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决算 > 2024年 > 正文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梧州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09-14 18:20:49 作者 : 梁玉丽 来源 : 国库科 浏览 : 1






梧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梧州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2024年8月27日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瞿志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市本级决算情况,提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查。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下,梧州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严格执行市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3年市本级预算及相关决议,锚定打造“一极三城”建设“四个梧州”奋斗目标,聚力梧州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兜牢“三保”底线,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改善民生福祉,防范化解风险,助推全市经济增长稳定向好。在此基础上,保持预算平衡和财政稳定运行,市本级决算情况总体平稳。
       一、2023年全市决算总体情况
       根据梧州市本级和市县决算汇总,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18亿元,完成预算的84.3%,下降3.3%。其中:税收收入41.94亿元,增长9.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全市经济总体保持恢复态势,为税收增长提供税源基础;二是税源建设见实效,税务稽查、清理欠税、行业数字化治理等举措实现增收;三是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因素增收。非税收入31.24亿元,下降16.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7.14亿元,完成预算的104.3%,增长5%。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18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含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下同)181.4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2.44亿元、调入资金18.97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83.4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1亿元,收入总计379.7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7.14亿元,加上上解支出3.33亿元、年终结余32.35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4.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2亿元、调出资金1.86亿元,支出总计379.71亿元,收支平衡。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2.28亿元,完成预算的136.9%,  增长78.1%,超出预算以及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市加快土地资产盘活处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6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1.48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15.93亿元、调入资金1.86亿元,收入总计214.23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6.38亿元,完成预算的200.9%,增长1.8%。加上调出资金13.81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4.49亿元、年终结余29.55亿元,支出总计214.23亿元,收支平衡。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5亿元,完成预算的56.7%,增长5.7%,低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低于预期;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同比增加。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0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07亿元,收入总计3.43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3亿元,完成预算的7.6%,下降84.8%。加上调出资金3.32亿元、年终结余0.08亿元,支出总计3.43亿元,收支平衡。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8.85亿元,完成预算的99.8%,同比增长7.6%,收入同比增幅略高的原因是保费收入及其他收入增长。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3.8亿元,完成预算的102%,同比增长12%,支出同比增幅高的原因是:2023年市委、市政府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推动医疗机构提升区域诊疗技术水平等,对医保政策进行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增加。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5.05亿元。
       二、2023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具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73亿元,完成预算的79.9%,同比下降3.9%,低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受相邻省份矿权释放冲击、砂石价格下滑等因素影响,非税收入对比2023年年初预算短收。
税收收入18.81亿元,完成预算的115.7%,同比增长17.5%,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围绕产业振兴推进税源建设初见成效,五大产业税收保持增长;二是市本级出台契税补贴等政策促进住房消费成交,以及符合清算条件的涉地项目缴入涉地税收增加;三是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部分缓税在2023年入库增加税收收入。非税收入15.92亿元,完成预算的58.6%,同比下降20.9%,预算完成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罚没收入对比2023年年初预算短收。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210.74亿元,完成预算的171.8%。转移性收入项目完成的具体情况:
       (1)上级补助收入109.36亿元,完成预算的149.5%。其中:返还性收入5.4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5.22亿元,完成预算的132%;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8.71亿元,完成预算的598.5%。超出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过程中,自治区追加下达转移支付资金。
       (2)下级上解收入6.19亿元,完成预算的194.6%。其中:体制上解收入0.23亿元,专项上解收入5.96亿元。超出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财务统一管理改革,基层法院、检察院上划市本级管理,以及按照相关要求调整部分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城镇棚户区改造资金、商品房契税补贴等专项上解收入。
       (3)调入资金12.59亿元,完成预算的129.6%。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8.48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2亿元,从其他资金调入0.91亿元。
       (4)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亿元。
       (5)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8.29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61.8亿元,新增一般债券4.73亿元,外债转贷1.76亿元。
       (6)上年结余收入14.31亿元,完成预算的105.4%,主要为2022年结转到2023年使用的上级专项补助收入结转结余资金。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梧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63亿元,完成预算的93%,同比增长8.9%。支出科目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7亿元,完成预算的102.7%,同比下降3.5%;
       (2)教育支出7.31亿元,完成预算的84.3%,同比增长7.8%,完成了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中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较上年增长”的指标要求;
       (3)科学技术支出1.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1%,同比下降17.3%,2023年市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落实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中关于设区市财政每年安排的科学技术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不低于2%的要求;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2.5%,同比增长18.5%,同比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养老金标准提高,增加基本养老支出,以及受一次性上划自治区梧州学院职业年金因素影响;
       (5)卫生健康支出20.21亿元,完成预算的104.3%,同比增长8.7%;
       (6)城乡社区支出9.08亿元,完成预算的131.2%,同比下降6.9%,高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安排城乡社区设施支出;
       (7)农林水支出1.76亿元,完成预算的80.8%,同比下降54.9%,同比降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获得的防洪排涝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以及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比2022年减少;
       (8)交通运输支出1.7亿元,完成预算的104.5%,同比增长58.2%,同比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在2023年下达了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并在当年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2.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同比增长7.1%;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63亿元,完成预算的83.6%,同比下降31.6%,同比降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获得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023年无此项上级补助资金;
       (11)债务付息支出3.87亿元,完成预算的103.4%,同比增长4.2%。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142.92亿元(不含结余),完成预算的195.9%。转移性支出项目完成的具体情况:
       (1)补助下级支出71.82亿元,完成预算的153.5%。其中:返还性支出2.1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一般性转移支付60.06亿元,完成预算的141.2%;专项转移支付9.62亿元,完成预算的456.7%。超出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过程中,为缓解县区支出压力,加大对下补助力度。
       (2)上解上级支出2.71亿元,完成预算的107.5%。
       (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亿元。
       (4)债券转贷支出10.21亿元。
       (5)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6.4亿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3.09亿元,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还本支出0.34亿元,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2.97亿元。
       (6)调出资金1.78亿元,调出到政府性基金预算。
        5.结余情况。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5.92亿元(主要为上级专项补助收入结转结余资金)。结转结余资金全部结转2024年安排支出。
         6.决算数对比年初预算草案中预计执行数差异情况。
        与向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的《关于梧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预计执行数相比,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决算数增加2.87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增加0.97亿元。增加的原因是:年初还未完成上下级对账产生的差异。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增加2.8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0.85亿元,转移性支出增加2.02亿元。增加的原因:一是预计执行数来源于2023年12月月报数据,决算数来源于2023年收支简表数据,两者存在取数来源和时间差异;二是年初还未完成上下级对账产生的差异。
       7.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预算总额2711万元,支出合计2517.8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93.19万元,完成预算的92.8%。较年初预算减少的原因是:按照2023年9月自治区出台的过紧日子方案要求,压减2023年未形成支出的“三公”经费预算。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46.7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48.21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418.7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7.26万元;
       公务接待费677.6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8.3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4.6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30.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外出公务逐步恢复,外出办理业务量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需求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但“三公”经费总量规模控制不超年初预算。
     (2)预备费使用情况。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0.93亿元,当年支出0亿元。
     (3)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市本级无预算周转金。
     (4)超收收入安排情况,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超收。2023年年度执行过程中,市本级未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截至2023年底,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为0。
      (5)结余结转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14.31亿元(主要为上级专项补助收入结转结余资金)。自治区批复市本级2022年结算事项后,2022年结转资金14.31亿元已全部结转2023年使用,执行率达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4亿元,完成预算的254.2%,同比增长210.7%,超出预算以及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房地产市场需求不足,年初预算基数较低,市政府2023年加快土地资产盘活处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增加。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1.32亿元,完成预算的299.1%;污水处理费收入0.79亿元,完成预算的87.8%。
       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收入115.97亿元,完成预算的473.8%。超出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过程中,自治区新增下达债务转贷收入。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5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96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6.64亿元,调入资金1.78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8.12亿元,完成预算的300.5%,同比增长63.6%,超出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以收定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增加,与之相关的支出安排增加。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6.78亿元,完成预算的373.3%,同比增长209.8%。
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支出82.23亿元(不含结余),完成预算的361.5%。超出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和专项债券转贷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其中:补助下级支出1.44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1.54亿元,调出资金8.48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0.77亿元。
       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19.62亿元(主要为专项债券结转结余资金),结转结余资金全部结转2024年安排支出。
       3.决算数对比年初预算草案中预计执行数差异情况。
       与向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的《关于梧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预计执行数相比,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减少0.49亿元,减少的原因是年初还未完成上下级对账产生差异。总支出减少0.49亿元,减少的原因是年初还未完成上下级对账产生差异。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3.28亿元,完成预算的89.1%,同比增长6.3%,低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低于预期。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23亿元,完成预算的89%,同比增长6.1%;上级补助收入0.0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上年结余0.04亿元,完成预算的99.7%。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3.21亿元,完成预算的87.1%,同比增长5.1%,低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收定支,收入低于预期,相关支出安排减少。其中:补助下级支出0.0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调出资金3.2亿元,完成预算的94.9%,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民生支出。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0.07亿元。
       3.决算数对比年初预算草案中预计执行数差异情况。
       与向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的《关于梧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预计执行数相比,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总支出无差异。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4.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同比增长7.4%。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58亿元,完成预算的105.5%,同比增长7.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8.48亿元,完成预算的97.2%,同比增长7.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9.36亿元,完成预算的101%,同比增长7.2%。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1.55亿元,完成预算的102%,同比增长12.4%。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43亿元,完成预算的103.3%,同比增长6.9%;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4.45亿元,完成预算的93%,同比增长13.7%,完成预算比例偏低的原因是:因医保基金DRG付费费率下调,导致职工医保基金统筹基金支出减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0.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6.6%,同比增长13.1%,完成预算比例偏高的原因是:因我市出台了调整医保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增加。
       收支相抵后,当年收支结余2.87亿元。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自2020年7月1日起实行自治区统收统支,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自2023年7月1日起实行自治区统收统支,由自治区进行预决算编报)
       3.决算数对比年初预算草案中预计执行数差异情况。
       与向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的《关于梧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预计执行数相比,2023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增加0.48亿元,增加的原因是年初还未完成决算数据产生的差异;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减少0.1亿元,减少的原因是年初还未完成决算数据产生的差异。
       (五)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调整情况如下:
      1.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情况。
      2023年,市本级第一次调整预算新增获得自治区财政厅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8.8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53亿元,专项债券44.29亿元;市本级第二次调整预算新增获得自治区财政厅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4.4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2.99亿元,专项债券41.5亿元。这部分资金用于安排我市重点建设项目支出和债务还本支出,调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5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5.79亿元。
       2.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比年初预算调增7.8亿元,主要是新增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同时为确保市本级预算收支平衡压减非刚性非亟需支出,增减相抵后,调增7.8亿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比年初预算调增40.6亿元,主要是根据市本级全年财政收支平衡的需要、本年度收支预测等实际情况,市本级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新增安排土地成本支出、农业农村支出、新增专项债券付息及发行费用等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比年初预算调增0.24亿元,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调减0.19亿元,主要是执行情况变动;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调增0.43亿元,主要是其他收入增加。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比年初预算调增3.08亿元,一是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待遇支出调增3.12亿元,主要是政策性因素导致支出增加;二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出调减0.04亿元,主要原因是参保人数减少导致支出相应减少。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年末滚存结余调减2.84亿元,原因是基金收入支出调整。
        5.各项调整支出预算实际完成情况。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实际完成情况符合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六)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我市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555.0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21.8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33.2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373.8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9.6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34.18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545.9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17.8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28.03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367.3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37.4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29.9亿元。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3.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3年1—12月,全市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39.1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4.7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4.49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17.9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6.4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1.54亿元。
        2023年1—12月,全市债务付息支出15.8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支出6.5亿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9.33亿元;市本级债务付息支出10.1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支出3.87亿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6.32亿元。
        以上到期债务本息均如期偿还,全市没有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4.债券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1)新增债券。全市申报自治区代发行2023年新增债券63.88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7.55亿元、新增专项债券56.33亿元;市本级使用38.06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0.2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37.78亿元。一般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及其他项目;专项债券资金重点投向用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公立医院等领域。
        (2)再融资债券。全市申报自治区代发行2023年再融资债券133.73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74.13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59.6亿元;市本级使用114.13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56.04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58.09亿元。再融资债券资金专项用于偿还债务本金。
        (七)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说明。
        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及时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文件。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主要原则为:一是结合市本级财力情况,对于部分困难县(市、区)进行适当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帮助县(市、区)兜牢“三保”支出责任;二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部分县(市、区)进行转移支付补助,顺利完成相关工作目标。2023年,市财政补助下级支出6.68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4.5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1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属于财力性资金部分可以由各级统筹安排,重点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三保”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重点用于保障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商业服务业支出等领域。
        (八)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对市本级预算部门申请新设立的,总额500万元及以上的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2.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按照预算一体化要求,严格审核绩效目标。指导预算部门规范填报,做到绩效目标覆盖所有项目支出,并与预算同步编制、审核、批复、下达。在全面审核的基础上,对梧州市统计局等12个市直重点部门以及所属101个单位的653个项目绩效目标进行集中会审复核,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目标设置质量,从源头把控财政支出规模、投向和效能,增强重大战略、重大产业、重大政策的财力保障。
        3.实行绩效目标“双监控”。
        建立绩效监控、预警和纠错机制,组织各预算部门至少对一个项目开展自我监控,主要是监控项目绩效目标的执行完成情况。市财政局选取梧州市高新区光伏产业园建设项目、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高端铜精深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2个2023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进行重点绩效监控,涉及金额8.9亿元,推动部门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作为管理重点。
        4.强化绩效评价和应用。
        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组织预算部门开展自评和部门绩效评价,进一步提升部门花钱问效意识和能力。选择2022年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政府购买服务等19个项目、6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财政绩效评价,涉及金额7.33亿元;选择30个预算部门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抽查审核。针对2023年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部门抓好整改,修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等,推动改进资金项目管理,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三、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2023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以及市委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要求,全面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扎实推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切实保障基层“三保”,严肃财经纪律,有力促进经济回升向好。
       (一)大力推进财源建设,千方百计拓宽财力渠道。
       市政府高度重视围绕产业振兴推进财源建设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财源建设工作,采取有效举措抓财源、强财基、壮财力,财源建设初见成效。一是提高收入质量,做大财政收入蛋糕。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税费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加强财税联动,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税收收入总量和质量实现“双提升”。全市共组织全口径税收100.96亿元,同比增收11.51亿元,增长12.9%,增速全区排名第7位;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41.94亿元,同比增收3.6亿元,增长9.4%,增速全区排名第7位,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7.3%,同比增加6.7个百分点,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收入质量不断提高。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获得上级补助创新高。2023年,全市争取到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74.01亿元,同比增加13.1亿元,增长8.1%。其中:全市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148.69亿元,同比增长13.8%,资金总量创历史新高,为兜牢我市“三保”支出底线,推动全市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提供了坚实的财力基础。全市争取新增专项债券额度63.88亿元,主要投向涉及社会保障,农业产业发展,交通运输,产业园基础建设等领域,有力保障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三是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盘活市本级结转结余资金2.24亿元,由市财政统一收回总预算,统筹用于我市本级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项目,盘活率达95.3%。
      (二)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切实改善保障民生福祉。
       一是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在预算安排和执行方面优先落实“三保”资金,建立保障机制,加强库款调度管理,确保各级财政兜牢“三保”底线和保障财政平稳运行。2023年全市“三保”支出136.16亿元,其中:保民生60.03亿元,保工资70.69亿元,保运转5.44亿元,我市各级均未出现“三保”运行风险。同时,为加大对困难城区的“三保”支持力度,市本级协助万秀区、龙圩区向自治区争取到2023年一次性民生政策兜底补助1.19亿元,并通过市财力给予万秀区、龙圩区一次性民生政策兜底配套补助1.19亿元。二是统筹资金加强民生保障。在坚决落实中央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和进一步落实“三保”的政治责任的前提下,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切实改善保障民生。2023年全市民生支出完成208.45亿元,增长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8%,用于支持社会保障、教育优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其中:教育支出完成55.12亿元,同比增长3.9%,落实了义务教育生均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营养膳食改善计划全覆盖,有力地支持中小学校薄弱环节改造、教学楼宿舍楼的加固维修、学校的体育场地建设、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41.61亿元、同比增长11.4%,卫生健康支出完成34.86亿元、同比增长10.8%;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等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到位,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示范项目建设等。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有为支持实体经济。
        一是坚定不移促进产业发展,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优化组合财政资金、专项债、上级补助、贴息等资源,强化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投入。其中:大力支持工业振兴,统筹50.47亿元用于工业产业提升发展,如支持园区产业项目建设,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和“桂惠贷”贴息等;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全市各级财政落实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0.79亿元,完成中央和自治区衔接资金支出进度的节点考核目标,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获得A等次;大力支持六堡茶产业,全市各级财政筹措资金2.41亿元,对六堡茶种质资源、茶园建设、茶文旅、科技人才、产业发展、质检及品牌宣传等多个方面进行支持。二是落实落细优惠政策,着力纾解企业困难,对于稳就业、保民生、稳住宏观经济大盘发挥了关键支撑作用。2023年全市全口径增值税留抵退税12.01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额排全区第2位。三是提振消费信心,印发《梧州市2023年促消费稳增长若干措施》和《梧州市恢复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稳定大宗消费、扩大服务消费、促进农村消费等六个方面提出15条措施,采用“政府补贴、企业支持、商家让利”方式继续开展系列消费促进活动,“真金白银”提信心促消费,释放内需潜力稳增长。四是继续落实“桂惠贷”贴息资金保障机制,全市财政部门累计拨付“桂惠贷”贴息资金1.52亿元,支持“桂惠贷”政策增面扩量,全市金融机构累计投放“桂惠贷”116.94亿元,共惠及2376户市场主体,直接降低相关市场主体融资成本1.95亿元,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融资便利度。
       (四)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全力以赴兜牢安全底线。
       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出台《梧州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若干措施》以及《梧州市进一步“过紧日子”实施方案》,从严格一般性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等方面制定了19条工作措施,从严把“预算关”、严把“执行关”、严把“使用关”三方面有效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推动“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市本级“三公”经费整体上低于疫情前水平,比2019年决算数减少200.43万元。二是全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妥善处置和化解债务存量,多举措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多部门协同会议工作机制,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开展全口径债务实时监测,严防债务风险;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债务化解工作的支持,有效缓释企业债务压力。
       (五)深化财政改革管理,扎实有效提升管理效能。
       一是全面实施市本级零基预算改革。严格按照零基预算改革要求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打破基数概念和预算支出固化格局,实现零基预算改革全覆盖,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实施。二是顺利完成梧州市本级首个远程异地评标政府采购项目——梧州市电化教育站教学计算机采购(中央资金)项目,标志着政府采购改革取得新突破,为优化营商环境按下“加速键”。三是2023年我市还获得多项自治区奖励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获得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奖励资金0.85亿元,资金总量排全区第1位,占全区奖励资金总额56.8%;获得财政管理绩效奖励1.3亿元,资金总量排全区第1位,占全区奖励资金总额68.4%;税收贡献奖励0.93亿元;工业投资先进市县奖励资金0.55亿元;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奖励资金0.3亿元。
       2023年全市财政部门虽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但财政运行中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我市财政收入组织难度依然很大,同时“三保”支出、债务还本付息支出、民生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等各项刚性支出呈快速增长态势,财政收支持续“紧平衡”;财源建设氛围不足,激励机制有待完善;虽然市本级按时偿还了2023年政府债务本息,但2024年政府债务本息偿还压力仍较大,债务风险仍需关注;目前市属国有企业的造血能力较低,市场化转型难度较大,国有资本经营效益有待提高等。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打造“一极三城”建设“四个梧州”,实现“再造一个工业梧州”、经济总量提档进位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聚焦高质量发展的部署,重点做好五方面重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不断建立健全财政治理体系和提高财政治理能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推进“壮财基”,做好生财聚财文章。
        围绕产业振兴积极推进财源建设,壮大存量财源,培植增量财源,深挖潜力财源,努力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和结构持续优化,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财力支撑。着力完善激励考评机制,鼓励“开源”增收,对在盘活资产资源、争取专项转移支付、非税收入实现增收等方面成效突出的部门加大激励力度。用好用足系列经济稳增长支持政策,尤其是产业类专项资金和专项债券,着力加强重点产业扶持,着力加强骨干税源企业培育,夯实税源基础。加强财税协调配合,在落实落细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收监管和征管稽查,抓重点、堵漏洞、强征管、挖潜力,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库。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压实各部门责任,充分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多渠道盘活闲置国有资产资源,加快推进土地出让工作,统筹抓好“净矿”出让、砂石处置工作,推动相关收入增收入库,千方百计增强可用财力。
       (二)着力推进“保重点”,提高管财用财水平。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树牢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过紧日子执行,强化过紧日子监督,加强财政运行成本控制,从源头上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和严控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和增进民生福祉,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突出“降本增效”导向,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节省财政资金。强化财政库款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加快重点支出进度,保障基层“三保”、直达资金、债券资金、重大项目等重点支出。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组合本级财力、上级补助、专项债券、金融工具等资源,支持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保持适当支出强度,释放积极信号。
       (三)着力推进“强统筹”,切实用好用足资源。
       用足用好系列经济稳增长政策,吃透一般债、专项债、国债等债券政策,为巩固和增强我市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添动力。主动对接,准确把握中央、自治区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找准支持政策增量来源,努力挖掘各领域重大政策中有利于我市的因素、项目、数据,做好前期谋划、储备和申报,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上级更大支持。加强协作,督促部门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确保把争取上级资金工作做细、做实、做优,提高争取资金的成功率;及时汇总整理争取转移支付资金进展情况,以便各部门做好项目进展与成果汇报工作,深入挖掘我市各方面特殊性因素,持续加大汇报力度。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防止财政资金沉淀,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用好教育医疗收费收入,提高事业单位资金使用效益。
       (四)着力推进“促改革”,提升理财兴财效能。
       强化预算编制水平,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编准编实财政收支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严格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执行预算;优化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增强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动零基预算改革走深走实,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强化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进市与城区财政管理改革工作,进一步调整市与城区的收入和支出责任划分,完善市对城区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城区财力均衡性,增强困难城区“三保”保障能力。
       (五)着力推进“防风险”,坚决兜牢兜实底线。
       强化“三保”风险管控,始终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严格按照“三保”支出保障清单和标准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加强“三保”运行监测,管好用好“三保”专户,确保“三保”资金精准高效落实到位,牢牢兜住“三保”底线。积极落实既定化债举措,妥善化解存量债务,严控增量债务,进一步建立健全债务风险动态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的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积极配合加快推进融资平台转型工作的有关部署,增强融资平台公司自身造血功能,加快盘活处置可变现资产资源,实现牢牢守好债务不“爆雷”的底线目标。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严格财政收支规范管理,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切实防范财政风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24年,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以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立潮头、争上游”的奋斗姿态抓落实,做好今年各项财政工作,解放思想、稳中求变,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梧州篇章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附件1)2023年市本级决算草案.pdf

(附件2)2023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