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支出4,192.49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750.54万元,增
长21.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1.4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
设梧州市“三线一单”成果细化完善工作及落地应用工作(含
制定决策风险评估经费)及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7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
因是2022年获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支持。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42.92万元:主要用于按
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
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90.76万元,增长59.6%,主要原因是由
于机构改革,各县(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及生态环境保护综
合行政执法大队上划为梧州市生态环境局的直属单位,增人
增编,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纳入市本级部门预算,故比2021
年决算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125.3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
保险、大病医疗统筹、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的支出。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9.70万元,增长65.7%,主要原因是
由于机构改革,各县(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及生态环境保护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上划为梧州市生态环境局的直属单位,增
人增编,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纳入市本级部门预算,故比
2021年决算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类)3,574.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
单位正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生态环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