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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梧州市水利局为政府工作职能部门,工作职责:负责保障全市
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核准规
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
议,指导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全市水
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市
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
保护,指导监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市水土保持
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
承担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
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
并指导实施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梧州市水利局部门共有直属单位 7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
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3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个。
行政单位是:梧州市水利局机关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梧州市水利工程管理与质量安全监
督站(公益一类)、梧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公益一类)、梧
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公益一类)。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
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梧州市长洲排灌管理站(公益一类)、梧州
市思良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所(公益一类)、梧州市河长制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