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国家节能限电、土地交易市场低迷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市财政收支压力艰巨,形势严峻。为有效地应对减收因素对财政收支的影响,拓展财源,市本级积极向上争取债券资金。2021年,市本级累计获得自治区财政厅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24988万元。市本级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0万元。另外,市本级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支出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章“预算调整”有关规定,拟对2021年市本级预算进行调整。现提出调整方案如下:
一、预算调整事项
(一)新增债券安排支出。2021年,市本级累计获得自治区财政厅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2498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988万元,专项债券419000万元。这部分资金计划用于安排我市重点建设项目支出,需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9000万元。
(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市本级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0万元。
(三)调减重大支出。调减一般公共预算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9万元。
(四)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406万元。
(五)调增政府性基金支出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调增政府性基金支出4669万元,调增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0446万元。
二、其他调整事项
(一)其他调整事项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梧州市财政局关于压减2021年市本级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1—10月预算执行情况和我市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需要对市本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进行调整,这部分调整只涉及预算科目、支出项目间的调整,不增加或者减少年初预算的总支出安排。具体为:压减本级预算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6606万元,压减资金由市财政统一收回总预算,统筹用于“三保”支出。
(二)其他调整事项的调整说明。
年初预算是根据市本级可用财力情况以及“轻重缓急”的原则来编制支出的,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部分项目支出进度不达标,为了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需要对市本级2021年部分预算支出进行核算科目间或项目间的调整。这部分支出调整虽然不触发预算调整的条件,但由于调整的金额较大,且调整的支出涉及我市当前的重点工作,根据重大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并接受监督的有关要求,将这部分支出预算调整作为其他调整事项一并在本次预算调整中予以反映。
三、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由1071920万元调整为1045613万元,调减26307万元。具体调整计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小计由893199万元调整为858180万元,调减3501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54677万元调整为21275万元,调减33402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由102774万元调整为71126万元,调减31648万元。
(3)教育支出由76165万元调整为74847万元,调减1318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由8957万元调整为8948万元,调减9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64053万元调整为54315万元,调减9738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由175175万元调整为174880万元,调减295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由16391万元调整为16357万元,调减34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由90374万元调整为103453万元,调增13079万元。
(9)农林水支出由30161万元调整为29030万元,调减1131万元。
(10)交通运输支出由19027万元调整为22627万元,调增3600万元。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由59887万元调整为127438万元,调增67551万元。
(12)商品服务支出由6766万元调整为6765万元,调减1万元。
(13)金融支出由362万元调整为625万元,调增263万元。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由6087万元调整为5742万元,调减345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由21092万元调整为20206万元,调减886万元。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由2083万元调整为721万元,调减1362万元。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453万元调整为9453万元,调减2000万元。
(18)其他支出由87038万元调整为49695万元,调减37343万元。
2.转移性支出由178721万元调整为187433万元,调增8712万元。具体调整计划是:
(1)补助下级支出由47072万元调整为49796万元,调增2724万元。
(2)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调整为5988万元,调增5988万元,具体为:万秀区592万元,长洲区14万元和藤县5382万元。
作上述调整后,市本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由628819万元调整为1052488万元,调增423669万元。具体调整计划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由346567万元调整为431640万元,调增85073万元。
2.其他支出由1312万元调整为267312万元,调增266000万元。
3.债务付息支出由38670万元调整为42949万元,调增4279万元。
4.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由97万元调整为486万元,调增389万元。
5.调出资金由186370万元调整为101298万元,调减85072万元。
6.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调整为153000万元,调增153000万元,其中:长洲区18500万元、龙圩区45200万元、藤县89300万元。
作上述调整后,市本级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调整。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由492895万元调整为523341万元,调增30446万元。具体调整计划如下: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由123042万元调整为125787万元,调增2745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由260426万元调整为283116万元,调增22690万元。
3.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由4692万元调整为6770万元,调增2078万元。
4.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由11507万元调整为14440万元,调增2933万元。
四、重大事项说明
(一)市本级收回结余结转资金重新安排项目支出的说明。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各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5〕58号)、《梧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梧州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梧财预〔2017〕4号)的有关精神,2021年年度执行过程中,市财政收回各部门(单位)结余结转资金并重新安排项目支出40987万元。按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目的和要求,我们将收回的存量资金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重新用于安排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支出和基础设施、企业扶持、交通运输等急需推进的项目支出。
(二)市本级调整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用途的说明。
财政部广西监管局和自治区审计厅核查发现市本级部分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存在违规使用问题,根据整改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已上报自治区,原则上同意调整个别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用途。具体包括:调减苍海新区科创孵化园建设项目债券资金3000万元,调减广西梧州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13000万元;调增广西梧州高端不锈钢制品轻工园标准厂房(一期)项目3000万元,调增广西梧州健康医疗物资产业园项目13000万元。
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支出和调整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用途虽然不属于调整预算范围,但根据预算法要求,重大资金安排使用须要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并接受监督,因此,特将上述情况作为需要说明的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说明。
2022年1月14日
梧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