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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 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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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 年度部门
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 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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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安的“公”出决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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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
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对民
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民
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协调推动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
他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
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部门开展民族
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负责起草有关民族宗教事务政策性文件。保障少数
民族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
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联系民族乡,指导民族区城自
治法的贯彻落实。
(四)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
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区社会
稳定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
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指导全市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协助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群体性事
件和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五)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
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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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
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
信息化建设。
(六)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经济发展
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配合做好少
民族聚居区的扶贫事宜组织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区科技发展、
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政策的落实。
(七)会同财政部门管理民族和宗教工作经费、少数民族
发展资金、寺观教堂维修专项经费,参与其他有关少数民族
聚居地区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监督。
(八)负责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
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牵头实施全
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组织指导民族乡成立逢 10 周年
的庆祝活动。
(九)研究少数民族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广
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会同文化
广电体育和旅游部门组织参加全区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全
少数民族传统育运动会指导全市“壮
活动。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研究民族教育改
发展问题并提政策建议帮助解决育中
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办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教育援助民族
教育扶持和民汉双语教育的有关事宜。指导民族图书、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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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影视的出版发行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规划、出版
工作。
(十)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翻译、研究、
发展、抢救、保护、传承工作。组织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负责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
的学习使用和翻译工作
(十一)负责对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土进行爱国守法
护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教育。
做好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人士的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帮助宗
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独立自主开展工
作,帮助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选拔、培养工作。
(十二)负责宗教行政审批工作,重点管理市一级宗教团
体。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涉及宗教内容的宣传品的审查工作。
配合政法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三)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
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做好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
作,办理有关少数民族、宗教界涉外事宜。指导宗教团体和
宗教界人士按照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和外事纪律开展对外交
往,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活动。协同有
关方面处理宗教涉外事宜
(十四)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
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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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工作。负责宗教界人士的培训培养工作组织开展和
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共有直属单位 1 个。
中:委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 个。行政
单位是: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为部门机关本级。委属
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梧州市民族宗教
服务中心(公益一类)
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机关内设机构共设 3 个
职能科室,分别是:综合科、民族事务科和宗教事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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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 年度部门决算
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
员会 2024 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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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 年度部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412.59万元,其中本年收
404.56202337.46
8.3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1.79万元,为市本级财
当年资金2023年度数减58.13万
降13.84%,主要原因是相关业务量减少,使收入预算总体有
所减少。
2.性基拨款33.34市本
政当的资2023年增加33.34
长100%,主要原因是相关业务量增加,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
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
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业收0元,单位活动
。较2023度决增加0元,长0%要原是本
单位没有事业收入
5.营收0元,单位动之
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
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经营性收入。
6.其他收入9.43万,为单位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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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3年
算数11.49元,54.92%,主是相
目经费拨款减少。
7.使用非款结用结0元,
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
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
的资较2023度决增加0万元长0%主要
因是本单位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8.0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
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
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9万元,下降12.92%,主
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历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412.59万元,其中本年支
405.36, 202337.46
8.3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务支201323.46
本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岗职工工资津补贴方面的支出
和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为完成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民族政
策法规宣传、少数民族、民族工作干部培训教育、少数民族
交流联谊等各项民族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宗教事务
202372.61
18.3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相关业务量减少,
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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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0.94万元,主要用于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较
2023度决1.03元,5.17%,主是人
员正常晋级晋档,缴纳基数增加,故支出有所变化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0.4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
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较2023年度
算数0.37万元3.42%,主是人
数减少,故支出有所变化
4.城乡社区支出(212类)33.34万元,主要用于建设铸
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等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
数增33.34,增100%主要:相
增加,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7.1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
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7万元,
增长14.48%,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级晋档,缴纳基数增加,
故支出有所变化。
6.余分 0.00,为按规的专
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
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结余
配。
7.年末结转和结余7.2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
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
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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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1.03万元,减少12.48%,主要原因是历年结转结余资金需
按流程完成回收。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
政拨款支出361.2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9.53万元
下降14.15%。其中:基本支出243.60万元,项目支出117.60
万元。
2024
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5.37万元,支出决算为361.2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41.4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07.23万元
算为312.65成年150.87%预决
存有差异原因是: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工作
的相关业务量增加故支出有所增加。主要用于根据国家和
自治区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
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0.57万元,
支出决算为2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0%。预决算存
有差异原因是:人员正常晋级晋档缴纳基数增加故支出
有所增加。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方面的
支出。
三)康支()年算为10.27支出
决算为1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5%。预决算存有差
异原因是:人员正常晋级晋档,缴纳基数增加,故支出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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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
支出。
四)障支()年算为17.30支出
为17.16万成年99.19%。有差
异原因是:人员缴纳基数减少,故支出有所减少。主要用于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补贴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2024一般政拨243.60元,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215.98
112.04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正常晋级晋档,使
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2.9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相关业务量减少经费开
支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预决算无差异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4
33.342023年增加33.34万长100%
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3.34万元。
2024
初预0.00万元算为33.34,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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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的100%。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
算为33.34完成算的100%决算
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年中需开展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
体意识示范区项目故支出有所增加。主要用于建设铸牢中
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等方面的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
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
万元。
2024
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
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度财排的”经1.11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47.03%,比上年减少0.73万元,主要原因是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相关业务量减少,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
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1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
的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原因是:决算与预算对比无变
化,与去年对比无变化。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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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
组0,全因公(境团组计0个,计0
开支内容包括:决算与预算对比无变化,与去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
年增加0.00万元,原因是:决算与预算对比无变化,与去年
对比无变化。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开展日常业务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
年增加0.00万元,原因是决算与预算对比无变化与去年对
比无变化。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日常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24年,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
的公车保量为0,全运行出0.00,平
均每辆0.00万元。
1.11
47.03%比上0.73万元原因过紧要求
相关业务量减少,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减少国内公务接待
批次12次,人次8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经费24.70与部
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
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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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84万元,增长30.97 %。主
要原因是:相关业务量增加,故支出有所增加,比2023年增
5.84万元30.97%。主原因关业加,
故支出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
支出0.03万其中采购支出0.03元、
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
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
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
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
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
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4年1231日,门共0辆中:
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
车0、执执勤0辆、特业技用车0辆、
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
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643.27万元,执行数395.13
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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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自评得分为96.14分。其中,2024年年度预算收入为643.27
万元,本年支出395.13万元,部门整体预算执行率为61.42%,
得分为6.14分,绩效指标方面得分为90分,主要原因是:落
实党委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日常开支相对减少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2024
年度项目15个,项目支出总额161.76万元。其中,本级项目
15个,项目161.76万元转移项目0
下转付0.00。项中,涉密目0,涉
资金0.0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
自评结果为:15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61.76万元,占
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
为二等,涉及资金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
总额0%;0个项为三,涉金0.00,占
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
等,涉及资金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
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资金统筹安排进
度影响,当前预算用款计划暂未完成批复一定程度上延缓
了资金支出节奏。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单位将加强与财政相
关部门对接,积极主动申请用款支出,合理制定项目支出进
度计划,科学优化项目安排。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
标,2023年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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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93.65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00万元,执行数为
29.20,完的36.50%。效目况:
一是在广西社会主义学院顺利举办梧州市铸牢中华民族共
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此次培训班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
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
指导,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开展相关教学活动,
丰富的培训内容为培训班学员深刻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
体意识理论内涵,提升民族宗教工作实践能力提供了很好
启示与指导,成效明显;二是以“融”为导向,深入实“三
项计划”,聚焦青少年重点群体、突出岭南文化特色、发挥
毗邻粤港澳区位优势,创新开展“三交”系列主题活动,推
进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广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
交融是开展三新民歌+遗”旅民主题
活动、“广西三月三,绣出梧限美”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
化探寻活动、“粤桂一家亲·情浓三月三”桂农文旅融合
展活动月活动等系列“三交”主题活动,促进各民族广泛
往交流交融;四是联合广东云浮市组织开展“云梧一家亲·
筑中国梦”民族文艺精品汇演、特色产品展等铸牢中华民族
共同体意识交流活动深化粤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
范长廊建设。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资金统筹安排
进度影响,当前预算用款计划暂未完成批复一定程度上延
缓了资金支出节奏在有限的资金我们有效地完成年初绩效
目标,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低效无效
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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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审机制,不断提高预算资源配置效
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应用以信息化手
段驱动实现预算管理现代化,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的科学性、
规范性和准确性。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2023年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1
8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等级为优秀,完成了年
度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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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
当年“财拨款业收入”经营入”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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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
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