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3.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
大国情国力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开展普查和抽样调查组织
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市情市力方面的统
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
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运输服务
业、仓储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以及能源、
投资、消费、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
生态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
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水平、县域经济发展、节能降耗、
招商引资、全面小康及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农村贫困、妇女
儿童等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
据和资料。
6.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
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
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7.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等情况
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梧州市委、市人民
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
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
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