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6日在梧州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覃震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梧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8年市本级决算已经编制完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在我向市人大常委会作2018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8年市本级(含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下同)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 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三年一工程”为抓手,毫不动摇实施“东融”战略,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完成全年财政收支目标,市本级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根据市本级决算,2018年市本级收入总计128.06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73亿元,完成预算的121.5%;转移性收入80.33亿元。当年支出合计120.99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31亿元,完成预算的93.4%;转移性支出20.6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07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03.53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4.78亿元,完成预算的178.6%;转移性收入28.75亿元。当年支出合计102.37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8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2%;转移性支出41.5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6亿元。
市本级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8.1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2.7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5.32亿元;年终滚存结余63.57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0.1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4亿元,完成预算的34.8%;上年结余收入0.06亿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合计0.0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03亿元。
上述决算情况表明,市本级财政四本预算实现了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二、2018年市本级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73亿元,完成预算的121.5%,增长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0.55亿元,完成预算的135.2%,下降3.8%,主要原因是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和土地一次性税收收入同比减少。增值税完成5.33亿元,完成预算的125.8%,增长39.9%,主要原因是2018年全国推行制药行业的两票制,医药行业特别是中恒集团税收增长。企业所得税完成1.28亿元,完成预算的46.1%,下降51.3%,主要是2017年中恒集团缴纳一次性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2018年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完成0.47亿元,完成预算的99.2%,增长0.8%。非税收入完成27.18亿元,完成预算的112.8%,增长6.9%。罚没收入5.53亿元,完成预算138.5%,增长497.6%,主要是公检法三个部门加大专案办案力度,上缴涉案赃款3.4亿元。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80.33亿元,转移性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1)上级补助收入10.86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0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32亿元。
(2)调入资金33.9亿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1.08亿元,从其他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82亿元。
(3)债券转贷收入23.73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收入3.25亿元,置换一般债券收入13.13亿元,再融资债券收入7.35亿元。
(4)上年结余收入11.84亿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3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4%,增长16.4%。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加3.49亿元,增长85.2%,主要是加大对招商引资投入力度和2017年挂账部分在2018年列支;公共安全支出10.7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加4.28亿元,增长66.5%,主要拨付公检法部门传销案件办案经费和扫黑除恶经费;教育支出7.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78亿元,下降20.2%,主要是2017年安排中小学义教均衡性项目建设资金1.6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加0.69亿元,增长331.7%,主要是拨付中恒集团发展扶持奖补资金0.6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01亿元,下降10.7%,主要是按广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政府责任分担办法,减少市本级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配套资金;节能环保支出1.75亿元,完成预算的70%,同比增加1.42亿元,增长427.1%,主要是为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拨付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04亿元;城乡社区支出43.0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加7.73亿元,增长21.9%,主要是新增债券资金增加后安排相应的支出也增加;交通运输支出2.46亿元,完成预算的92.1%,同比减少1.02亿元,下降29.3%,主要是2017年安排环城高速公路建设资金1亿元,2018年工程收尾,资金安排减少;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93亿元,完成预算的91.2%,同比减少1.32亿元,下降58.7%,主要是自治区下达补助资金减少(2017年自治区补助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资金0.8亿元);住房保障支出3.74亿元,完成预算的75.5%,同比增加1.89亿元,增长102.8%,主要是落实“城市建设提质年”有关工作,加大对棚户区改造资金投入;债务付息支出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加0.93亿元,增长45%,主要是债务规模增加。
(2)预备费使用情况。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0.8亿元。其中:用于民生方面0.56亿元,其他方面的支出0.24亿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2903.7万元,同比减少92.18万元,下降3.1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67.59万元,同比减少127.17万元,下降43.1%,主要是我市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781.15万元,同比增加174.59万元,增长28.8%,主要是由于工作需要,公安部门购置一批警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5.31万元,同比减少65.6万元,下降4.4%;公务接待费539.65万元,同比减少74万元,下降12%,主要是我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保持零增长的成果。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20.68亿元,转移性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1)上解上级支出-0.46亿元。
(2)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2亿元。
(3)债务还本支出20.72亿元。
5.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情况。主要情况如下:一是市本级财政安排资金5.36亿元,落实“城市建设提质年”工程资金0.7亿元、城市基础设施整体提升改造工程(一期)资金0.5亿元、苍海大道改造项目资金0.5亿元、直排口整治项目资金0.2亿元、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0.51亿元、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大会战项目前期费0.5亿元、防洪堤建设资金0.4亿元等。二是争取上级补助民航发展基金4.86亿元和自治区转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74亿元,用于梧州机场迁建工作,保证梧州西江机场迁建项目顺利完成所需要的资金。三是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91亿元,支持全力打好“五场硬仗”,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提高产业扶贫覆盖率,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933套、搬迁入住4040人,实现年度56797人脱贫、85个贫困村出列、苍梧县整县脱贫摘帽。四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市财政资金投入侧重用于城市扬尘、企业排污、直排口专项整治、污水处理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环境整治等项目。2018年市本级安排节能环保支出1.75亿元,其中:用于安排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04亿元。五是设立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全力培植“工业树”、打造“产业林”。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1亿元,奖励2018年首次上规的企业,以及符合奖励条件的技术改造、盘活、并购重组停产、半停产的企业、特色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等,进一步提高企业升级发展的积极性。六是出台《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工作措施》,并继续实施“一企一策”政策,兑现中恒集团发展扶持奖补资金0.62亿元,助推企业做大做强。
6.预算调整情况。根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十五、十六及十七次会议批准调整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相关议案,调整情况如下:
(1)地方政府债券调整的决算情况。2018年自治区代理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5.36亿元,与调整预算数一致。当年地方债券资金安排建设项目资金支出15.36亿元,支出项目与调整预算计划一致。
(2)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情况。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7.73亿元,比调整预算数42.71亿元增加5.02亿元。主要原因:一是属于城区但根据税收征管系统入市级国库的税收收入1.03亿元;二是城镇土地使用税及耕地占用税比预算增加3.99亿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际完成情况。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4.78亿元,比调整预算数71.42亿元增加3.36亿元,主要是因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了2.8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增加了0.39亿元,其他基金收入增加了0.12亿元。
(4)各项调整支出预算实际完成情况。根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十五、十六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支出调整方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调整支出预算全部按计划完成。
7.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2018年底,市本级财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为0.42亿元,其中: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0.2亿元、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0.22亿元。
8.结余结转资金使用情况。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专款11.84亿元。2018年,上年结转专款安排支出11.84亿元,执行率达到100%。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4.78亿元,完成预算的178.6%,增长18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2.85亿元,完成预算的182.7%;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0.39亿元,完成预算的38.9%;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0.06亿元,完成预算的58.9%;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73亿元,完成预算的260.3%;港口建设费收入0.02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0.69亿元,完成预算的110%;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0.04亿元,完成预算1815%。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收入28.75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5.3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91亿元,专项债券收入22.45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84亿元,完成预算的99.2%,增长663.4%。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0.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城乡社区支出52.27亿元,完成预算的99.6%;农林水支出0.12亿元,完成预算的53.9%;交通运输支出4.86亿元,完成预算的99.9%;其他支出2.45亿元,完成预算的93.6%;债务付息支出1.0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支出41.53亿元,其中: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45亿元,调出资金31.08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1.16亿元。
3.重大支出政策及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根据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需要主要用于以下用途: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50.9亿元;机场建设4.86亿元;偿还土地收储专项债券利息1.09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18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8.11亿元,完成预算的117.4%。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47.20亿元,完成预算的114.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50亿元,完成预算的138.9%,高于预算主要是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决算数包含了历年清算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06亿元,完成预算的115.6%;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49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79亿元,完成预算的73.4%,失业保险基金收入低于预算主要是我市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比例由1.5%降至0.5%;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55亿元,完成预算的192.1%,高于预算主要是2018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分别调整为0.8%、0.4% ,缴费基数的增加,使征缴收入增幅较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2.63亿元,完成预算的114.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90亿元,完成预算的101.6%。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2.79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0.93亿元,完成预算的99.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60亿元,完成预算的139.8%,高于预算主要是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决算数包含了历年清算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40亿元,完成预算的98.6%;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40亿元,完成预算的130.9%,由于2018年享受工伤待遇人次数增加,且待遇基数提高,导致工伤基金的支出增加;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85亿元,完成预算的86.3%,低于预算主要原因是我市密切注意失业人员的就业动态,对已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对已办理提前退休的失业人员,及时做好失业金的停止发放工作,2018年领取失业待遇人次数下降;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57亿元,完成预算的90.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35亿元,完成预算的84%,低于预算主要是2018年社保系统更新,出现大量应付未付住院支出,结转到2019年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69亿元,完成预算的117.6%。
3.重大支出政策及重点支出执行情况。根据2018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和政策调整等因素,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主要用于以下用途:
(1)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资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政府责任分担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7〕70号)精神,2018年市本级落实上级补助收入23.35亿元,地方财政补贴收入1.44亿元,确保全市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2)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基本实现养老保险费正常征缴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2018年当年(不含清算)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共落实财政补助3.11亿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0.36亿元,本级配套补助2.75亿元)。
(3)持续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办法,为确保调整政策到位,拨付补助资金0.95亿元,让退休人员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4)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费率调控作用。根据相关规定,从2018年2月起执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全市1981家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降至基准费率的50%或80%。同时,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统一在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50%。
(5)落实“稳增长”政策,拨付企业稳岗补贴。按照自治区和我市“稳增长”有关工作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实施失业保险企业稳岗补贴。2018年我市1314家企业符合申领条件,财政拨付失业稳岗补贴1393万元,受惠职工56449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0.1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4亿元,完成预算的34.8%;上年结余0.06亿元。
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0.07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7亿元,完成预算的56.3%;年终结余0.03亿元。
(五)经批准举借债务情况。
经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市本级(含城区、园区)获得自治区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额度15.3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36亿元,专项债券12亿元;本级使用15.25亿元[含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1亿元],转贷各城区合计0.11亿元。
2018年,本级偿还政府债务31.1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0.72亿元,主要用于偿还当年到期的政府债券7.35亿元,偿还当年到期的国际组织借款0.24亿元,偿还2014年清理甄别的存量一般债务13.13亿元;专项债务10.45亿元,全部用于偿还2014年清理甄别的存量专项债务。
截止2018年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58.8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6.02亿元,专项债券52.82亿元。从债务资金来源上看,分别为政府债券资金151.13亿元、外债转贷6.52亿元、BT项目融资1.2亿元。市本级的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债务限额159.59亿元范围内,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三、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按照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以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依法加强预算管理,着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PPP模式得到国家肯定,2个项目获评财政部第四批全国示范项目,占全区获评项目的20%,静脉产业园区项目初步入选财政部编著的全国优秀案例选辑。静脉产业园、城区天网四期(Ⅱ)、第三污水处理厂3个PPP项目争取到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以奖代补资金共2505万元,获奖项目个数和奖补金额均列全区第二位。二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扎实。在2017年度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藤县在广西区排第1名,在全国排第66名;在加大预决算公开分项中,藤县和蒙山县的得分均在全国排第1名;在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分项中,藤县和苍梧县得分排名均进入全国前200名。财政综合票据面上管理、社会保险费征管改革、财政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工作在全区业务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二)以改革促管理提质增效。
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开展2018年市与城区(园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理顺市与城区、园区的财政分配关系,对体制进行完善,调动城区、园区发展的积极性,实现城区(园区)经济共同发展。二是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成功设立了金库,为试验区今后发展奠定基础。三是做好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改革,保障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有效衔接,促进数据精细化管理。四是改进项目资金管理。针对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梧政发〔2018〕28号),明确了各部门职责,理清了财政资金与国企资金的关系,提高了评审起点,改进了资金的支付方式,促进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和项目加快推进。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提高评审效率。2018年市本级累计完成财政性投资评审项目102个,项目送审金额达15.9亿元,审定金额为14.04亿元,核减金额为1.83亿元,综合核减率达11.67%。加快“梧州市断头路贯通项目银湖北路中段道路贯通工程”、“梧州市苍海大道改造工程”等重点工程的预算评审,超常规在发布招标控制价前出具评审报告,确保工程招标工作顺利开展。
(三)“数字财政”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正式启用市本级“政采云”平台系统,促进政府采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透明化程度,提升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二是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完成了市本级的电子化改革项目全面上线的前期工作,为今年顺利推行打好基础。三是加强动态监控工作,确保市本级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我市纳入监控预算单位341个,纳入监控资金4.3万笔;预警资金1013笔,金额17.7亿元,占监控资金的比重33.34%。
(四)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坚决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一是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不断完善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平台,各级各部门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公开的内容不断细化。二是坚持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部门单位的运行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的支出,严控预算支出追加事项,促进部门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快使用预算安排资金。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源头管理,规范采购程序,降低采购成本和价格,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全年市本级已完成政府采购预算16.4亿元,实际采购15.94亿元,节约率达6.46%。四是强化财政监督。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五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关口前移,在编制2019年度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各部门的重大政策、项目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防止“拍脑袋决策”,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五)强化债务管理。
一是统筹做好资金调度工作,确保政府债务按时偿还,维护政府信用。组织做好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充分利用置换债券,降低政府债务成本,2018年8月底基本完成了存量债务置换工作。二是建立了以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等8个部门组成的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防范化解政府债务和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合力。及时出台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制定了政府债务中长期化解规划。三是严格按照限额举借政府债务,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在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债务,将政府债务资金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四是组织全市开展政府隐性债务清查统计工作,按时按质在1个月内完成了政府隐性债务认定工作,并制定了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实施方案。五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统计监测,严格按照债务统计工作的要求,加强对政府债务及或有债务的统计监测,全力防范债务风险。
(六)逐步建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按照“全面覆盖、重点突破”的原则,狠抓预算绩效管理的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涉及我市重点领域的六堡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项目以及原市农委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再评价,涉及金额达0.68亿元,为下一步推进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提供实践操作指导。据统计,2018年全市项目支出金额为 90.9亿元,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金额为 59.2亿元,纳入绩效监控的项目支出金额为 52.7亿元;全市开展绩效评价项目支出金额为33亿元,占同级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的比例达36.25%。
2018年,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但预算执行中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如新常态下的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财政支出特别是刚性支出增长较快、“三保”和债务还本付息压力较大,收入增长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需求;发展新动能成长缓慢,产业结构不优等。我们将客观面对并高度重视这些矛盾和问题,根据本次会议的决议,结合市审计局对财政审计中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并整改完善。
四、201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转移支付以及自治区追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结余未使用问题。
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控力度,要求各单位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对支出进度过慢的单位,扣减年预算资金安排,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使用完毕的结余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由市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二)应计提未计提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问题。
由于账务处理时间差的影响,2017年应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未能及时在2017年12月前足额计提。2018年9月份已补计提2017年度应提未提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合计0.47亿元,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市本级征收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未安排使用问题。
2018年,在缴入市本级国库的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费中,安排80%返还所属地县(市、区),专项用于森林植被恢复、临时占用林地到期后原地恢复森林植被;20%作为市级林业部门专项用于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
(四)新增债券2017年未拨付资金问题。
新增债券2017年新增债券未拨付资金2000万元为苍海中学(南校区)的建设资金,资金需按工程进度拨付。考虑到苍海中学(南校区)项目未具备拨款条件,为加快政府债券资金的支出进度,2018年10月,在“2018年市本级预算第三次调整方案”中,将该项目资金调整用于苍海新区的其他公益性项目,目前已拨付并使用完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大力弘扬“海纳百川、力争上游”新时代梧州精神,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