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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梧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19-03-01 15:51:26 作者 : 本站编辑 来源 : 本站原创 浏览 : 36






关于梧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

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2月15日在梧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覃震西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与市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面对国内外严峻复杂的环境,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和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及常委会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三年一工程”为抓手,毫不动摇地实施“东融”战略,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受经济下行、结构性减税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我市有效投资增长乏力、项目开工不足、新增税源不多,全年组织财政收入121.77亿元,增长0.6%,低于预期目标。但是,在收入面临较大压力的情况下,各级财政部门通过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充分挖掘土地资源增加土地收入、按规定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在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基础上,集中财力安排了部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61.82亿元,增长8.1%,有力地支持了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收入质量在剔除不可比因素后有所提升。财税体制改革有序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地提升,基本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00.1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9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24.0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3.85亿元、调入资金44.17亿元、自治区代理发行政府债券38.0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90.4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8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0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7.5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69亿元。

(1)全市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96亿元,完成预算的95.2%,下降5.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1.86亿元,下降7.5%;非税收入完成38.1亿元,下降3%。税收收入中,增值税完成12.85亿元,增长38.8%,主要是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影响;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94亿元,增长42.3%,主要是增值税增长,随增值税计算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也相应增长;契税完成4.35亿元,增长45.7%,主要原因是国有资产转让产生的税收收入同比大幅增加。

(2)全市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82亿元,完成预算的145.3%,增长8.1%。主要支出情况如下:农林水支出24.53亿元,增长2%;教育支出47.47亿元,下降4.5%,主要是一次性教育项目建设支出减少;科学技术支出2.11亿元,增长83.7%,主要是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扶持力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3亿元,增长14.2%,主要用于落实财政对社保基金的补助以及就业、城乡低保等社保政策;节能环保支出3.86亿元,增长169.7%,主要是加大环保整治力度,增加环保投入;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4.29亿元,增长10.3%,主要是城市建设投入加大。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36.3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8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0.1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1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1.84亿元、调入资金33.82亿元、自治区代理发行政府债券24.48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28.8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2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6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6.5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7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0.7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44亿元。

(1)市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88亿元,完成预算的114.3%,增长9.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7.7亿元,增长12.8%;非税收入完成27.18亿元,增长6.9%。税收收入增长主要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影响,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增长较快。另外,国有资产转让产生的耕地占用税、契税也有较大幅度增长。非税收入增长主要是传销大案查处增加罚没收入。

(2)市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22亿元,完成预算的135.8%,增长16.2%。主要是由于预算执行中上级补助收入、新增债券资金、调入资金等收入增加后,安排的相应支出也随之增加。主要支出情况如下:

农林水支出2.06亿元,增长17%;教育支出7.02亿元,下降20.2%;科学技术支出0.89亿元,增长33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9亿元,下降 10.7%,主要是自治区加大对市本级企业养老金补助,市本级需承担的企业养老金补助支出减少;卫生健康支出5.69亿元,下降29.6%,主要是一次性医疗卫生项目建设支出减少;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1亿元,增长5.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4亿元,增长86.6%;公共安全支出10.11亿元,增长60.2%;节能环保支出1.75亿元,增长427.1%;交通运输支出2.36亿元,下降32.2%。

(3)预备费执行情况。

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0.8亿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共支出0.56亿元,主要用于安排市本级工厂一路片区棚户区改造等民生项目支出。具体情况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4)对下级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市本级对下级补助支出6.56亿元,完成预算的536%。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5.91亿元,完成预算的861.9%;专项转移支付支出0.65亿元,完成预算的120.7%。

(5)“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初步统计,2018年市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的“三公”经费支出预计执行数为0.3107亿元,比上年增加0.0062亿元,增长2.05%。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0651亿元,增长1.15%;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201亿元,下降35.8%;公务用车购置0.0796亿元,增长31.31%,主要是公检法部门购置了执法执勤用车以及环卫部门购置了专用垃圾车;公务车运行维护支出0.1459亿元,下降1.53%。

“三公”经费增长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将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预算纳入市本级预算,增加了“三公”经费支出;二是新增购置执法执勤用车和专用垃圾车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因此,剔除不可比因素按同比口径计算,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下降5.22%。

(6)结转结余资金情况。

市本级年终结余结转7.44亿元,结转较大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年末部分上级追加款项下达较晚,市财政未能在12月31日前拨付。二是部分建设项目资金需要根据建设进度拨款,由于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影响了预算资金的拨付。

为了盘活存量资金,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2018年市本级逐步有序地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05亿元。我们已将收回的资金安排到扶贫支出以及部分年初预算未能安排的重点项目中,避免了资金的“二次沉淀”,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36.0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1.81亿元,增长158.8%,完成预算的203.9%;上级补助收入7.0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0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5.15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30.57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85.66亿元,增长323.5%,完成预算的269.9%;调出资金34.4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4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45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03.5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4.78亿元,增长183%,完成预算的178.6%,主要是土地基金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5.4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9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2.45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02.3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83亿元,增长663.3%,完成预算的275.1%;调出资金31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45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0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21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2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4亿元,完成预算的58.7%;上年结余收入0.06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0.17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6亿元,完成预算的65.1%;调出资金0.0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03亿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1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4亿元,完成预算34.8%;上年结余0.06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0.07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7亿元,完成预算56.3%。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03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18.37亿元,完成预算的115.3%,增长15.1%。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3.46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8亿元),下降4.2%(按照自治区结算文件,2018年梧州市责任分担资金可动用历年基金滚存结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63亿元,增长20.5%(财政补贴标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71亿元,增长48.2%(含历年清算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38亿元,增长1.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44亿元,增长27.3%(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和扶贫政策调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49亿元,增长2%;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72亿元,增长4.5%;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54亿元,增长91.1%(生育保险缴费率、缴费基数调整)。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104.78亿元,完成预算的105.2%,增长22.1%。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1.31亿元,增长8.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7亿元,增长32.6%(2018年1-6月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108元,7-12月由每人每月108元提高到11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2.89亿元,增长55.4%(含历年清算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93亿元,增长9.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6.04亿元,增长14.5%(城乡居民医保扶贫政策调整);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46亿元,增长66.3%(享受待遇人数大幅度增加);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86亿元,增长5.3%;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59亿元,增长0.3%。

收支相抵,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结余13.59亿元,年终滚存结余71.17亿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93.48亿元,完成预算的111.8%,增长8.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3.46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8亿元),下降4.2%(按照自治区结算文件,2018年梧州市责任分担资金批准可动用历年基金滚存结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1亿元,增长9.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44亿元,增长36.1%(含历年清算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38亿元,增长1.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44亿元,增长27.3%(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和扶贫政策调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49亿元,增长2%;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72亿元,增长4.5%;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54亿元,增长91.1%(生育保险缴费率、缴费基数调整)。

2018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81.48亿元,完成预算的99.6%,增长16.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1.31亿元,增长8.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68亿元,增长30.1%(2018年1-6月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108元,7-12月由每人每月108元提高到11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61亿元,增长66.4%(含历年清算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93亿元,增长9.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6.04亿元,增长14.5%(城乡居民医保扶贫政策调整);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46亿元,增长66.3%(享受待遇人数大幅度增加);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86亿元,增长5.3%;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59亿元,增长0.3%。

2018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结余12亿元,年终滚存结余60.26亿元。

(五)政府债务举债、安排和偿还情况。

1.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初步统计,2018年度我市政府债务限额230.5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71.2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9.24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159.5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6.7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2.82亿元。

2.2018年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221.8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3.2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8.57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截至2018年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58.8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6.0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2.82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3.2018年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18年全市发行债券63.2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8.06亿元、专项债券25.15亿元。市本级发行债券46.1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3.73亿元、专项债券22.45亿元。

4.2018年政府债券还本情况。

2018年全市政府债券还本额10.2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10.23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券还本额7.3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7.35亿元。

5.2018年政府债券付息情况。

2018年全市政府债券付息支出5.6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4.43亿元,专项债券付息1.21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券付息支出3.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2.81亿元,专项债券付息1.09亿元。

二、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有关政策情况

(一)认真研究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对2018年预算的有关决议。

1.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培育财源。一是加强高质量财源建设,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安排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岭南传统食品工业小镇建设资金0.15亿元,促进园区振兴;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安排金升铜业、联溢化工、五一管业等一批企业扶持资金0.46亿元;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安排企业科技经费0.07亿元,全力培植“工业树”、打造“产业林”。二是加强财源培植,继续实施“一企一策”政策。落实兑现不锈钢等重点行业和中恒集团、正威集团等重点企业发展扶持奖补资金1.7亿元,助推行业、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加强税源涵养,推行有奖发票制度,提高社会大众协税、护税积极性,推动纳税信用体系建设。

2.执行好中央减税降费政策,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共为纳税人减免税负23.31亿元,减免额同比增加7.51亿元,增长47.5%,减免主要集中在改善民生、促进区域发展、激活金融市场等领域。其中:执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改善民生的住房优惠政策减免8.57亿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免3.06亿元;支持金融资本市场发展减免2.45亿元;落实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减免2.05亿元;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减免1.49亿元。二是落实各项减费政策。减免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停征、免征)和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63项,切实降低企业费用成本,全年减轻企业负担1.01亿元;执行降低相关社保费率的有关政策,为全市企业减负2.65亿元,惠及企业5850户。三是加强优化营商环境,降低物流车辆通行成本,积极筹集资金大力支持推进城区收费站撤销工作,城区收费站撤销后预计每年可减轻社会负担约0.22亿元。四是建立政银商沟通联系机制,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筹资0.78亿元作为全市中小企业“惠企贷”风险补偿金;推进政银商沟通合作联系,扩大10倍贷款量,企业可用贷款额度达7.8亿元,共有64家企业获得5.05亿元“惠企贷”的支持,有效地缓解了我市中小企业融资压力。

3.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2018年,全市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转移支付114.93亿元,比上年增加7.69亿元,增长7.2%。获得自治区转贷发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25.21亿元,增加3.3亿元,增长15.1%。其中: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14.97亿元,支持我市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争取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7.57亿元,保障我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争取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13亿元,有力地保障了我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争取各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13.93亿元,有力推进了我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本科高校建设等工作;争取民航发展基金4.86亿元和自治区转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74亿元用于梧州机场迁建工作,极大地推动了我市民航事业的发展;争取财政困难县区特殊补助0.94亿元,缓解了我市各级财政收支矛盾。争取到的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治区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更为可靠的财力保障。

4.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依法编制预算。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和“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要求,不断细化预算编制,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各项刚性支出和民生项目的需要。坚持全面完整的原则,依法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确保预算全面真实。坚持收支平衡原则,量入为出、有保有压,既体现发展需要,又兼顾实际财力,努力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二是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不断完善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平台,组织各级各部门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公开的内容不断细化。三是坚持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部门(单位)的运行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的支出,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四是积极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查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首次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市本级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收回沉淀资金0.99亿元。五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源头管理,规范采购程序,降低采购成本和价格,全年市本级完成政府采购预算16.4亿元,实际采购15.94亿元,节约率达6.5%。六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关口前移,在编报2019年度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各部门的重大政策、项目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开展事中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各部门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5.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市与城区、园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市与城区、园区的财政分配关系,提高城区、园区的理财水平。二是完善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财政管理体制,助力试验区设立金库,帮助试验区成立了一级财政并实现正常运转。三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出台进一步规范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文件,提高评审效率,改进资金的支付方式,加快项目推进建设。2018年市本级累计完成财政性投资评审项目102个,项目送审金额15.87亿元,审定金额14.04亿元,核减金额1.83亿元,综合核减率达11.7%。四是支持PPP项目建设。市本级2个PPP项目获评财政部第四批全国示范项目,占全区获评项目的20%。静脉产业园、城区天网四期(Ⅱ)、第三污水处理厂3个PPP项目争取到中央和自治区以奖代补资金共0.25亿元。五是启用市本级“政采云”平台系统,促进政府采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六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完成了对市本级部门(单位)的业务培训以及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的划款清算、流程测试等前期工作,为2019年我市在全区14个市中率先实现全面上线做好了充分准备。七是加强动态监控工作,确保市本级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市本级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监控预算单位341个,纳入监控资金43000笔,预警资金1013笔,金额17.7亿元,占监控资金的比重33.3%。八是改革提升国企“造血”功能。对市管国有企业进行重组改革,通过集中整合和盘活企业存量资产,重组形成国企集团,促进资产变现,提高企业经营项目效益。

6.强化投入,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统筹做好资金调度工作,确保政府债务按时偿还,维护政府信用;及时出台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规划方案,制定政府债务中长期化解规划及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实施方案。二是坚持精准理念,统筹安排落实扶贫资金,着力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市筹集扶贫专项资金9.91亿元,资金主要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扶贫贷款贴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雨露计划及技术培训等。三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市本级安排节能环保支出1.75亿元,其中:用于安排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04亿元。

(二)认真研究落实市人大代表建议。

始终把研究和落实市人大代表建议作为提高财政服务质量、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推进财政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开展。2018年,市财政局共承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3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了答复意见并寄达相关代表和单位。同时,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列入了计划解决的问题或留作参考。

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财源基础仍然薄弱,部分传统优势企业效益下降,导致税收下滑;新增财源企业仍未成长起来;财政收入结构有待优化;财政支出特别是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收入增长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支出需求,收支矛盾突出;债务还本付息压力较大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采取有效措施, 努力加以解决。

三、全市与市本级2019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9年我市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财政收支矛盾,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力加效财政政策,提高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有效盘活存量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防范债务风险,进一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挂钩。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9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依法编制。按照新《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的有关方针政策,努力完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确保预算编制合法规范。二是实事求是,量入为出。预算编制与经济发展水平及本级财力要相适应,确保当年收支平衡。三是突出重点,尽力而为。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的基本财力保障要求,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强化精准扶贫、民生支出、政策支出保障。四是规范管理,讲求绩效。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有效防控财政风险,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将绩效管理贯穿整个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有效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加强监督,公开透明。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提高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提高预算透明度;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自我监督,广泛征求听取各界意见,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形势,结合贯彻新《预算法》的有关要求,2019年全市计划组织财政收入127.85亿元,增长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86亿元,增长4.9%。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210.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8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79.0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9.69亿元,调入资金29.9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6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1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10.2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98.87亿元,同比增长10.4%;上解上级支出1.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23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组织财政收入63.3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3.85亿元,下降2.3%。其中:税收收入17.35亿元,下降2%;非税收入26.5亿元,下降2.5%。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90.8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8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9.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39亿元,上年结余7.44亿元,调入资金23.2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9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1亿元。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90.8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91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8.3%;上解上级支出0.63亿元;补助下级支出3.6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66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91亿元,在用于安排保工资、保运转以及社会保障、偿债等刚性支出以后,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安排教育、科技、农业、文化和医疗等民生支出,以及落实中央、自治区出台的各项政策性增支和我市确定的重点支出。同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

总预备费安排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总预备费0.82亿元,与2018年基本持平,用于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需要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市本级对下级转移支付补助安排情况。市对下级转移支付安排3.62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3.4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0.14亿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70.1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4.22亿元,下降36.9%;上级补助收入0.38亿元;调入资金0.0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45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70.1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13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9.6%;调出资金29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47.98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6.69亿元,下降37.6%;调入资金0.0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21亿元。

市本级各项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47.98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97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8.4%;调出资金22.79元;年终结余1.22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代编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0.78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75亿元,增长423%;上年结余收入0.03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0.78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8亿元,调出资金0.5亿元。

2.2019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0.13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亿元,增长139.2%;上年结余收入0.03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0.13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3亿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103.87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4.11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8.29亿元),增长6.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57亿元,增长45.7%(个人缴费档次调整,15个档次区间由原来的100-2000元调整为200-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9亿元,下降27.2%(历年清算数大幅度减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9亿元,增长13.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1.54亿元,增长9.4%;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52亿元,增长8.4%;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76亿元,下降29.2%(失业保险费降费政策);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57亿元,增长100.1%(生育保险缴费率、缴费基数调整)。

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98.39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4.11亿元,增长6.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12亿元,增长36.2%(2019年全年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74亿元,下降27.5%(历年清算数大幅度减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75亿元,增长2.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9.66亿元,增长7.6%(城乡居民医保扶贫政策调整);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47亿元,增长53.8%(享受待遇人数大幅度增加);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92亿元,下降6.3%(全年领取失业金人数逐渐减少);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62亿元,下降2.5%。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5.48亿元。

2.2019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9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86.39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4.11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8.29亿元),增长6.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亿元,增长34.5%,个人缴费档次调整,15个档次区间由原来的100-2000元调整为200-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79亿元,下降30.1%(历年清算数大幅度减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9亿元,增长13.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1.54亿元,增长9.4%;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52亿元,增长8.4%;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76亿元,下降29.2%(失业保险费降费政策);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57亿元,增长100.1%(生育保险缴费率、缴费基数调整)。

2019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83.07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4.11亿元,增长6.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75亿元,增长27.9%(2019年全年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79亿元,下降30.1%(历年清算数大幅度减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75亿元,增长2.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9.66亿元,增长7.6%(城乡居民医保扶贫政策调整);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47亿元,增长53.8%(享受待遇人数大幅度增加);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92亿元,下降6.3%(全年领取失业金人数逐渐减少);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62亿元,下降2.5%。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3.32亿元。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见预算草案的相关表格。

各位代表,现在报告的2019年全市预算是代编的预算草案,是一个指导性的指标,待各县(市、区)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我们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汇总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六)2019年政府债券发行计划。

关于2019年政府新增债券发行情况,我们将在预算执行中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四、依法理财、深化改革,确保完成2019年预算目标

2019年,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的要求,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全区、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我们将继续抓好财源培植、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等重点工作。

一是积极培育财源,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以支持创新驱动发展为着力点,践行新发展理念,促进经济向高质量转轨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实体经济成本;加快重大产业项目推进和招商引资项目落户,推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加快推进停产、半停产或负增长企业重焕生机,促进我市重点企业继续稳定增长;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快特色工业小镇建设;持续扩大有效投资,统筹推进城市提质、环境提升等项目建设。

二是加大资金筹集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发挥敢想、敢干、肯坚持的工作作风,抓住财政部大幅增加地方专项债券的机遇,以“保存量、拓增量”为出发点,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加大力度争取专项债券和上级转移支付。同时,结合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珠西经济带、“东融”战略、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政策,支持我市重大项目建设。

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有效投放财政资金,统筹用于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重点支出,促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大力保障工业发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民生资金重点支出需求。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围绕落实“东融”战略,着力补齐铁路、公路、水运、机场、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公共服务、城乡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等领域短板,支持加快推进已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建设,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加大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用好增量,激活存量。加快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继续完善市与城区、园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调动城区、园区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深入推进财政投入方式改革,大力推广PPP模式,支持基础建设的快速发展。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综合运用奖补、贴息等手段,培育多层次融资体系,引导金融资本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加快推进国库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进一步运用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加强对预算单位财务状况的监管力度,推进实施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和高效。支持落实市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和积极配合我市国有企业改革、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配合做好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等相关工作。

五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源配置率。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将本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监督问责,严格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探索建立部门和单位预算整体绩效报告制度,提高预算绩效信息的透明度。

六是加强部门协同,推进财税信息共享。坚持财税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治税协税平台,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注重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与增量。认真研究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范围、科目、时间表,稳妥有序地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七是加强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提高风险防患意识。落实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工作方案,切实加大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的力度,做好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日常监测工作,坚持化解存量,坚决遏制增量。

各位代表,2019年,我们将牢记使命,大力弘扬“海纳百川、力争上游”新时代梧州精神,毫不动摇地实施“东融”战略,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贡献力量,以优异的成绩献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梧州市全市 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全市草案表格)

梧州市本级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市本级草案表格)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

2019梧州市财政预算审阅指南

关于2019年年初预算重大政策和转移支付安排的情况说明.docx

梧州市2019年度政府预算公开情况表(目录和页码索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