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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115.04万元:主要用于保
证单位正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以及开展各项业务工作而
发生的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两部分:(1)根据国家规定的
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发放的工资性支出;(2)用于保证单
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129.58万元,增长
13.2%,主要原因是根据当年实际情况追加基本经费及项
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0.59万元:主要用于按
国家规定为职工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19年决
算数减少1.1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缴费
基数调整变动。
3.医疗健康支出(类)40.3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
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医疗保障费,计划生育保险等方面的
支出。较2019年决算数减少2.26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
是人员调动,缴费基数调整变动。
4.农林水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驻村工作支
出。与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类)62.1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
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78万元,下
降4.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缴费基数调整变动。
6.年末结转和结余34.3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