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2022年7月29日在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覃震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作2021年本级决算的报告,请予审查。
一、2021年市本级(含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下同)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部署,迎难而上、奋勇争先,扎实做好“六稳”“六保”等工作,有力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态势不断巩固,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完成全年财政收支目标,市本级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根据梧州市本级决算,2021年市本级收入总计120.71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3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低于预算主要原因是部分非税收入由于客观因素未能按年初计划实现;转移性收入85.33亿元。当年支出合计107.57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7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7.1%,低于年度预算主要原因是部分上级资金下达时间晚,以及部分项目进度未达拨款条件,未能形成支出;转移性支出18.85亿元。年终结余13.14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93.3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8.9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转移性收入34.39亿元。当年支出合计88.73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5.9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3%;转移性支出22.76亿元。年终结余4.57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0.13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转移性收入0.03亿元。当年支出合计0.1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转移性支出0.08亿元。年终结余0.03亿元。
市本级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7.3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6.2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2亿元;年终滚存结余53.9亿元。
上述决算情况表明,市本级财政四本预算实现了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二、2021年市本级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3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下降8.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8.3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增长7.1%;非税收入完成17.0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下降20.2%。
税收收入按主要税种划分:增值税完成7.2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增长31.1%,高于预算主要原因是我市工业振兴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有序有力,市本级再生资源企业税源培植初见成效,增值税完成情况高于预期;企业所得税完成1.7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增长16.6%;个人所得税完成0.2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下降3%;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3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增长43.1%,高于预算主要原因是城市维护建设税随增值税征收,因增值税高于预期,所以城市维护建设税也高于预期;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0.8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1%,下降42.6%;土地增值税完成1.3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下降32.5%;耕地占用税完成0.2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4%,下降47.6%;契税完成2.6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下降14.3%。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4项涉地税收低于预算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低迷,导致涉地税收不达预期。
非税收入完成17.0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专项收入完成2.9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2%,高于预算主要原因是受增值税增加影响,随税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同步增加。另外,由于自治区政策调整,从2021年7月起,重新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因此专项收入高于预期。罚没收入完成8.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低于预算主要原因是年度计划处置罚没资产主要为异地实物资产,处置手续相对复杂,处置缴库时间跨度大,部分资产未能按预期在2021年完成处置手续缴库。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3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低于预算主要原因是龙圩区土地增减挂钩指标出让收入不达预期。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85.3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1%。转移性收入项目完成的具体情况:
(1)上级补助收入47.6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1%。其中:返还性收入3.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5.4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7%;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8.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1%。高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编制市本级年初预算的时间较早,自治区下达资金未结束,还有较多资金是自治区在年度执行过程中进行追加的。因此,获得上级补助收入超过年初预算。
(2)下级上解收入1.3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5%。高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过程中新增下级上解事项。
(3)调入资金17.6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其中:从政府性基金调入16.74亿元,调入偿债准备金0亿元。低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低迷,土地出让工作难度加大,因此,调入资金不达预期。
(4)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亿元。
(5)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9.56亿元,全部是再融资债券。
(6)上年结余收入8.92亿元。为2020结转到2021年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1年,梧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7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完成年度预算的87.1%,下降10.1%。具体情况如下:
分科目主要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5%,同比增加0.34亿元,增长5.3%;公共安全支出6.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同比减少5.23亿元,下降44.2%;教育支出8.2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同比增加0.21亿元,增长2.7%;科学技术支出1.4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4%,同比增加0.73亿元,增长95.9%,高于预算主要原因是扶持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创新力度增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5%,同比减少0.16亿元,下降1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同比减少0.48亿元,下降7.5%;卫生健康支出18.7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同比增加12.28亿元,增长188.7%;节能环保支出1.8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同比增加0.33亿元,增长21.9%;城乡社区支出8.0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同比减少25.04亿元,下降75.7%;农林水事务支出9.7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3.4%,同比增加2.57亿元,增长35.8%;交通运输支出2.2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同比增加0.48亿元,增长26.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6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5%,同比增加5.34亿元,增长232.7%;住房保障支出3.4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3%,同比减少1.23亿元,下降26.2%;金融支出0.4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122.7%,高于预算主要原因是落实“桂惠贷”政策增加支出。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18.85亿元(不含结余),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转移性支出项目完成的具体情况:
(1)补助下级支出6.7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8%,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6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08亿元。高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过程中,为缓解市县支出压力,加大对下补助力度。
(2)上解上级支出0.8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年度执行过程中,部分年初预算预计需上解支出事项取消上解。
(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亿元。
(4)调出资金0.4亿元。主要原因是市本级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少于年初计划,因此从一般公共预算中调出资金用于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支出。
(5)债务还本支出10.88亿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0.6亿元、地方政府向国际金融组织借款还本支出0.28亿元。
5.结余情况。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3.14亿元。结转结余资金全部结转2022年安排支出。
6.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21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2048.76万元,同比减少157.39万元,下降7.1%。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466.81万元,同比减少77.66万元,下降14.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6.84万元,同比减少10.15万元,下降0.9%;公务接待费455.11万元,同比减少69.58万元,下降13.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市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厉行节约,进一步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预备费使用情况。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0.82亿元,当年并未支出。
(3)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市本级无预算周转金。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2021年年度执行过程中,市本级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亿元,截至2021年底,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为0。
(5)结余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8.92亿元。自治区批复市本级2020年结算事项后,2020年结转资金8.92亿元已全部结转2021年使用,执行率达100%。
(6)预算调整情况。根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调整情况如下:
①地方政府债券调整情况。
2021年,市本级累计获得自治区财政厅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2.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6亿元,专项债券41.9亿元。因此,市本级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9亿元。
②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由于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不达预期,因此,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支出比年初预算调减2.63亿元,主要原因是压减非刚性非亟需支出,以确保市本级预算收支平衡。
③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市本级调增政府性基金支出0.47亿元,主要是专项债券付息和发行费比年初预算增加。
④各项调整支出预算实际完成情况。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实际完成情况符合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8.9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5.7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决算数基本比年初预算略有增长。
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收入34.39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0.37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39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1.23亿元,调入资金0.4亿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5.9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2%,完成年度预算的94.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6.5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高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过程中,土地成本支出和专项债券支出增加。其他支出23.5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39.3%,高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市本级未获得自治区转贷专项债券,因此按规定不编入年初预算。在年度执行过程中,市本级获得自治区转贷专项债券并编入预算调整,根据项目进度拨付资金,因此,支出数超出年初预算数。
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支出22.76亿元(不含结余),其中:补助下级支出0.55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47亿元,调出资金16.74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0亿元。
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4.57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0.1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低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受经济下行和经营环境市场低迷因素影响,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不达预期目标,上年结余0.03亿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合计0.1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低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收入不达预期,为实现收支平衡,因此,减少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出资金0.08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0.03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7.3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3.9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1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5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主要原因是2021年5月1日起,我市按照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20%征收工伤保险保费,不再实行基准费率下调50%征收保费;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3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主要原因是教育系统一次性补缴保费及滞纳金较多。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6.2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7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1.6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6.7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6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9%,主要原因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支出增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3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主要原因是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失业补助金政策。
(五)地方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市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357.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75.6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81.5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39.3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7.3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32.04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1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349.7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9.1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80.59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34.7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3.2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31.5亿元。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3.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截至2021年末,全市政府债务还本额22.8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16.06亿元,专项债务还本6.8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还本额16.3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10.88亿元,专项债务还本5.47亿元。以上到期债务本金均如期偿还。
截至2021年末,全市债务付息支出11.4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5.89亿元、专项债务付息5.56亿元;市本级债务付息支出7.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3.56亿元、专项债务付息4.42亿元。全市没有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4.债券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1)新增债券。
全市申报自治区代发行2021年新增债券52.45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86亿元、新增专项债券50.59亿元;市本级使用26.3亿元,全部是新增专项债券。一般债券资金主要用于公路、教育、农林水利建设及其他等项目;专项债券资金重点投向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农林水利、社会事业、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
(2)再融资债券。
全市申报自治区代发行2021年再融资债券20.25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14.14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6.11亿元;市本级使用14.49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9.56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4.93亿元。再融资债券资金专项用于偿还2021年到期的政府债券本金。
(六)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说明。
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及时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文件。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主要原则为:一是结合市本级财力情况,对于部分困难县(市、区)进行适当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帮助县(市、区)兜牢“三保”支出责任;二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部分县(市、区)进行转移支付补助,顺利完成相关工作目标。2021年,市财政补助下级支出6.72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6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0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属于财力性资金部分可以由各级统筹安排,重点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三保”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重点用于保障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城乡社区支出等重点领域。
(七)重大支出政策及重点支出执行情况。
一是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我市产业振兴、工业崛起,通过年初预算安排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资金0.8亿元,用于支持服务业企业入库奖励、科技发展升级改造、六堡茶产业发展等工作;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农林水资金3.02亿元,同比增长12.2%,其中:市本级年初财政预算安排乡村振兴资金0.8亿元,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区(田园综合体)创建、农业农村补短板以及农业产业扶持;2021年新增债券额度再创新高,重点投向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领域,持续保障全市各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对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在稳重点群体就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不动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助推乡村振兴、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确保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和及时拨付。全市民生支出完成202.4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8.2%。三是坚持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据最新统计,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6.23亿元。
(八)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和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逐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绩效管理行为。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委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从顶层设计、综合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三个层面系统谋划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体系。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梧州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三年工作方案》(梧办发〔2020〕9号),以市财政局名义出台了《梧州市本级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梧财绩效〔2020〕9号)、《梧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梧财绩效〔2020〕10号)等相关文件。(2)初步建立评价机制,提升绩效管理新高度。为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我市要求所有重点资金由预算单位进行绩效自评价,并组织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2021年,我市本级财政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2020年9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金额4.4亿元,占年初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63亿元的78.1%,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市重点领域的2020年就业补助资金等2个专项资金开展绩效再评价,选择市生态环境局等3个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金额1.36亿元。(3)充分运用一体化系统,助推信息化绩效管理进程。2021年,我局开始运用预算一体化系统“预算绩效”板块,将市本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纳入预算编制绩效目标管理,合理完善绩效指标库、模板库和评价指标体系。今后,我局还将运用一体化系统开展全过程“无纸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跟踪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提升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能力。
2.重点项目绩效执行情况。
我市对2020年就业补助资金等58个项目开展重点项目评价,对市生态环境局等3个部门和市水利局2020年专项公用经费项目开展简易评价,其中2020年就业补助资金等60个项目的绩效评级均为“良好”,其余2个为“合格”。现挑选部分重点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1)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就业补助资金。
我市积极开拓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开展职业培训等就业创业工作,2020年梧州市本级共有2.18万人享受就业扶持各项补贴补助政策。梧州市人社局 2020 年累计有19家培训机构与259家企业签订 “双千结对”岗位培训协议并开展“培训券”培训,同时把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政策与见习补贴政策相融合,即鼓励企业建立见习基地,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中职(技工)毕业生、社会青年等,通过见习期间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并享受见习及培训补贴,累计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培训41564人次;为促进劳动人员的就业,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政策:一是市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研究制定了就业补助资金各项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为规范使用资金提供了依据。二是市人社部门组织宣传各项就业政策,开展“就业援助月”等就业专项活动,打造金牌就业管理家,帮扶企业保障用工需求。促进就业优先政策惠企利民。落实减免社会保险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积极应对疫情影响,通过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扶持稳岗就业、强化技能培训等措施,稳定就业岗位。
(2)梧州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监管项目。
单位采用无人机航拍并结合人工巡查手段对梧州市局发证的4座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情况进行巡查监管。项目已完成以下主要任务:巡查矿山地形地貌景观及土地资源破坏情况;巡查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情况;恢复工程的进展情况;检查矿山恢复方案的编制情况;检查矿山企业保证金缴纳的情况。2020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站编制出具了《2020年度梧州市区生产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监管》报告,已取得了国土局批复意见并通过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审核,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本年度绩效目标任务。严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机制,尽快形成在建、生产矿山和历史遗留等“新老问题”统筹解决的恢复和综合治理新局面,全面提高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水平。
三、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按照市十四届人大八次会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严格执行《预算法》,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依法加强预算管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提质增效,全力以赴完成全年目标。
一是圆满完成全年收入目标。提前做好全年组织收入谋划,全力狠抓每月、每季度收入工作,掌握完成目标的主动权。全市财政收入完成134.84亿元,同比增收11.56亿元,增长9.4%,超出年初预期目标的4.4个百分点。二是着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财源建设,厚植骨干财源,培育新兴财源。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完成43.3亿元,同比增收2.13亿元,增长5.2%。
(二)围绕中心工作,统筹资金着力保障重点支出。
一是压实责任,大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认真研究上级资金投向,加强与主管部门、项目单位的沟通协调,抢抓机遇,积极策划项目,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全市争取到一般公共预算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54.86亿元,同比增加0.01亿元,剔除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一次性补助资金后,同比增加2.6亿元,增长1.7%。二是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我市产业振兴、工业崛起,通过年初预算安排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资金0.8亿元,用于支持服务业企业入库奖励、科技发展升级改造、六堡茶产业发展等工作;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农林水资金3.02亿元,同比增长12.2%,其中:市本级年初财政预算安排乡村振兴资金0.8亿元,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区(田园综合体)创建、农业农村补短板以及农业产业扶持;落实我市党史基地维修提升工程资金,其中安排大同酒店修缮经费、广西特委旧址修缮、韦拔群纪念馆修缮经费0.05亿元;争取自治区支持我市党史基地维修资金0.06亿元。
(三)坚持节用为民,尽力而为提高民生水平。
一是坚持过“紧日子”,集中将有限财力优先用于民生领域。在编制市直2021年部门预算时,按照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在2020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基础上压减10%的要求,压减项目支出0.77亿元,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严格把关“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市直财力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24亿元,同比下降5%。市直财力安排“三公”预算连续5年下降5%以上。启动清理部门预算单位存量资金工作,收回市直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0.63亿元。二是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在稳重点群体就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不动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助推乡村振兴、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确保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和及时拨付。全市民生支出完成202.4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8.2%。
(四)强化综合施策,发挥财政资金惠企利民实效。
一是加大直达资金支出力度,严格规范资金使用,设立直达资金的绩效目标和指标,促进资金精准高效使用,发挥直达资金惠企利民作用。我市共收到2021年中央财政直达资金58.5亿元,完成支出55.87亿元,支出进度95.5%,在全区排名第三名。由于直达资金管理工作成效突出,在5月全区财政运行调度视频会议上和7月的年中财政工作会议上作经验发言。二是抢抓自治区支持工业振兴,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的政策机遇,指导各级申报专项债项目,2021年全市获得自治区安排的项目51个,争取政府新增债券52.45亿元,同比增加13.43亿元、增长36.1%,其中:新增一般债券项目11个,获得债券资金1.86亿元;新增专项债券项目36个,获得债券资金50.59亿元。其中76%投向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领域,12%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卫生健康、教育等社会事业,12%投向农林水利领域。2021年新增债券额度再创新高,持续保障全市各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对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坚持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据最新统计,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6.23亿元。
(五)创新投入方式,调动各类资源为财政赋能。
持续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打出财政贴息、引入社会资本等系列组合拳,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一是积极落实“桂惠贷”贴息政策,做好市本级配套资金筹措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持、引导、撬动作用,直接帮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1年市本级安排“桂惠贷”财政贴息资金0.29亿元。二是大力推进全市PPP项目落地建设,截至目前,我市有15个PPP项目列入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总投资133.02亿元。其中市本级的7个管理库项目全部落地开工,实现落地率100%。三是充分发挥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投入乡村振兴,放大财政支农政策效应。截至12月末,全市开展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1197户,完成任务127.2%,担保户数592户,授信金额2.01亿元,担保贷款在保户数2810户,在保余额8.85亿元,在保户数全区排名第一,在保余额全区排名第三。
(六)注重改革创新,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一是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市与城区(园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出台交通、自然资源等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进一步理顺市以下财政管理关系。二是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除涉密单位外,2021年梧州市市直部门91个,市直部门所属单位209个,全部完成了预算公开工作。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市直部门 90 个,所属单位196个,全部完成了2020年度的决算公开工作。三是全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部上线成功,标志着我市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迈上新台阶。四是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改革,政府采购实现电子开评标“文件无纸化、标书在线传、开标不见面、系统辅助评、过程全留痕”的全流程网上办理模式,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五是县域经济发展更上新台阶,多项财政工作获得自治区奖励。2021年市本级财政因帮扶县域经济发展,获得奖励资金0.23亿元;藤县获得2020年度广西高质量发展进步县奖励资金0.3亿元;蒙山县获得农村综合性改革全国试点激励资金0.5亿元;苍梧县、藤县、蒙山县做好培植财源、优化收入结构、提高财政自给率等工作,财政管理工作成效明显,分别获得自治区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奖励资金0.2亿元;苍梧县、藤县在2020年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直达资金使用管理、财政预算执行、提高收入质量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好,分别获得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奖励资金0.05亿元。
(七)树立底线思维,千方百计防范重大风险。
一是兜住基层“三保”底线。坚持把“三保”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确保“三保”作为预算安排的重中之重。据统计,2021年全市县级“三保”支出需求111.56亿元,各级“三保”支出均已足额安排预算。二是加强库款管理。通过与人民银行共同建立地方库款联合监测工作机制,对“三保”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介入、早解决,防范支付风险。三是狠抓债务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债务动态监测工作,杜绝发生新增隐性债务问题。截至目前,全市没有发生新增隐性债务情况。全年全市没有发生新增隐性债务情况,完成了2021年度化债任务。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2022年是党的二十次代表大会召开之年,也是加快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做好财政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要求,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提升政策整体效能,做好“五个聚力、五个坚定不移”,不断建立健全财政治理体系和提高财政治理能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聚力抓好抓实“稳增长”,坚定不移抓好收入组织工作。
坚决落实自治区关于“赶超跨越”“两个高于”要求,围绕“稳中求进攻坚年”主攻点,持续抓好收入组织工作。狠抓财源建设,强化财政政策和资金保障,着力支持振兴实体经济,既抓项目建设,培植长远税源,又抓挖潜堵漏,培植长平快税源,促进全年目标完成。深挖增收潜力,加强对财政收入形势的分析研判,深入挖掘收入增长点,紧盯重点税源,配合税务部门精抓细管,进一步抓好零散税收收入工作,严防税收流失,确保“颗粒归仓”;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加快盘活处置闲置土地、资产、资源,保证依法依规征收能形成可用财力的非税收入及时入库。
(二)聚力抓好抓实“强保障”,坚定不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聚焦“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做到有保有压有调,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持续大力推进工业振兴、一体推进乡村振兴、积极推进科教振兴“三大振兴”刀刃上。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和方式,集中财力支持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围绕中心排”,紧紧围绕重大政策、重大改革和中心工作,优先安排市委确定的、前期工作充分的重点项目。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用为民,加强民生政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增强民生政策可持续性,支持解决好就业、教育、医疗等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尽力补好短板。
(三)聚力抓好抓实“多挖潜”,坚定不移挖掘经济发展要素。
准确把握中央和自治区政策导向,找准各项政策取向的切入点和发力点,用足用好自治区专门为我市出台的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发挥政策的潜力和效能。抢抓机遇,密切关注上级资金分配方案,抓准自治区资金扶持重点和资金分配时间点,针对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补助、专项债券等多点发力,积极策划项目,争取获得更多上级资金。吃透政策,全面梳理、对标上级重大区域财政支持政策,争取获得工业振兴、“两新一重”、PPP等政策支持,支持推动产业链通,抓好优势支柱产业延链补链、转型升级。主动对接,根据中央、自治区政策和项目布局,深入挖掘我市各方面特殊性因素,积极争取上级加大对“东融”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梧州综合保税区建设,为我市开放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深挖资源潜力,完善矿山、砂石、林木等资源有关机制,提升资源对全市财政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深挖新型城镇化潜力,以经营城市的理念推动城市建设,着力完善城市功能,打造宜居乡镇,推动县域经济新发展。
(四)聚力抓好抓实“促改革”,坚定不移激发财政内在活力。
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着力在规范管理、提高效率、释放活力上下更大功夫。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动形成稳定的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调整完善市对下财政体制,充分调动各级理财的积极性。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充分运用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引导基金等工具,发挥好对社会资金的引导、扶持、激励和撬动的杠杆作用,达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效果。
(五)聚力抓好抓实“兜底线”,坚定不移保障财政稳健运行。
坚决守住民生保障的底线。突出优先保障,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落实保障措施,支持和指导岑溪市制定“三保”方案,兜牢“三保”支出责任,确保不出现“三保”风险问题。统筹自身财力和上级补助资金,通过增收节支加强财力保障。坚决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继续着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大力清理收回存量暂付性款项,进一步强化库款管理。积极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强化政策跟踪问效,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良好的财政经济秩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继续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秉承“顺流而下立潮头,溯流而进争上游”的理念,推动梧州财政工作走前列、站前排,为打造“一极三城”、建设“四个梧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