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8日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瞿志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市本级决算情况,提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查。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下,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严格执行市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4年市本级预算及相关决议,在面对土地出让收入持续下滑、刚性支出易增难减的严峻形势时,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发挥财政政策调节作用,着力兜牢“三保”底线,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改善民生福祉,防范化解风险,保持预算平衡和财政稳定运行,市本级决算情况总体平稳,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2024年全市决算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梧州市本级和市县决算汇总,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1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增长5.4%。其中:税收收入47.91亿元,增长14.2%;非税收入29.25亿元,下降6.4%。税收增长的主要原因:围绕产业振兴持续推进税源建设,工业产业税收稳定增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含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下同)181.30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2.35亿元、调入资金9.22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0.9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2亿元,收入总计321.2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2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增长0.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支出3.31亿元、年终结余30.92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5.8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61亿元、调出资金1.31亿元,支出总计321.28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9.7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4%,下降15.3%,低于年初预算以及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影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1.7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9.55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2.51亿元、调入资金1.31亿元,收入总计184.86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1.3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增长4.7%。加上调出资金7.5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12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9.12亿元、年终结余26.64亿元,支出总计184.86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7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8%,下降79.2%,低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梧州临港经济区年初计划完成产权转让收入0.39亿元,但年度执行中受市场环境影响导致未能按计划实现收入。收入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企业一次性产权转让收入减少。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0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08亿元,收入总计0.79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增长177.6%,低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收定支,收入低于预期,相关支出安排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增加。加上调出资金0.66亿元、年终结余0.05亿元,支出总计0.79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5.7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同比增长8.7%,增幅略高的原因是筹资标准提高导致保费收入增加。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8.1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同比增长5.9%。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7.54亿元,结余资金主要为城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结余及职工医保统筹资金结余。
二、2024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具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8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1%,同比增长20.4%。其中:税收收入26.2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同比增长39.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围绕产业振兴持续推进税源建设,工业产业税收稳定增长;非税收入15.6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7%,同比下降1.9%,低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一次性国有资产(资源)处置收入减少和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导致国有资产(资源)处置等非税收入低于预期。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151.9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6.1%。转移性收入项目完成的具体情况:
(1)上级补助收入111.26亿元(含转下达各城区29.07亿元、藤县38.7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55.6%。其中:返还性收入5.4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6.1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6.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9.6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88.0%。超出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过程中,自治区追加下达转移支付资金。
(2)下级上解收入4.7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49.0%。其中:体制上解收入0.23亿元,专项上解收入4.47亿元。超出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过程中,专项上解城区(园区)增值税留抵退税负担部分资金0.83亿元、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上解一般债券到期本金1.29亿元等。
(3)调入资金5.0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4.4%。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3.48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0.58亿元、从其他资金调入0.97亿元。
(4)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亿元。
(5)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5.05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10.44亿元(市本级使用8.53亿元、各城区及藤县使用1.91亿元)、新增一般债券2.84亿元(市本级使用0.76亿元、各城区及藤县使用2.08亿元)、外债转贷1.77亿元(均为市本级使用)。
(6)上年结余收入15.9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主要为2023年结转到2024年使用的上级专项补助收入结转结余资金。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梧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6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7%,同比增长5.8%。支出科目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1.2%,同比增长3.5%,超出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自治区追加下达转移支付资金。
(2)教育支出7.5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4.6%(2.48亿元据实结转到2025年执行),同比增长3.5%,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落实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政策要求。
(3)科学技术支出2.5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0.7%(0.72亿元据实结转到2025年执行),同比增长30.6%,增长原因是自治区补助梧州市科技馆建设经费、中央支持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增加。2024年市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落实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中关于设区市财政每年安排的科学技术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不低于2%的要求。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9.9%,同比增长72.7%,超预算较多和支出同比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召开广西文旅大会、市级融媒体中心改革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0%,同比下降0.4%。
(6)卫生健康支出21.1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9%,同比增长4.4%。
(7)节能环保支出2.0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47.8%,同比增长167.8%,增长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建设进度,2024年拨付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工程款,2023年无该项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9.8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73.5%,同比增长8.1%,超出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争取到增发国债资金用于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支出。
(9)农林水支出1.9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5%(0.92亿元据实结转到2025年执行),同比增长11.5%,增长主要原因是2024年拨付六堡茶产业发展资金和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资金较上年增加。
(10)交通运输支出1.8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0.0%,同比增长6.3%,超出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自治区追加下达转移支付资金。
(1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0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6.0%(3.67亿元据实结转到2025年执行),同比下降13.0%,下降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到自治区重大工业项目扶持资金,补助金额比2024年多。
(12)金融支出0.5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9%,同比增长95.2%,增长原因是2024年园区获得“桂惠贷”自治区财政贴息资金及提速增效攻坚行动资金额度较2023年增加,因此相应安排的支出对比2023年增加。
(13)住房保障支出1.9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0%,同比下降9.2%,主要原因是2024年获得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保障性安居工程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补助资金较2023年减少。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7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4%,同比增长11.8%,增长主要原因是提升产业园区应急救援能力,拨付消防救援站项目支出增加。
(15)债务付息支出4.7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4%,同比增长21.3%,增长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新增获得的再融资一般债券在2023年未产生到期利息,在2024年产生到期利息,导致2024年同比2023年付息支出增加。二是2024年新增加老年友好城市项目的利息支出。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86.28亿元(不含结余),完成调整预算的133.6%。转移性支出项目完成的具体情况:
(1)补助下级支出68.9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45.5%。其中:返还性支出2.1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一般性转移支付56.9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3.4%;专项转移支付9.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81.4%。超出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过程中,追加下达转移支付资金。
(2)上解上级支出2.7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1%。
(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亿元。
(4)债务转贷支出4亿元(全部为转贷各城区及藤县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5)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8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9.37亿元,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还本支出0.35亿元,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0.11亿元。
(6)调出资金0.79亿元,调出到政府性基金预算。
5.结余情况。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5.84亿元(主要为上级专项补助收入结转结余资金)。结转结余资金全部结转2025年安排支出。
6.决算数对比年初预算草案中预计执行数差异情况。
与向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报告的《关于梧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预计执行数相比,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决算数增加0.24亿元,其中:下级上解收入增加0.75亿元、调入资金减少0.3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减少0.16亿元。增加的原因是:尚未完成上下级对账产生的差异。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增加0.2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1.18亿元、转移性支出增加1.42亿元。增加的原因:一是预计执行数来源于2024年12月月报数据,决算数来源于2024年收支简表数据,两者存在取数来源和时间差异;二是年初还未完成上下级对账产生的差异。
7.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预算)总额2630万元,支出合计2252.2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7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较年初预算减少的原因是:按照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31.0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63.98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431.0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3.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4.8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77.85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部分公务用车接近报废年限车辆,维修和油耗等用车成本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但“三公”经费总量规模控制不超年初预算;
公务接待费415.3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57.67万元。
(2)预备费使用情况。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0.97亿元,当年支出0亿元。
(3)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市本级无预算周转金。
(4)超收收入安排情况,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超收。2024年年度执行过程中,市本级未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截至2024年底,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为0。
(5)结余结转资金使用情况。根据自治区批复市本级2023年结算事项,2023年结转资金15.92亿元(主要为上级专项补助收入结转结余资金)已全部结转2024年使用,执行率达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7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7%,同比下降14.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影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8.5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4%;污水处理费收入0.8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6%。
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收入87.4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2.9%。超出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过程中,自治区追加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其中:上级补助收入9.55亿元(含转下达各城区0.93亿元、藤县2.3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1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9.62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7.33亿元(市本级使用33.66亿元、各城区及藤县使用23.67亿元),调入资金0.79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2.0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4.7%(17.32亿元据实结转到2025年执行),同比下降20.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以收定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下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也相应减少。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2.9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3%,同比下降8.1%。
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支出62.82亿元(不含结余),完成调整预算的100.4%。其中:补助下级支出3.27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2.29亿元、调出资金3.47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23.67亿元,全部为转贷各城区及藤县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
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17.32亿元(主要为专项债券结转结余资金),结转结余资金全部结转2025年安排支出。
3.决算数对比年初预算草案中预计执行数差异情况。
与向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报告的《关于梧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预计执行数相比,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总支出基本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0.6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5%,同比下降79.9%,低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梧州临港经济区年初计划完成产权转让收入0.39亿元,但年度执行中受市场环境影响导致未能按计划实现收入;收入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企业一次性产权转让收入减少。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5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同比下降82.1%;上级补助收入0.0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上年结余0.0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0.6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5%,同比下降80.1%,低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收定支,收入低于预期,相关支出安排减少。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5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01亿元;调出资金0.58亿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民生支出。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0.02亿元。
3.决算数对比年初预算草案中预计执行数差异情况。
与向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报告的《关于梧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预计执行数相比,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总支出基本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7.6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5%,同比增长5.9%。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6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7%,同比增长1.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9.1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2%,同比增长3.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1.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5%,同比增长8.3%。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3.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同比增长3.8%,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7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4%,同比增长4.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5.6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2%,同比增长8.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1.1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5%,同比增长1.6%。
收支相抵后,当年收支结余4.14亿元,其中:职工医保结余3.54亿元、城乡医保结余0.6亿元。结余原因主要为职工工资逐年提高导致缴费基数增加,保费收入逐年增加;职工医保统筹部分支出按规定受报销项目、比例及起付线等因素影响,医保部门加大控费力度有成效,导致结余较多。
3.决算数对比年初预算草案中预计执行数差异情况。
与向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报告的《关于梧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预计执行数相比,202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增加0.84亿元,增加的原因是年初还未完成决算数据产生的差异;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增加0.26亿元,增加的原因是年初还未完成决算数据产生的差异。
(五)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调整情况如下:
1.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情况。
2024年,市本级调整预算新增获得自治区财政厅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3.5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84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0.53亿元;专项债券22.53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7.63亿元。这部分资金用于安排我市重点建设项目支出和债务还本支出,调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16亿元。
2.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比年初预算调减5.09亿元(不含债券收入)。主要是受市场环境以及相邻省份矿权释放冲击、砂石价格下滑,以及案件审理进度等因素影响,部分非税收入低于预期。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比年初预算调减5.09亿元(不含债券支出),主要是园区新增项目支出,同时为确保市本级预算收支平衡压减非刚性非亟需支出,增减相抵后,调减5.09亿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预算总收入比年初预算调减9.24亿元(不含债券收入)。主要是房地产市场低迷,土地出让收入短收。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比年初预算调减9.24亿元(不含债券支出),主要是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较年初计划减少,减少土地成本性等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调减0.5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调增0.49亿元。二是按市人大批复的2023年决算数调减上年结余2008万元。调整后,本年收支结余由2.7亿元调整为1.65亿元。
5.各项调整支出预算实际完成情况。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实际完成情况符合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六)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我市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616.8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30.1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86.68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393.8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2.8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50.98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606.2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24.0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82.25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386.0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38.8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47.24亿元。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3.债券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1)新增债券。2024年,自治区转贷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9.38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5.26亿元、新增专项债券34.12亿元;市本级使用2.85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0.76亿元、新增专项债券2.09亿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水利、农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卫生健康、教育等领域;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重点投向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铁路、棚户区改造、卫生健康、地下管线管廊等领域。
(2)再融资债券。2024年,自治区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52.30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13.91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38.39亿元;市本级使用40.10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8.53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31.57亿元。再融资债券资金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金和存量债务。
4.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4年,全市政府债务还本支出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5.88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9.12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还本支出42.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83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2.29亿元。
2024年,全市政府债务付息支出18.7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支出7.39亿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11.39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付息支出12.5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支出4.70亿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7.82亿元。
以上到期债务本息均如期偿还,全市没有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5.政府债券项目实施绩效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专项债券绩效管理工作,积极配合自治区开展债券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依托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债券项目跟踪问效,确保项目规范实施、资金高效使用。严格落实绩效自评机制,组织项目单位定期开展绩效自评,督促项目单位对自评以及自治区抽评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后续债券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通过构建“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持续提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七)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说明。
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及时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文件。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主要原则为:
1.结合市本级财力情况,对于部分困难县(市、区)进行适当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帮助县(市、区)兜牢“三保”支出责任。
2.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部分县(市、区)进行转移支付补助,顺利完成相关工作目标。2024年,市财政补助下级支出4.62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5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0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属于财力性资金部分可以由各级统筹安排,重点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三保”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重点用于保障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商业服务业支出等领域。
(八)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决策部署,我市已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了财政资金聚力增效,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显著提升。
1.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2024年度,对20个市本级预算部门新申请财政资金安排5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涉及资金合计2.58亿元,结合事前绩效评估的主要指标,组织预算部门逐项研究,提高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
2.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指导预算部门规范填报项目绩效目标,做到绩效目标覆盖所有项目支出,并与预算同步编制、审核、批复、下达。2024年,对全市85个市直部门以及所属276个单位全年的绩效目标进行全面重点审核,共对2301条绩效目标提出修改意见并落实整改,提高了绩效目标填报质量,从源头上把控财政支出规模、投向和效能。
3.实行绩效目标运行监控。
建立绩效监控、预警和纠错机制,持续加大预算过程中绩效监控力度,组织市直部门(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2335个市本级项目支出和转移支付开展目标全覆盖的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对85项重点项目开展重点监控,及时把握预算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情况,推动部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发挥监控结果纠偏预警作用。
4.强化绩效评价和应用。
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2024年度,组织预算部门对所有项目和部门整体开展自评,选择了8个重点项目和4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对26个预算部门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抽查审核,督促单位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形成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约束机制,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时,根据2024年开展的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压减了4个部门财政资金6.09万元。
5.开展成本预算绩效改革。
2024年度,成功争取“梧州市龙圩、红岭片区市政园林设施和市区部分景观灯管护项目”作为自治区首批成本预算绩效管理三个试点项目之一,在项目绩效指标和标准、业务流程标准、成本定额标准和财政支出标准等方面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果。该项目共可节约财政资金1283.22万元,核减率15.13%。为自治区建立健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探索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有效路径和方法,发挥绩效降本增效积极作用。
三、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202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以及市委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要求,全面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振奋精神、攻坚克难,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狠抓预算管理,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向好发展。
(一)聚财源抓增收,夯实财力地基扩量提质。
一是强机制,财源建设合力推进。充分发挥全市财源建设领导小组及专班作用,按季度召开调度会,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分领域推进财源建设,在成员单位的通力协作下,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7.16亿元,增长5.4%,扭转连续两年下降的局面,超额完成年初设定增长5%的目标,体量和增幅均创近三年新高。二是优结构,财政收入质量提高。紧盯收入目标,抓好税源分析,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对接,强化协同征管。2024年,税收收入47.91亿元,同比增长14.2%,增幅排全区第2名,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2.1%,同比增加4.8个百分点,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排全区第3名。获自治区下达税收奖励1.12亿元,奖励金额排全区第3名。三是严落实,过“紧日子”成为常态。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制定《梧州市本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从源头上和制度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供有力保障。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两费支出同比持续下降。
(二)加力度谋争取,强化中心工作服务保障。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69.24亿元,同比增长0.8%。一是加力对上争取。充分发挥财源分析协调调度机制,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债券、资金等资源要素争取的空窗期,会同发改等部门积极向上对接争取、分领域推进。2024年全市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193亿元,同比增长4.8%,连续四年增长,创历史新高。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经常性财力补助总规模达46.32亿元,比2023年增加4.3亿元,增长10.4%。这些资金为保障各项部署落地、重大项目推进、全市经济平稳运行提供坚实的财力基础。二是多举措推进工业振兴。落实减税降费惠企政策,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20.7亿元,其中留抵退税9.7亿元,为企业经营降本增效。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项目储备和园区发展谋划,全年争取中央专项资金、自治区工业振兴资金、园区专项债等上级政策资金26.68亿元,统筹市、县两级财政资金4亿元,全力支持工业发展,“再造一个工业梧州”取得决定性成果,相关工作经验在2025年全区财政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三是强化财政金融联动。构建供需精准衔接的实体经济融资服务体系,我市成功列入全区第一批专属信贷产品创新试点地区,全年举办28场次政金企对接活动,帮助55家科技企业获“科创贷”12.8亿元;全市金融机构累计投放“桂惠贷”127.49亿元,同比增长9.02%,惠及2725户经营主体,直接降低相关经营主体融资成本1.5亿元。
(三)增福祉惠民生,保障人民享受发展成果。
2024年全市民生支出209.3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7.8%,主要支持社会保障、教育提质、乡村振兴等方面。一是扎实推动教育优先发展。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57.16亿元,增长3.7%,支出总量位居民生支出首位;全市各级均完成教育支出增长的目标,其中市本级7.56亿元,增长3.5%,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实现全覆盖。二是扎实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全市社会保障支出44.96亿元,同比增长8.0%。筹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94亿元,保障困难群体的应有权益。争取各项稳就业政策资金1.63亿元,促进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8万人以上。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6.88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待遇支出每人每月提高20元。三是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全市落实各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0.82亿元,增长0.3%,完成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各级投入只增不减考核要求,连续4年获衔接资金绩效评价“A”等次;以项目为依托,通过竞争立项获得中央、自治区涉农财政项目资金2.9亿元;全市各级财政筹措资金3.27亿元,支持六堡茶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在全区打造联农带农富农的“梧州样板”。四是扎实推进文旅事业发展。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9亿元,同比增长15.8%,有力地支持系列文化旅游体育赛事等融合活动,助力做好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各项工作。五是消费市场回暖向好。市本级筹集促消费活动经费700万元,通过以政府搭台、金融助力、企业唱戏的创新模式,有力拉动消费,实现政、银、企、客“四赢”目标。
(四)兜底线防风险,捍卫财政安全平稳运行。
一是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坚持把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强化预算管理、强化库款调度,严格落实市管县、城区“三保”兜底责任,全市“三保”预算执行数134.19亿元,支出进度96%。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全市未发生“三保”风险。二是持续稳控债务风险。发挥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作用,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着力做好减规模、降利息、调结构工作,稳控市本级债务率。通过稳控债务增量、规范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压降债务成本以及向上争取再融资债券支持、组建银团支持化债等方式,有力化解法定债务到期风险和融资平台公司到期债务。2024年,全市法定债务按时足额还本付息,隐性债务超进度化解,融资平台债务成本持续压降,没有发生债务风险事件,债务风险化解成效显著。三是扎实推进暂付款管理。统筹财力加大清理消化暂付款力度,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采取有力措施盘活存量资金资产,2024年全市无新增暂付款,全年共消化暂付款7898万元。
(五)深改革提质效,激活经济发展创新动力。
一是深化落实市对城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保存量分增量、稳定财力格局,取消固定企业、统一城区管理,均衡城区发展、兜牢三保底线”的基本原则,制定新一轮市对城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提高城区财力均衡度,兜牢城区“三保”底线。二是提升政府采购签约和投资评审效率效益。全面铺开电子化签约,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在线签订,惠及企业超3992家次。建立财政评审联合会审机制,市本级共完成45个项目评审,综合核减率16.38%,有效节约财政资金5.83亿元,充分发挥“守门把关”作用。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划之年,做好财政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重点做好四方面重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一)狠抓收入组织工作,深耕财源培植责任田。
一是全力抓好收入组织工作。牢固树立“大财政”理念,锚定年度收入目标,继续发挥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全面深挖收入潜力,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财源建设工作格局,千方百计做大财政收入“蛋糕”。要用好用足系列经济稳增长政策,积极做好产业类专项资金和专项债券对重点产业扶持,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推动形成一批税源质量高、税收贡献大的支柱企业,夯实税源基础。二是全力抓好“三资”盘活。树立“大资产”观念,多渠道盘活“三资”,加快推进土地出让、“净矿”出让等工作,及时收回沉淀财政资金,增加可用财力。结合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实施方案,梳理市本级可处置资产、资源,挖掘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三是全力抓好向上对接争取。抢抓国家一揽子财政增量政策新机遇,持续向上争取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做好与存量政策衔接,紧跟资金动向。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压紧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做好相关基础数据收集、报送和项目申报、储备,切实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
(二)聚焦服务中心工作,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切实做好重点领域保障。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和方式,集中财力支持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多渠道筹措资金,优先保障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消费拉动专项行动、城市更新行动、为民办实事、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工作。二是切实加强财政金融联动。用好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引导基金等财政金融联动工具,深化拓展政金企对接合作,加大对工业领域、六堡茶特色优势产业、重大项目等金融支持力度。特别是用好2025年金融惠企财政贴息政策,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强化“惠企贴息”产品和服务创新配套管理,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三是切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优化教育经费结构,围绕“两个只增不减”,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等,落实稳岗扩就业政策;持续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和医疗卫生事业;继续支持我市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推动文旅事业繁荣发展;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发挥财政金融协同支农作用,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发展。
(三)推进财政改革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质效。
一是推进财政改革走深走实。健全预算制度,深化零基预算改革;重点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相关改革举措,健全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和管理机制;推动市与城区财政体制改革方案执行,提高城区财力均衡度,统筹推动城区协调发展。二是树牢“习惯过紧日子”思想。扎实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把牢预算管理、资产配置、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关口,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把更多财政资源腾出来用于“刀刃上”,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质效。
(四)严守风险安全底线,确保财政金融平稳运行。
始终坚持以“隐性债务不新增、三保资金不断链、重大风险事件不发生”为安全底线,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预算优先、执行优先、库款优先”原则,完善“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对执行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和分析研判,对“三保”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解决。二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全口径监测债务情况,紧盯重点领域到期债务,制定合理偿还计划,妥善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风险。推动融资平台主动对接金融机构,深化金融合作,继续协调金融机构组建银团,创新融资方式,用足用好化债手段,制定平台退出和债务规模压降计划,严格按照退出标准和程序,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分类转型,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着力防范金融风险。强化风险源头管控,紧盯重大风险,特别是重点做好企业债务违约风险、房地产市场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等方面的动态跟踪监测工作,及时妥善处置各类金融风险,全面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稳妥有序化解消除潜在的风险隐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25年,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十五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以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牢固树立“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的鲜明导向,坚定信念,知责尽责,向难攻坚,实干笃行,全力以赴做好今年各项财政工作,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梧州篇章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