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2022 年度决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本部门 2023 年度总支出 634.49 万元,其中本年
支出 634.49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490.07 万元,增加
144.42 万元,增长 29.4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 类)2.0 万元:主要用于:单
位日常办公费用支出。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5.62 万元,减少
3.62 万元,下降 64.4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27.77 万元:主要用于:
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在职人员管理方
面的支出。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128.78 万元,减少 101.01 万
元,下降 78.4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人才小高地项目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0 类)9.5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
职人员的医疗保险、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5.79 万元,增加 3.71 万元,增长 64.08%,主要
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所以缴纳经费增加。
4.农林水支出(213 类)580.58 万元:主要用于:本单
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以及项目经费支出。较 2022 年度决算
数 340.87 万元,增加 239.71 万元,增长 70.32%,主要原因
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所以经费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221 类)14.64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
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
支出。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9.00 万元,增加 5.64 万元,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