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梧州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2018年6月21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梧州市副市长 吴浩岭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李杰云市长的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7年市本级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梧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7年梧州市本级决算已经编制完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报告如下:
一、2017年市本级(含梧州高新区、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下同)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形势,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我市财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工作重心,克服各种困难,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保持了我市经济基本面和社会大局总体稳定。在经济稳定运行的基础上,财税体制改革逐步推进,财政收支运行态势保持平稳。
根据梧州市本级决算,2017年市本级收入总计110.42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7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9.75亿元,调入资金21.47亿元,债券转贷收入23.2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9.15亿元;当年支出合计98.58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2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0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4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84亿元(其中专款结转11.84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5.62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4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5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2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7.4亿元;当年支出合计44.71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97亿元,调出资金19.3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7.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91亿元。
市本级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6.04亿元,完成预算的132.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9.7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6.2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48.25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0.17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06亿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合计0.1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06亿元。
上述决算情况表明,市本级财政四本预算实现了收支平衡并有结余。
二、2017年市本级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78亿元,完成预算的104.47%,下降11.01%。
按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划分:税收收入完成21.36亿元,完成预算的121%,下降8.23%;非税收入完成25.42亿元,完成预算的97.31%,下降13.22%。
税收收入按主要税种划分:增值税完成3.81亿元,完成预算的97.34%,增长2.57%,主要是受“营改增”政策和全国推行制药行业“两票制”影响,医药行业特别是中恒集团税收增长;企业所得税完成2.62亿元,完成预算的104.47%,增长9.71%,主要是中恒集团交易股票一次性税收拉动;个人所得税完成0.46亿元,完成预算的102.04%,增长2.53%,主要是自治区统筹推进“广西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企业效益向好,发放绩效奖金增多;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41亿元,完成预算的113.49%,增长17.95%;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5.94亿元,完成预算的199.87%,增长23.38%,主要是工业园区投资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增加;土地增值税完成0.78亿元,完成预算的22.04%,下降79.04%,主要是一次性收入同比减少;耕地占用税完成3.63亿元,完成预算的436.96%,下降21.31%;契税完成1.2亿元,完成预算的105.29%,增长0.85%。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63.64亿元,转移性收入项目完成的具体情况:
(1)上级补助收入9.75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10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0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72亿元。
(2)调入资金21.47亿元。
(3)债券转贷收入23.27亿元。
(4)上年结余收入9.15亿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梧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2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7.93%,增长13.27%。具体情况如下:
(1)分科目主要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9亿元,完成预算的72.87%,同比减少0.83亿元,下降16.81%;公共安全支出6.43亿元,完成预算的85.06%,同比减少0.03亿元,下降0.46%;教育支出8.80亿元,完成预算的92.08%,同比增加1.02亿元,增长13.12%,主要是加大对中小学义务教育均衡性发展项目的建设资金;科学技术支出0.21亿元,完成预算的76.41%,同比减少0.03亿元,下降13.5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97亿元,完成预算的83.56%,同比减少0.41亿元,下降3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6亿元,完成预算的98.87%,同比增加1.89亿元,增长25.4%,主要是本级财政对社保资金的补助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1亿元,完成预算的98.85%,同比增加1.98亿元,增长31.24%,主要是2016年预拨款在2017年列支;节能环保支出0.33万元,完成预算的13.23%,同比减少0.75亿元,下降69.37%,主要是上级补助专款同比减少;城乡社区支出35.28亿元,完成预算的97.21%,同比增加10.8亿元,增长44.13%,主要是新增债券资金增加后安排相应的支出也增加;农林水事务支出1.76亿元,完成预算的70.32%,同比减少0.28亿元,下降13.67%;交通运输支出3.49亿元,完成预算的89.91%,同比减少0.97亿元,下降21.73%,主要是减少西江四桥项目款和南广铁路梧州站基础设施工程款;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5亿元,完成预算的90.29%,同比减少1.38亿元,下降38.0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44亿元,完成预算的90%,同比下降0.26亿元,下降37.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30亿元,完成预算58.12%,同比减少0.13亿元,下降30.45%;住房保障支出1.84亿元,完成预算的47.47%,同比增加0.31亿元,增长20.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20亿元,完成预算的78.89%,同比增加0.03亿元,增长18.42%;债务付息支出2.0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加0.65亿元,增长45.52%,主要是债务本金增加利息随之相应增长;其他支出0.02亿元,完成预算的2.13%,同比减少1.31亿元,下降98.33%。
(2)预备费使用情况。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0.15亿元。其中:用于民生方面0.04亿元,其他方面的支出0.02亿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2836.57万元,同比增加61.1万元,增长2.2%。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35.45万元,同比增加 114.37万元,增长542.6%,主要是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扩大对外交流;公务用车购置费606.56万元,同比增加244.92万元,增长67.7%,主要是购置环境应急指挥特种车、救护车、囚车和垃圾车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0.91万元,同比减少158.7万元,下降9.7%;公务接待费613.65万元,同比减少139.49万元,下降18.5%。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12.37亿元,转移性支出项目完成的具体情况:
(1)上解上级支出-0.09亿元。
(2)债务还本支出12.46亿元。
5.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情况。主要情况如下:一是重大和民生项目建设资金保障有力。全年市本级拨付资金16.25亿元,支持了西江三桥、西江机场等自治区、市重点项目的建设以及“第一公里·桥”、棚户区改造等民生项目。二是培植财源,提质升级园区。加大扶持园区和产业的力度,支持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完善基础设施,推动新增工业项目向园区集聚、技改项目“退城进园”。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通过国家验收,获得1.35亿资金支持;拨付自治区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0.44亿元;拨付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0.3亿元。三是扶贫资金继续大幅度增长。各级财政落实预算安排、整合涉农资金等方式筹措专项扶贫资金8.5亿元,增长38%,有力地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和打好脱贫攻坚战。四是筹集资金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投入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奖励资金0.12亿元,扶持发展了一批特色种养业项目。投入我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示范试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等农村综合改革资金1.82亿元,项目遍及全市三县一市三城区895个行政村。投入“美丽梧州·生态乡村”专项资金0.1亿元,支持农村改厕改厨、村屯公共照明等项目建设,促进农村生活条件改善。
6.预算调整情况。根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九次会议批准调整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相关议案,调整情况如下:
(1)地方政府债券调整情况。2017年中央代地方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3.45亿元,与调整预算数一致。当年地方债券资金安排建设项目资金支出13.25亿元,支出项目与调整预算计划一致;但由于部分建设项目未能按计划开工建设,资金结余0.2亿元。
(2)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6.78亿元,比调整预算数29.77亿元增加17.01亿元。主要原因:一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减15亿元,但是到年底,考虑全区总收入目标的完成,自治区财政厅只同意我市调减3.54亿元;二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78亿元,包括属于城区但根据税收征管系统入市级国库的税收收入5.55亿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6.43亿元,比调整预算数增加0.29亿元,主要是因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了0.43亿元。
(4)各项调整支出预算实际完成情况。根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九次会议批准通过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相关议案中提出的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支出调整方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调整支出预算全部按计划完成。
7.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2017年底,市本级财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为111万元,其中:梧州高新区30万元、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81万元。
8、结余结转资金使用情况。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专款9.15亿元。2017年底,上年结转专款安排支出9.15亿元,执行率达到100%。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43亿元,完成预算的154.18%,增长215.6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4.67亿元,完成预算的164.47%;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0.64亿元,完成预算的63.95%;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0.05亿元,完成预算的63.95%;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0.03亿元,完成预算的18%;港口建设费收入0.02亿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0.01亿元,完成预算的86.67%;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入0.43亿元,完成预算的193.18%;污水处理费收入0.58亿元,完成预算的88.42%。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收入19.20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0.5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26亿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7.40亿元。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97亿元,完成预算的90.51%,增长30.55%。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城乡社区支出7亿元,完成预算的93.14%;农林水支出0.06亿元,完成预算的29.2%;交通运输支出0.0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他支出0.41亿元,完成预算的72.22%;债务付息支出0.4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支出36.74亿元,其中: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7.40亿元,调出资金19.34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0.91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6.04亿元,完成预算的132.3%。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5.35亿元,完成预算的99.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87亿元,完成预算的182.5%,基金收入高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不包含三城区,而决算数包含了历年清算数和三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24亿元,完成预算的137.8%;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48亿元,完成预算的151.8%,基金收入高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政策将机关和参公单位职工纳入工伤管理统筹;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69亿元,完成预算的130.5%;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28亿元,完成预算的118.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9.20亿元,完成预算的350.0%,由于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整合并由市级统筹,决算数含各县(市)收入,因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远高于预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93亿元,完成预算的109.3%。
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9.78亿元,完成预算的124.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8.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17亿元,完成预算的151.1%,由于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预算数不包含三城区数,而决算数包含了历年清算数和三城区数,造成基金支出高于预算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25亿元,完成预算的109.8%;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28亿元,完成预算的106.8%;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82亿元,完成预算的90.6%;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59亿元,完成预算的183.7%,基金支出高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国家开放二孩政策,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相应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4.01亿元,完成预算的363.5%,由于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整合并由市级统筹,决算数含各县(市)支出,因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远高于预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53亿元,完成预算的86.1%。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0.17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上年结余0.06亿元。
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0.17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年终结余0.06亿元。
(五)经批准举借债务情况。
经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市本级(含城区)通过自治区代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3.45亿元,全部是一般债券,其中:本级使用11.12亿元(含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1亿元,梧州高新区0.7亿元,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0.15亿元),转贷各城区合计2.33亿元。
2017年,本级偿还政府债务29.8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2.46亿元,主要用于偿还2017年到期的政府债券1.52亿元,偿还2017年到期的国际组织借款0.16亿元,偿还2017年及置换以后年度到期的其他政府一般债务10.78亿元;专项债务17.4亿元,全部用于偿还2017年及置换以后年度到期的政府专项债券本金。
截止2017年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43.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2.47亿元,专项债券40.82亿元。从债务资金来源上看,分别为银行贷款15.58亿元,政府债券资金112.29亿元,企业债券8亿元,其他债券7.42亿元。总体来说,市本级债务风险可控,但专项债务规模相对较大,作为偿还来源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规模小,专项债务率较高。
三、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按照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严格执行《预算法》,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依法加强预算管理,着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助推实体经济,落实稳增长政策。
一是积极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培植税源。2017年为中小企业申报企业改造专项资金、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共计144个,获得上级扶持企业各项发展资金1.9亿元,既扶持老牌企业做大做强,又支持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二是清理规范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通过落实税费减负政策,降低实体企业成本,先后清理减免了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部分政府性基金,全年降费约1.15亿元。
三是保障八项支出,促进经济稳增长。支撑GDP增长的八项支出达190.31亿元,增长16.0%,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8.6%,比上年提高6.6个百分点,拉动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约1个百分点,拉动GDP增长约0.3个百分点。
四是多方筹措资金,保障重点领域投入。全市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12.35亿元,有力地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投入。全市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21.91亿元,增长15.3%,为公益性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努力克服收支矛盾突出的困难,调整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项目,全市民生支出204.34亿元,增长9.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4%,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全市筹集扶贫资金8.5亿元,增长38%,大力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和打好脱贫攻坚战。重点围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民生工程等领域重点推进PPP项目19个,总投资147.39亿元,市本级落地的3个PPP项目全部获评为财政部全国示范项目,落地示范率达到100%。组织做好政府工程欠款清理工作,确保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不出现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二)着力强化财政监管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深入推进绩效管理。2017年狠抓预算绩效管理的重点项目、重点领域,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市编报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208个,开展绩效评价的资金总量50.13亿元,占同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22.4%,占同级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的比例达到35.1%。
二是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市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线运行,继续组织各级各部门“晒账本”,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公开的内容不断细化。
三是坚持优化支出结构。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按时偿债的基础上,支出侧重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负担,着重支持经济效益高、财税贡献大的项目和产业,力促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补齐。
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源头管理,规范采购程序,降低采购成本和价格,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市本级完成政府采购预算22.31亿元,实际采购20.28亿元,节约率达9.05%。
五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市本级批复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原值合计1.26亿元,同比增加0.88亿元。组织做好市本级第二批公务用车拍卖工作,实际成交179辆,成交缴款0.05亿元。
六是开展财政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会计信息质量、预决算信息公开、“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三公经费”、十三届市委前三轮巡察存在共性问题整改落实等一系列检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
一是完善有关对下财政体制。出台《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财政管理体制(试行)》,推动试验区改革;制定《梧州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方案》,进一步理顺对下财政体制;配合自治区完善直管县财政体制,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二是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管方式。开展地税系统代征社会保险费试点,构建集约高效的征管方式。2017年7月-12月,全市地税系统代征入库社会保险费共9.79亿元。连续6个月呈现收入逐月增长、缴费户数逐月增长、环比增幅保持增长、征收入库率逐月增长的“四增长”良好态势。
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市、县、乡三级共1147个预算单位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改革覆盖面为100%。开展财政国库电子化管理改革,2017年12月市本级如期上线运行系统。开展账户管理改革工作,对市本级预算单位1146个账户进行了清理、认定和年审,撤销账户110个,有效地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四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市本级累计完成财政性投资评审项目140个,项目送审金额达28.42亿元,审定金额为21.75亿元,核减金额为6.8亿元,综合核减率达23.5%。
(四)着力强化债务管理,提高风险防控水平。
统筹做好资金调度工作,确保政府债务按时偿还,维护政府信用。组织做好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降低政府债务成本。出台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理预案,开展不规范政府融资担保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清理和整改工作,切实做好防风险工作。
一年来,全市财政运行基本平稳,各项财政改革取得新进展。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结果。但预算执行中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如新常态下的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财政支出特别是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收入增长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需求;财源基础仍然薄弱,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有待加快,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经济发展新增动力不足;收入结构有待优化、支出进度有待加快、预算编制有待细化、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完善、依法理财约束机制有待加强等。我们将客观面对并高度重视这些矛盾和问题,认真研究解决。
四、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收入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7年已组织各级各部门学习新《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思想认识,积极开展财政收入监督检查,规范收入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同时进一步加大财源培植工作,增加财政收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二)关于“无财力安排支出挂账5.79亿元”的整改情况。
支出挂账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4亿元已于2017年5月转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2.55亿元需根据财力情况,逐年予以消化挂账。
(三)关于转移支付及自治区追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结余未使用资金2.82亿元的整改情况。
已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控力度,协助各单位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对支出进度过慢的单位,将扣减年预算资金安排,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使用完毕的结余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由市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四)关于对应计提未计提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合计0.38亿元的整改情况。
由于账务处理时间差的影响, 2016年应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未能及时在2016年12月进行计提,于2017年4月已补计提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合计0.38亿元,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毕。
(五)关于重点项目前期费预算执行率低的整改情况。
2017年已将重点项目前期费0.5亿元全部列入年初财政预算支出备选项目库并已全额安排,今后将加大预算执行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关于预备费用于不符合预备费规定使用支出的整改情况。
已于2017年12月出台《梧州市本级预备费使用管理办法》,今后将严格按照该办法执行。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率低的整改情况。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8.3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0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占政府性基金收入的94%,由于土地出让工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受经济下行、房地产市场低迷、拟出让土地存在未能清表及基础设施未完善等各项因素影响,当年计划出让的土地实现出让难度较大,全年完成土地出让收入仅7.27亿元,只完成预算的38.78%,土地收入的减少直接导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执行。为更科学地编制国有土地收支预算,相关部门对2017年拟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进行梳理,已具备出让条件的尽快组织出让;出让条件未完善的,落实责任单位,确保土地出让工作按计划实施。
(八)关于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安排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时,要求各项目业主在申报时要提高预测的准确性,确保申报安排的债券资金在年内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落实安排计划后,及时跟踪监督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对因各种原因无法在年内支出90%以上的,及时调整用于急需支出的其他项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奋发进取,真抓实干,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市完成“三个实现”,奋力谱写新时代梧州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