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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

发布时间 : 2019-09-12 17:03:47 作者 : 本站编辑 来源 : 本站原创 浏览 : 13






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

 

今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减税降费政策扩大施行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市财政收支压力艰巨,形势严峻。为有效应对减收因素对财政收支影响,拓展财源,市本级积极向上争取债券资金。2019年度市本级获得自治区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94500万元。另外,压减一般性支出2819万元。以上资金按规定要纳入地方的调整预算。为确保市本级2019年全年财政收支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章“预算调整”有关规定,拟对2019年市本级预算进行调整,现提出调整方案如下:

一、预算调整事项

(一)新增债券安排支出。

2019年,市本级获得自治区财政厅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额度2945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3500万元,专项债券281000万元。这部分资金计划用于安排我市重点建设项目支出,需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3500万元、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1000万元。

(二)调减重大支出。

调减一般公共预算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49万元,具体为:调减企业养老保险金补助支出14649万元,调减的支出将用于安排其他急需的支出。

(三)增加预算总支出。

1.调增一般公共预算中转移性支出65000万元,具体为:调增龙圩区结算补助支出65000万元。

2.调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0000万元,具体为:调增注入市城投集团资本金、市城投集团市政服务设施等支出70000万元。

二、其他调整事项

(一)其他调整事项内容。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以及1-7月预算执行情况和市推进的各项重点工作安排情况,需要对市本级2019年预算支出科目进行调整,这部分调整只涉及预算科目、支出项目间的调整,不增加或者减少年初预算的总支出安排。具体调整计划如下:

一是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为:压减一般性支出2819万元、调减龙圩区财力补助15000万元、调减年初预算预留旅游文化等产业扶持资金1000万元;二是调整政府性基金支出,具体为:调减调出资金2800万元。

(二)其他调整事项的调整说明。

年初预算是根据市本级可用财力情况以及“轻重缓急”的原则来编制预算支出的,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部分重点支出由于财力有限未能列入年初预算,影响了一些重要工作的开展。为了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需要对市本级2019年部分预算支出进行核算科目间或项目间的调整。这部分支出调整虽然不触发预算调整的条件,但由于调整的金额较大,且调整的支出涉及我市当前的重点工作,根据重大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并接受监督的有关要求,将这部分支出预算调整作为其他调整事项一并在本次预算调整中予以反映。

三、预算调整方案

在做出上述调整后,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799066万元调整为822466万元,调增23400万元。具体调整计划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57030万元调整为62392万元,调增5362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由92597万元调整为91772万元,调减825万元。

(3)教育支出由48242万元调整为48182万元,调减60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由1847万元调整为3792万元,调增1945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由9376万元调整为11551万元,调增2175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94102万元调整为79709万元,调减14393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由40978万元调整为41220万元,调增242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由18294万元调整为18982万元,调增688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由109340万元调整为133705万元,调增24365万元。

(10)农林水支出由18135万元调整为18575万元,调增440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由18844万元调整为18842万元,调减2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由86754万元调整为90017万元,调增3263万元。

(13)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由1749万元调整为1747万元,调减2万元。

(14)金融支出由27万元调整为37万元,调增10万元。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由4258万元调整为4177万元,调减81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由26977万元调整为26998万元,调增21万元。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由4418万元调整为5670万元,调增1252万元。

(18)其他支出由113454万元调整为112454万元,调减1000万元。

2.转移性支出由109136万元调整为169936万元,调增60800万元,具体调整计划是:

(1)补助下级支出由36158万元调整为95858万元,调增59700万元。

(2)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调整为1100万元。本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原未安排,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转贷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额度,安排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100万元,具体用于三城区相关农村公路项目1100万元。其中:转贷万秀区420万元、转贷长洲区234万元、转贷龙圩区446万元。

(二)基金预算支出调整。

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由479750万元调整为760750万元,调增281000万元。调整计划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由219342万元调整为500342万元,调增281000万元。

2.债务付息支出由19915万元调整为22715万元,调增2800万元。

3. 调出资金由227941万元调整为225141万元,调减 28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由1330万元调整为71330万元,调增70000万元。具体调整计划是: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调整为70000万元,调增70000万元。

作上述调整后,2019年预算收支平衡。如果全年收入实现超收,市财政将根据实际情况将超收收入依法用于冲减赤字或者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四、重大事项说明

(一)市本级收回结余结转资金重新安排项目支出的说明。

2019年,市财政收回各部门(单位)结余结转资金并重新安排项目支出4854万元。按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目的和要求,我们将收回的存量资金按照“轻重缓急”原则,重新用于安排扶贫、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宣传等急需推进的项目支出。

(二)市本级收回债券资金重新安排项目支出的说明。

2019年,市财政收回2018年新增一般债券安排市国资委第三污水处理厂注册资本金658万元,拟调整用于同类型支出:梧州市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含直排口、黑臭水体、污水治理、码头政治等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项目)658万元。

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支出虽然不属于调整预算范围,但按相关规定要求,重大资金安排使用须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并接受监督。因此,特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使用情况作为需要说明的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说明。

 

 

关于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

方案(草案)的说明

—2019年8月26日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梧州市财政局  覃震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李杰云市长委托,现就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说明如下:

今年以来,我市财政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区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系列工作,圆满地完成了上半年财政收支目标。但受经济下行、减税降费政策扩大施行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市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为了有效应对减收因素对财政收支影响,市财政通过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压减一般性支出、调剂安排支出等多种方式筹措财政资金,用于安排我市部分重点项目支出和部分未能列入年初预算但必须安排的重要支出。因此,根据预算法规定,拟对2019年本级预算进行调整。

一、预算调整内容

(一)预算调整事项。

1.2019年,市本级获得自治区财政厅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945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3500万元,专项债券281000万元。这部分资金计划用于安排我市重点建设项目支出,需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00万元、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1000万元。

2.调减一般公共预算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49万元,具体为调减企业养老保险金补助支出14649万元,调减的支出将用于安排其他急需的支出。

3.调增一般公共预算中转移性支出65000万元,具体为:调增补助龙圩区结算补助支出65000万元。

4.调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0000万元,具体为:调增注入市城投集团国有企业资本金、市城投集团市政服务设施等支出70000万元。

(二)其他调整事项。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以及1-7月预算执行情况和市推进的各项重点工作安排情况,需要对市本级2019年预算支出科目进行调整,这部分调整只涉及预算科目、支出项目间的调整,不增加或者减少年初预算的总支出安排。 具体调整计划如下:

一是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为:压减一般性支出2819万元、调减龙圩区财力补助15000万元、调减年初预算预留旅游文化等产业扶持资金1000万元;二是调整政府性基金支出,具体为调减调出资金2800万元。

二、预算调整事由及依据

(一)预算调整事由及依据。

1.调整事由。

(1)新增地方政府债券。

2019年,市本级获得自治区财政厅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945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3500万元,专项债券281000万元。根据本级财政运行情况,一般债券拟作如下分配:市直12400万元、三城区1100万元。

(2)调减企业养老金补助支出14649万元。

下半年,市本级预计可争取到自治区养老保险奖补资金,结合2019年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和上年结余情况测算,当年市本级企业养老保险金收支缺口预计为9298万元,比年初预算安排的补助资金减少14649万元。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拟调减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养老金缺口补助14649万元,调减的资金将调整用于安排下半年新增的必要支出。

(3)调增转移性支出65000万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10号)精神,为进一步创新土地整治管理模式,同意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授权的国有企业以及其他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产生的补充耕地指标。补充耕地指标转让后,出让方为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补充耕地指标出让收入纳入年度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列“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根据市政府对《梧州市财政局关于补充耕地指标出让收入相关问题的请示》批示(办201902464)精神,从2019年1月1日起,将三城区、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以及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的补充耕地指标出让收入认定为市直收入,全额缴入市直金库。

龙圩区预计今年将实现土地增减挂钩指标出让收入65000万元,该项收入作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缴入市直金库,再由市本级通过年终决算补助给龙圩区。由于该项收入属于年中上级制定政策措施所带来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且该项收入并未占用本级财力,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需列入预算调整。

(4)调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0000万元。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我们对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初步调查,预计市城投集团将上缴国有资本收益70000万元 。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范围规定,拟安排用于注入市城投集团企业资本金、市城投集团市政服务设施等支出70000万元。

2.调整依据。

根据预算法第七章第六十七条规定,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1)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2)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3)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4)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

根据预算法第七章第六十八条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一般不制定新的增加财政收入或者支出的政策和措施,也不制定减少财政收入的政策和措施;必须作出并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应当在预算调整方案中作出安排。

市本级预算执行中发生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调减企业养老金补助支出预算,以及增加预算总支出三个事由,需要依法进行预算调整。调减后不影响本年市本级企业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会出现硬缺口,资金调剂安排使用符合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

(二)其他调整事项事由及依据。

1.调整事由。

(1)压减一般性支出2819万元事由。

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19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18〕4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19年预算的通知》(桂政发〔2019〕3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压减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政办电〔2019〕23号)精神,2019年各级人民政府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文件精神,市本级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24项涉及一般性支出的经济科目进行了压减,共压减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一般性支出2819万元。

(2)调减龙圩区财力补助15000万元事由。

今年龙圩区预计实现土地增减挂钩指标出让收入65000万元,将弥补其财力缺口,极大地缓解了龙圩区财政困难。因此,拟调减市财政对龙圩区财政基本运转兜底补助15000万元,拟用于安排市本级下半年新增的必要支出。

(3)调减年初预算预留旅游文化等产业扶持资金1000万元事由。

市本级年初预算预留旅游文化等产业扶持资金2000万元,结合项目进度,拟调减年初预算预留旅游文化等产业扶持资金1000万元,调整用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点工业企业专项转贷资金建立首期转贷资金1000万元。

(4)调减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2800万元事由。

为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维护好政府社会信誉,结合本级财力状况,拟调减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2800万元,调整用于安排市本级2019年十年期专项债券利息2800万元。

2.调整依据。

年初预算是根据市本级可用财力情况以及“轻重缓急”的原则来编制预算支出的,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部分重点支出由于财力有限未能列入年初预算,影响了一些重要工作的开展。为了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需要对市本级2019年部分预算支出进行核算科目间或项目间的调整。这部分支出调整虽然不触发预算调整的条件,但由于调整的金额较大,且调整的支出涉及我市当前的重点工作,根据重大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并接受监督的有关要求,将这部分支出预算调整作为其他调整事项一并在本次预算调整中予以反映。

三、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新增债券安排情况,结合本级预算支出科目间调整情况,拟提出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整。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计由908202万元调整为992402万元,调增8420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债券安排支出12400万元。另外,对于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进行科目间调整,不影响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799066万元调整为822466万元,调增23400万元。构成情况是:调整支出科目新增安排项目支出29468万元,新增债券安排项目支出12400万元,减去调减一般性支出2819万元,减去调减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649万元,减去调减年初预算预留旅游文化等产业扶持资金1000万元,最终形成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增23400万元。

具体调整计划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57030万元调整为62392万元,调增5362万元。其中:压减一般性支出695万元;通过调整支出科目安排新增项目6057万元,主要用于安排:梧州市税务局税务机构改革地方保障经费1840万元、市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前期费900万元、市三产办2018年度上限上规企业入库奖励金560万元,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周转楼、纪监委大楼、廉政教育基地等综合管理费300万元等。

2)公共安全支出由92597万元调整为91772万元,调减825万元。其中:压减一般性支出1265万元;通过调整支出科目安排新增项目440万元,具体用于安排:市看守所拘押、水电、伙食经费300万元,市看守所周界系统二期建设项目140万元。

3)教育支出由48242万元调整为48182万元,调减60万元,具体为压减一般性支出415万元。通过调整支出科目安排新增项目355万元,具体用于安排:市第七中学宿舍楼拆迁经费50万元、市教育局校园环境整治专项经费82万元等。

4)科学技术支出由1847万元调整为3792万元,调增1945万元,具体为压减一般性支出10万元;通过调整支出科目安排新增项目1955万元,具体为:安排中恒集团2018年扶持奖励资金1955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由9376万元调整为11551万元,调增2175万元。其中:压减一般性支出77万元;通过调整支出科目安排新增项目2252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中波台搬迁回建项目2100万元、梧州日报社营运补助100万元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94102万元调整为79709万元,调减14393万元。其中:压减一般性支出57万元;调减企业养老金缺口14649万元;通过调整支出科目安排新增项目支出313万元,具体用于安排: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部分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市级财政负担部分经费150万元、市社会福利院救助人员护理经费补助80万元、广西梧州冰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本级政府补贴20万元、市劳动仲裁院机构改革搬迁装修经费18万元、市技工教研室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成本45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由40978万元调整为41220万元,调增242万元。其中:压减一般性支出58万元;通过调整支出科目安排新增项目300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市中心血站核酸检测经费148万元、安全隐患整改经费82万元等。

8)节能环保支出由18294万元调整为18982万元,调增688万元。其中:压减一般性支出10万元;通过调整支出科目安排新增项目100万元,具体用于安排: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含专项公用、聘用人员、环保专项经费)100万元;新增债券资金安排项目598万元,具体用于安排: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梧州市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含直排口、黑臭水体、污水治理、码头整治等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项目)598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由109340万元调整为133705万元,调增24365万元。其中:压减一般性支出30万元;通过调整支出科目安排新增项目13845万元,具体用于安排:市城投集团西江四桥项目6000万元、207国道东绕城过境公路项目7845万元;新增债券资金安排项目10550万元,具体用于安排:市城投集团西江四桥项目6200万元、梧州市城市基础设施整体改造提升工程(一期)1000万元、梧州市城市基础设施整体改造提升工程(二期)3000万元,防城港财政局梧州市2019年广西园博会城市展园建设资金350万元。

10)农林水支出由18135万元调整为18575万元,调增440万元。其中:压减一般性支出60万元;通过调整支出科目安排新增项目500万元,具体用于安排: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业务用房建设项目500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由18844万元调整为18842万元,调减2万元。具体为压减一般性支出2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由86754万元调整为90017万元,调增3263万元。其中:压减一般性支出9万元;通过调整支出科目安排新增项目3272万元,具体用于安排:市金投公司产业发展扶持资金2000万元、市国资委(各接收单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270万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点工业企业专项转贷资金建立首期转贷资金1000万元等。

13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由1749万元调整为1747万元,调减2万元。具体为压减一般性支出2万元。

14 金融支出由27万元调整为37万元,调增10万元。具体为:通过调整支出科目安排新增项目10万元,用于安排市银监局金融改革等相关经费10万元。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由4258万元调整为4177万元,调减81万元。其中:压减一般性支出90万元;通过调整支出科目安排新增项目9万元,具体用于安排: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办公家具购置经费9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由26977万元调整为26998万元,调增21万元。其中:压减一般性支出39万元;通过调整支出科目安排新增项目60万元,具体用于安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经费60万元。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由4418万元调整为5670万元,调增1252万元。具体为:新增债券资金安排项目1252万元,用于安排:市消防支队消防能力提升项目952万元、战勤保障消防站建设300万元。

18)其他支出由113454万元调整为112454万元,调减1000万元。具体为:调减年初预算预留旅游文化等产业扶持资金1000万元。

2.转移性支出由109136万元调整为169936万元,调增60800万元。具体调整计划是:

1)补助下级支出由36158万元调整为95858万元,调增59700万元。其中:调减龙圩区财力补助15000万元、安排龙圩区土地增减挂钩补助收入65000万元、安排各有关县(市、区)市本级财政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900万元、安排长洲区、万秀区再生资源产业扶持资金8500万元、安排苍梧县新县城建设前期费300万元。

2)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调整为1100万元。本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原未安排,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转贷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额度,安排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100万元,具体用于三城区相关农村公路项目1100万元。其中:转贷万秀区420万元、转贷长洲区234万元、转贷龙圩区446万元。

以上新增项目支出安排见附表4。

(二)基金预算支出调整。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由479750万元调整为760750万元,调增281000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安排项目281000万元、调整支出科目安排债务付息支出2800万元、调减调出资金2800万元。对于政府性基金支出进行科目间调整,不影响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具体调整计划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由219342万元调整为500342万元,调增281000万元,具体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由204862万元调整为485862万元,调增281000万元,全部为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安排用于棚改、土地收储等领域的项目支出。具体项目支出安排见附表7。

2.债务付息支出由19915万元调整为22715万元,调增2800万元。具体为调减调出资金2800万元,调整用于安排偿还2019年十年期专项债券利息2800万元。

3.调出资金由227941万元调整为225141万元,调减 28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由1330万元调整为71330万元,调增70000万元。具体调整计划是: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调整为70000万元,调增70000万元,用于安排注入市城投集团资本金30000万元、市城投集团公益性设施投资支出40000万元。

作上述调整后,2019年预算收支平衡。如果全年收入实现超收,市财政将根据实际情况将超收收入依法用于冲减赤字或者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四、重大事项说明

(一)市本级收回结余结转资金重新安排项目支出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各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5〕58号),以及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梧州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梧财预〔2017〕4号)的有关精神,2019年年初,市财政收回各部门(单位)结余结转资金并重新安排项目支出4854万元。按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目的和要求,我们将收回的存量资金按照“轻重缓急”原则,重新用于安排扶贫、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宣传等急需推进的项目支出。具体支出项目可见附表6。

(二)市本级收回债券资金重新安排项目支出的说明。

2019年5月,财政部广西监管局现场核查组对我市2018年政府债券发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核查,发现市本级使用2018年新增一般债券资金,安排市国资委第三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注册资本金658万元,该支出属于违规使用债券资金。鉴于新增债券资金须用于公益性项目资本性支出,不能用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要求,为立行整改,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4号)“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依据预算调整方案及一般债券发行规定的预算科目和用途,使用一般债券资金确需调整支出用途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规定,我们收回了2018年新增一般债券安排市国资委第三污水厂注册资本金658万元,拟调整用于同类型支出:梧州市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含直排口、黑臭水体、污水治理、码头政治等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项目)658万元。

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支出虽然不属于调整预算范围,但按相关规定要求,重大资金安排使用须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并接受监督。因此,特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使用情况作为需要说明的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说明。

 

附件:

1.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表

2. 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表

3.2019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表

4.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新增项目安排明细表

5.201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压减一般性支出明细表

6. 2019年市本级收回结余结转资金重新安排项目明细表

7. 2019年市本级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安排明细表

 

 

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

梧州市本级2019年度本地区及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pdf

 

(市人大常委会批复日期:2019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