拳,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一是积极落实“桂惠贷”贴息政策,做好市本级配套资金筹措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持、引导、撬动作用,直接帮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1年市本级安排“桂惠贷”财政贴息资金0.29亿元。二是大力推进全市PPP项目落地建设,截至目前,我市有15个PPP项目列入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总投资133.02亿元。其中市本级的7个管理库项目全部落地开工,实现落地率100%。三是充分发挥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投入乡村振兴,放大财政支农政策效应。截至12月末,全市开展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1197户,完成任务127.21%,担保户数592户,授信金额2.01亿元,担保贷款在保户数2810户,在保余额8.85亿元,在保户数全区排名第一,在保余额全区排名第三。

6.注重改革创新,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一是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市与城区(园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出台交通、自然资源等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进一步理顺市以下财政管理关系。二是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工作,除涉密单位外,2021年梧州市市直部门91个,市直部门所属单位209个,全部完成了预算公开工作。三全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部上线成功,标志着我市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迈上新台阶。四是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改革,政府采购实现电子开评标“文件无纸化、标书在线传、开标不见面、系统辅助评、过程全留痕”的全流程网上办理模式,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五是县域经济发展更上新台阶,多项财政工作获得自治区奖励。2021年市本级财政因帮扶县域经济发展,获得奖励资金0.23亿元;藤县获得2020年度广西高质量发展进步县奖励资金0.3亿元;蒙山县获得农村综合性改革全国试点激励资金0.5亿元;苍梧县、藤县、蒙山县做好培植财源、优化收入结构、提高财政自给率等工作,财政管理工作成效明显,分别获得自治区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奖励资金0.2亿元;苍梧县、藤县在2020年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直达资金使用管理、财政预算执行、提高收入质量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好,分别获得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奖励资金0.05亿元。

7.树立底线思维,千方百计防范重大风险。

一是兜住基层“三保”底线。坚持把“三保”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确保“三保”作为预算安排的重中之重。据统计,2021年全市县级“三保”支出需求111.56亿元,各级“三保”支出均已足额安排预算。二是加强库款管理。通过与人民银行共同建立地方库款联合监测工作机制,对“三保”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介入、早解决,防范支付风险。三是狠抓债务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债务动态监测工作,杜绝发生新增隐性债务问题。截至目前,全市没有发生新增隐性债务情况。全年全市没有发生新增隐性债务情况,完成了2021年度化债任务。

2021年全市财政虽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但财政运行中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经济发展面临的不确定性加大,税收收入增长拉动财政收入质量提升的力道不足,预算平衡难度加大,紧平衡特征进一步凸显。一些项目储备不足、前期准备不充分不到位,影响了扩大有效投资等相关政策的落实;一些领域存量项目的资金安排固化僵化问题依然存在,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力度还需加大;部分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到位,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质量有待提升;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保险待遇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长期平衡压力不断增大。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2022年经济形势研判

2022年我市经济环境依然错综复杂,中央、自治区、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深入分析了当前经济形势,全面部署了2022年财政工作,为我市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财政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客观、全面、辩证、积极地看待当前的财税经济形势,既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又坚定必胜信心,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推动财政改革发展守正创新、行稳致远。

1.挑战与机遇并存。

从挑战看:国际形势仍然复杂多变,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影响仍在持续,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从机遇看:一是随着一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地见效,我市经济恢复性增长,将为财政增收提供基本支撑。二是西部陆海新通道上升为国家战略,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等一批国家级重大开放平台推进建设。三是自治区党委在“十四五”时期对梧州的要求依然是“东融”,“打造珠江—西江经济带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东融’枢纽门户城市,加快建好广西东大门”,已经写入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

2.压力与动力同在。

从压力看:一是当前我市工业基础仍然薄弱,实体经济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较慢。二是我市财政收入税收占比偏低,且非税收入中一次性收入比重较大。三是各领域财政支出刚性较强,特别是工业振兴、乡村振兴、债务偿还等重点支出需要保障,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从动力看:随着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重大产业项目投产达产、新动能新业态加快发展将为财政增收拓宽税源基础。一是企稳向好态势不断增强。二是支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增强。三是改革开放加快推进。

综合研判,全市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24亿元,同比2021年执行数增长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225.8亿元,同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增长1.9%。

(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2年全市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要求,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就业等政策协调联动,注重跨周期和逆周期调控有机结合,政策发力适当靠前,提升政策整体效能;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持续支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促进经济运行稳健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在打造“一极三城”,建设“四个梧州”上取得新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2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将坚持以下原则:一是贯彻落实新的减税降费,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二是保持适当支出强度,提高支出精准度。三是合理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四是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五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节俭办一切事业。六是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

(三)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249.2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1.24亿元,增长3%。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49.2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25.8亿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长1.9%,支出继续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环保、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领域倾斜,重点支持改善民生和经济稳增长促发展。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市本级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132.1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0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3.06亿元,县(市、区)上解收入0.7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2.95亿元,调入资金16.96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1.41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0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9.21亿元,增长4.8%;非税收入17.81亿元,增长4.4%,增长主要是受增值税增加等原因影响,教育两费附加费增幅明显,再加上水利建设基金征收,相应非税收入增加。

(2)市本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132.1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5.64亿元,比2021年预算数下降4.1%,下降主要是自治区提前下达2022年转移支付资金和税收返还收入同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上解上级支出3.0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30.71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75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64亿元,用于债务付息支出3.68亿元,其余81.96亿元重点用于兜牢“三保”支出,保障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环保、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支出,落实中央、自治区出台的各项增支政策,以及市委确定的重点事项。

预备费安排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0.6亿元,同比减少0.22亿元,主要是:预计市本级2022年土地出让收入下降,可用财力下降,随之安排的预备费下降。2022年安排的预备费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需要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市对县(市、区)转移支付补助安排情况。市对县(市、区)转移支付支出安排30.71亿元。

3.重点财政政策和重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加大各类资金统筹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盘活用好存量资金,优先保障重大战略、重要改革和重点任务。单位非财政拨款收入可以满足支出需要的,除有明确支持政策外,原则上不再安排财政拨款。二是大力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全面整合预算管理各环节业务规范,推动实现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资产、政府采购等各项业务全面贯通。三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加强重点支出安排,以大项目促进大投资、推动大发展、展示大作为,奋力闯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不断增强发展后劲。重点支出主要安排情况:统筹安排乡村振兴资金(含衔接资金)0.8亿元;城市维护建设支出0.83亿元;教育两费附加收入支出1.2亿元;社会保障配套资金支出1.01亿元;产业振兴资金8.67亿元,其中: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资金(含孵化器种子资金)1亿元、国企注资支出3亿元、支持工业等发展支出3.67亿元、产业引导基金1亿元;重点项目前期费(含数字经济合作项目)0.83亿元;续建工程款(含业务用房搬迁经费)1.4亿元,机场航线、燃油补贴资金1亿元;预留开发区改革专项经费2.91亿元等。

另外,自治区下达市本级森林植被恢复费0.84亿元将主要投向于六堡茶产业支出,全力支持六堡茶特色产业发展。

除以上重点支出外,全市各级财政继续加强对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优抚安置、救灾应急、民族宗教、工青妇、外事侨务、民主党派工商联、科协、残联、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统计测绘、水利气象等各项事业发展的经费保障。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94.8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1.1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2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9.37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12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94.64亿元。其中,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7.02亿元,调出资金24.42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2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23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63.8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5.5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0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11亿元,专项债务收入3.12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63.8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5.96亿元,调出资金14.17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2亿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支出0.53亿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2.46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2亿元,上级补助和上年结余收入0.04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2.46亿元。其中: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66亿元,调出资金1.8亿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1.8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7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0.04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1.8亿元。其中: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56亿元,调出资金1.24亿元。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77.19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26亿元,增长20.6%,增幅较大主要是:预计参保人数增多,选择按高档次缴费的人员也有所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亿元,增长5.9%。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76亿元(含生育保险),增长19%,增幅较大主要为:一是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明显,企事业单位加快复工复产,流动就业人员逐渐增多,以2021年全年掌握数据预测,预计2022年参保人数比2021年年初预期增多1万人;二是医保、税务部门计划2022年联合开展对企业基数核定稽核检查工作,重点核查全员参保、最低工资申报情况等,因此人均缴费工资应缴基数或将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9.3亿元,增长12.5%。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53亿元,增长23.7%,增幅较大主要为:一是随着缴费基数、缴费人数的增长,保费收入增加;二是工伤保险缴费率2022年5—12月暂按不再执行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政策进行征收,使得保费收入同比增长。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34亿元,增长26.8%,增幅较大主要为:一是随着缴费基数、缴费人数的增长,保费收入增加;二是建安工程缴费收入预计增加。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68.95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89亿元,增长8.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95亿元,增长3.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2.98亿元(含生育保险),增长5.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6.98亿元,增长3.6%;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76亿元,增长62.1%,增幅较大主要是: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人数增加,人均待遇支出也逐步提升,导致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增加;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39亿元,增长20.8%,增幅较大主要是:稳岗返还补贴支出增加。

当年收支结余8.24亿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22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57.73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7亿元,增长16.7%(增幅较大原因同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23亿元,增长7.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76亿元(含生育保险),增长19%(增幅较大原因同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9.3亿元,增长12.5%;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53亿元,增长23.7%(增幅较大原因同上);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34亿元,增长26.8%(增幅较大原因同上)。

2022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52.16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87亿元,增长10.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18亿元,增长7.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2.98亿元(含生育保险),增长5.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6.98亿元,增长3.6%;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76亿元,增长62.1%(增长幅度大原因同上);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39亿元,增长20.8%(增长幅度大原因同上)。

当年收支结余5.57亿元。

(七)政府债券发行计划及安排使用情况

我市向自治区财政厅申报发行2022年再融资债券需求23.5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0.42亿元、专项债券3.12亿元,专项用于偿还2022年到期政府债券本金。截至目前,自治区尚未下达我市2022年新增债务限额。

1.计划发行一般债券20.42亿元,收支编入全市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具体是:计划发行再融资一般债券20.42亿元,全部用于偿还2022年到期政府一般债券本金。其中:市本级使用11.41亿元,县(市、区)使用9.01亿元。

2.计划发行专项债券3.12亿元,收支编入全市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具体是:计划发行再融资专项债券3.12亿元,全部用于偿还2022年到期政府专项债券本金,均为市本级使用。

(八)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

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22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前,为及时安排必须支付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计共安排支出约8.16亿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性支出、编外人员工资发放等。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见预算草案。

各位代表,现在报告的2022年全市预算是代编的预算草案,是一个指导性的指标,待各县(市、区)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我们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汇总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财政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围绕市委推进“三大振兴”、深挖“三大潜力”、守住“三条底线”、全力打好十场硬仗,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谋划2022年财政工作,做好“五个聚力、五个坚定不移”,不断建立健全财政治理体系和提高财政治理能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聚力抓好抓实“稳增长”,坚定不移抓好收入组织工作

坚决落实自治区关于“赶超跨越”“两个高于”要求,围绕“稳中求进攻坚年”主攻点,持续抓好收入组织工作。狠抓财源建设,强化财政政策和资金保障,着力支持振兴实体经济,既抓项目建设,培植长远税源,又抓挖潜堵漏,培植长平快税源,促进全年目标完成。深挖增收潜力,加强对财政收入形势的分析研判,深入挖掘收入增长点,紧盯重点税源,配合税务部门精抓细管,进一步抓好零散税收收入工作,严防税收流失,确保“颗粒归仓”;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加快盘活处置闲置土地、资产、资源,保证依法依规征收能形成可用财力的非税收入及时入库。

(二)聚力抓好抓实“强保障”,坚定不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聚焦“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做到有保有压有调,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持续大力推进工业振兴、一体推进乡村振兴、积极推进科教振兴“三大振兴”刀刃上。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和方式,集中财力支持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围绕中心排”,紧紧围绕重大政策、重大改革和中心工作,优先安排市委确定的、前期工作充分的重点项目。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用为民,加强民生政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增强民生政策可持续性,支持解决好就业、教育、医疗等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尽力补好短板。

(三)聚力抓好抓实“多挖潜”,坚定不移挖掘经济发展要素

准确把握中央和自治区政策导向,找准各项政策取向的切入点和发力点,用足用好自治区专门为我市出台的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发挥政策的潜力和效能。抢抓机遇,密切关注上级资金分配方案,抓准自治区资金扶持重点和资金分配时间点,针对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补助、专项债券等多点发力,积极策划项目,争取获得更多上级资金。吃透政策,全面梳理、对标上级重大区域财政支持政策,争取获得工业振兴、“两新一重”、PPP等政策支持,支持推动产业链通,抓好优势支柱产业延链补链、转型升级。主动对接,根据中央、自治区政策和项目布局,深入挖掘我市各方面特殊性因素,积极争取上级加大对“东融”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梧州综合保税区建设,为我市开放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深挖资源潜力,完善矿山、砂石、林木等资源有关机制,提升资源对全市财政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深挖新型城镇化潜力,以经营城市的理念推动城市建设,着力完善城市功能,打造宜居乡镇,推动县域经济新发展。

(四)聚力抓好抓实“促改革”,坚定不移激发财政内在活力

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着力在规范管理、提高效率、释放活力上下更大功夫。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动形成稳定的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调整完善市对下财政体制,充分调动各级理财的积极性。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充分运用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引导基金等工具,发挥好对社会资金的引导、扶持、激励和撬动的杠杆作用,达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效果。

(五)聚力抓好抓实“兜底线”,坚定不移保障财政稳健运行

坚决守住民生保障的底线。突出优先保障,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落实保障措施,支持和指导岑溪市制定“三保”方案,兜牢“三保”支出责任,确保不出现“三保”风险问题。统筹自身财力和上级补助资金,通过增收节支加强财力保障。坚决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继续着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大力清理收回存量暂付性款项,进一步提高库款管理的规范性。积极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强化政策跟踪问效,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良好的财政经济秩序。

各位代表,2022年,我们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进一步提升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攻坚奋进、砥砺前行,推动梧州财政工作走前列、站前排,为打造“一极三城”、建设“四个梧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梧州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

梧州市市本级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草案

2022年梧州市财政预算审阅指南

梧州市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明细表

2022年重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梧人发【2022】1号 关于印发《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梧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的决议》的通知

梧州市2022年度政府预算公开情况表

 

(市人大常委会批复日期:2022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