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单位: 元
单位显示编码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年度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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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 梧州市财政局   8,886,232.45  
045001 梧州市财政局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原机关后勤、友源聘请编外人员除外) 25,000.00 根据桂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单位情况,及时向税局缴纳残疾人保障金,单独编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经费”项目。
045001 梧州市财政局 专项公用-财政综合事务咨询技术服务费 2,053,000.00 有效利用财政资金完成各项工作目标,打造优质投资环境,营造良好社会发展氛围,推动社会全面、稳定、可持续发展。
045001 梧州市财政局 专项公用-财政综合事务咨询技术服务费 303,440.00 有效利用财政资金完成各项工作目标,打造优质投资环境,营造良好社会发展氛围,推动社会全面、稳定、可持续发展。
045001 梧州市财政局 专项公用-全市会计人员考试费及培训费 132,000.00 开展全市会计人员考试考务工作及全市会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工作,按时完成全市会计人员考试考务工作及全市会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工作。
045001 梧州市财政局 专项公用-全市会计人员考试费及培训费 850,000.00 开展全市会计人员考试考务工作及全市会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工作,按时完成全市会计人员考试考务工作及全市会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工作。
045001 梧州市财政局 专项公用经费(日常运转) 2,756,000.00 做好财政各方面业务工作,实现工作目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动我市全面发展进程。
045001 梧州市财政局 专项公用-全市财政票据印刷成本 225,637.62 做好票据印刷成本、业务工作,及时支付票据供应单位票据印刷款,保障票据供应,满足财政非税收入管理。
045001 梧州市财政局 专项公用-全市财政票据印刷成本 400,000.00 做好票据印刷成本、业务工作,及时支付票据供应单位票据印刷款,保障票据供应,满足财政非税收入管理。
045001 梧州市财政局 桂财基财〔2020〕21号(梧财农业〔2020〕5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2021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 80,000.00 桂财基财〔2020〕21号(梧财农业〔2020〕5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2021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
045001 梧州市财政局 2022年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 15,000.00 2022年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
045048 梧州市财政局政策研究室 专项公用经费(日常运转) 719,000.00 开展财政科学研究,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收集财政、经济资料。对财政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研究、反馈,完成主管局安排的各项财政业务工作,保障本单位专项项目的日常运转。
045048 梧州市财政局政策研究室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原机关后勤、友源聘请编外人员除外) 10,000.00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税【2016】47号)规定,按标准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045050 梧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专项公用经费-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开展经费 258,200.00 顺利开展各项集中支付业务及完成相关软件维护工作。
045050 梧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原机关后勤、友缘聘请编外人员除外) 30,000.00 缴纳2022年支付中心残疾人保障金。
045050 梧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专项公用经费-国库支付业务改革经费 3,000.00 举行一次以上培训,让接受培训的学员对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更加熟悉。
045053 广西财政数据容灾备份梧州管理中心 2022年补助市县财政相关工作经费。 395,954.83 支付财政容灾备份中心基础环境保障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安保费、卫生费、维护费、人工费、办公用品购置费等。
045358 梧州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原机关后勤、友源聘请编外人员除外) 8,000.00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税【2016】47号)规定,按标准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045358 梧州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 专项公用经费(日常运转) 622,000.00 通过安排公用经费,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报销业务交通费等,保障绩效中心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2.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上年度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等开展绩效再评价工作,客观、公正地出具评价报告,以提高被评价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能力,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打下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