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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梧州市水利局为政府工作职能部门,工作职责:负责保
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
理制度, 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 指导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 负责
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
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 指导监督全市
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 指导
全市农村水利工作, 组织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承
担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 负责落实综合防
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
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梧州市水利局部门共有直属单位 7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3个,局属非参照公
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个。
行政单位是:梧州市水利局机关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梧州市水利工程管理与质
量安全监督站(公益一类)、梧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公
益一类)、梧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公益一类)。局属非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梧州市长洲排灌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