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受经济下行、新冠肺炎疫情突发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市财政收支压力艰巨,形势严峻。为有效地应对减收因素对财政收支的影响,拓展财源,市本级积极向上争取债券资金。2020年,市本级累计获得自治区财政厅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91400万元,另外,市本级压减一般性支出1600万元。以上资金按规定要纳入地方的调整预算。为确保市本级2020年全年财政收支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章“预算调整”有关规定,拟对2020年市本级预算进行调整,现提出调整方案如下:
一、预算调整事项
(一)新增债券安排支出。2020年,市本级累计获得自治区财政厅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91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600万元,专项债券286800万元。扣减自治区财政厅第二批提前下达政府债券已编入年初预算126200万元后,新增政府债券165200万元,这部分资金计划用于安排我市重点建设项目支出,需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0600万元。
(二)调减重大支出。调减一般公共预算中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00万元。
(三)增加预算总支出。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267万元、调增政府性基金支出466179万元、调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4739万元。
二、其他调整事项
(一)其他调整事项内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 》(桂财预〔2020〕12号),以及1—8月预算执行情况和我市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需要对市本级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进行调整,这部分调整只涉及预算科目、支出项目间的调整,不增加或者减少年初预算的总支出安排。具体为:压减一般性支出1600万元,调减年初预算预留航线补贴、经济工业高质量资金、机动费、为民办实事项目等5900万元。
(二)其他调整事项的调整说明。
年初预算是根据市本级可用财力情况以及“轻重缓急”的原则来编制支出的,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部分重点支出由于财力有限未能列入年初预算,影响了一些重要工作的开展。为了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需要对市本级2020年部分预算支出进行核算科目间或项目间的调整。这部分支出调整虽然不触发预算调整的条件,但由于调整的金额较大,且调整的支出涉及我市当前的重点工作,根据重大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并接受监督的有关要求,将这部分支出预算调整作为其他调整事项一并在本次预算调整中予以反映。
三、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由992901万元调整为1050768万元,调增57867万元。具体调整计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小计由796974万元调整为864363万元,调增6738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50699万元调整为57445万元,调增6746万元。
(2)国防支出由1344万元调整为2116万元,调增772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由108558万元调整为158455万元,调增49897万元。
(4)教育支出由50498万元调整为59002万元,调增8504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由2341万元调整为5534万元,调增3193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由6781万元调整为6778万元,调减3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109723万元调整为60928万元,调减48795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由25574万元调整为25717万元,调增143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由15216万元调整为15241万元,调增25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由184092万元调整为207702万元,调增23610万元。
(11)农林水支出由26873万元调整为27456万元,调增583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由23009万元调整为23403万元,调增394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由16880万元调整为21550万元,调增4670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由4427万元调整为4425万元,调减2万元。
(15)金融支出由260万元调整为1560万元,调增1300万元。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由3707万元调整为5998万元,调增2291万元。
(17)住房保障支出由19909万元调整为30151万元,调增10242万元。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由2059万元调整为2246万元,调增187万元。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由3927万元调整为6097万元,调增2170万元。
(20)其他支出由91335万元调整为92797万元,调增1462万元。
2.转移性支出由195927万元调整为186405万元,调减9522万元。具体调整计划是:
(1)补助下级支出由72619万元调整为58497万元,调减14122万元。
(2)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调整为4600万元,调增4600万元,具体为:转贷藤县荔浦至玉林高速公路建设资金46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由658717万元调整为1285496万元,调增626779万元。具体调整计划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由173884万元调整为723305万元,调增549421万元。
2.其他支出由126880万元调整为208880万元,调增82000万元。
3.调出资金由305941万元调整为262699万元,调减43242万元;
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调整为38600万元,其中:万秀区3600万元、龙圩区8000万元、藤县2700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调整。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由921180万元调整为975919万元,调增54739万元。具体调整计划如下: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由467300万元调整为509792万元,调增42492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由83397万元调整为82126万元,调减1271万元。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由106420万元调整为106670万元,调增250万元。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由239593万元调整为245261万元,调增5668万元。
5.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由12708万元调整为20308万元,调增7600万元。
作上述调整后,2020年预算收支平衡。如果全年收入实现超收,市财政将根据实际情况把超收收入依法用于冲减赤字或者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四、重大事项说明
(一)市本级收回结余结转资金重新安排项目支出的说明。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各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5〕58号),以及《梧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梧州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梧财预〔2017〕4号)的有关精神,2020年年初,市财政收回各部门(单位)结余结转资金并重新安排项目支出2764万元。按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目的和要求,我们将收回的存量资金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重新用于安排扶贫、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宣传等急需推进的项目支出。
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支出虽然不属于调整预算范围,但按相关规定要求,重大资金安排使用须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并接受监督,因此,特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使用情况作为需要说明的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说明。
(二)市本级2020年直达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9月15日,全市共获得直达资金(含参照直达资金)预算指标总计556771万元,其中:直达资金233233万元,参照直达资金323538万元。市本级直达资金(含参照直达资金)总计198574万元,其中:直达资金50077万元,参照直达资金148497万元。
截至9月15日,全市直达资金(含参照直达资金)已支出341774万元,支出进度61.4%;其中:市本级已支出93878万元,支出进度47.3%。目前,财政部只对已纳入监控系统并且已分配的直达资金预算指标进行每日考核通报,参照直达资金预算指标尚未进行考核。根据9月15日通报情况,全市已分配直达资金指标230933万元,已支出130966万元,支出进度56.7%,在全区设区市和自治区本级排名中列位第4名(第1名为自治区本级)。市直已分配直达资金指标47777万元,已支出27062万元,支出进度56.6%,在全区设区市排名中位列第2名。
(三)市本级2020年抗疫国债安排使用情况。
自2020年7月,我市收到自治区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87616万元,其中:市本级17142万元、各城区21865万元、各县(市)48609万元,重点用于公共卫生、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粮食能源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抗疫相关支出,其中我市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方面投向占比达到69%。国债资金将大大提升我市疫情防控治疗能力,有力地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
截至8月末,全市已支出16037万元,支出进度18.3%,支出进度在全区设区市排名中处于中上游水平。
梧州市本级2020年度本地区及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pdf
(市人大常委会批复日期: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