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
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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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 年度部门决算
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 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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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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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
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对民
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民族
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协调推动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他
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
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部门开展民族工
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负责起草有关民族宗教事务政策性文件。保障少数
民族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
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联系民族乡,指导民族区城自
治法的贯彻落实。
(四)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
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区社会
稳定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
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指导全市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协助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群体性事
件和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五)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
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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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
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
信息化建设
(六)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经济发展和
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配合做好少数民
族聚居区的扶贫事宜。组织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区科技发展、
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政策的落实。
(七)会同财政部门管理民族和宗教工作经费、少数民族
发展资金、寺观教堂维修专项经费,参与其他有关少数民族
聚居地区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监督。
(八)负责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
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牵头实施全
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组织指导民族乡成立逢 10 周年
的庆祝活动
(九)研究少数民族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广
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会同文化
广电体育和旅游部门组织参加全区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全
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指导全市开展“壮族三月三”活
动。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
发展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困难
合教育主管部门承办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教育援助、民族教
育扶持和民汉双语教育的有关事宜。指导民族图书、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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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影视的出版发行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规划、出版
工作。
(十)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翻译、研究
发展、抢救、保护、传承工作。组织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负责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的学习使用和翻译工作。
(十一)负责对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土进行爱国守法、拥
护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教育。
做好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人士的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帮助宗
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独立自主开展工
作,帮助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选拔、培养工作。
(十二)负责宗教行政审批工作,重点管理市一级宗教团
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涉及宗教内容的宣传品的审查工作。
配合政法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三)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
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做好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办理有关少数民族宗教界涉外事宜。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
界人士按照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和外事纪律开展对外交往,
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活动。协同有关方面
处理宗教涉外事宜
(十四)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
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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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工作。负责宗教界人士的培训、培养工作。组织开展和
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共有直属单位 1 个。
中: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 个。行政
单位是: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为部门机关本级局属
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梧州市民族宗教
服务中心(公益一类)
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机关内设机构共设 3 个
职能科室,分别是:综合科、民族事务科和宗教事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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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 年度部门决算
报表
2023 年部门决算报表(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梧
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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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 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 2023 年度总收入 450.05 万元,其中本年
收入 440.85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3.92 万元,下降
0.8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19.92 万元,为市本级财
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28.04 万元,
长 7.16%,主要原因: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等工作
相关业务量增加,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万元,为市本级财
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
长 0%,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
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万元市本级
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
增长 0%,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
款收入。
4.事业收入 0.0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
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
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事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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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营收入 0.0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
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经营性收入。
6.其他收入 20.92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
少 35.28 万元,下降 62.78%,主要原因是:相关项目经费拨
款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含专用结余0.00 万元,主要是
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
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 9.21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
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
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3.31 万元,增长 56.10%
主要原因是:年底收到宗教中国化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补助
经费,故结余的经费有所增加。
(二)本部门 2023 年度总支出 450.05 万元,其中本年
支出 441.80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3.92 万元,下降
0.8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 类)396.07 万元:主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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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岗职工工资津补贴方面的支出
和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为完成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民族政
策法规宣传少数民族、民族工作干部培训教育、少数民族
交流联谊等各项民族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宗教事务
管理有关事务。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5.97 万元下降 1.48%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相关业务量减少,使支出
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19.91 万元:主要用于: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2.14 万元,增长 12.04%,主要原因是
人员变动,故支出有所变化。
3.卫生健康支(210 类)10.83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
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0.28 万元,下降 2.52%,主要原因是:人员
变动,故支出有所变化。
4.住房保障支出(221 类)14.99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
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
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1.15 万
元,增长 8.3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故支出有所变化。
结余分配 0.0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
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 2022 年决算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结余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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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结转和结余 8.25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
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
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减少 0.96 万元,下降 10.42%,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历年结
转结余资金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
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支出 420.73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27.64 万
元,增长 7.03%其中:基本支出 223.56 万元,项目支出 197.17
万元。
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23.20 万元,支出决算为 420.73 万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88.5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
预算为 115.4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47.45 万元,完成年初预
的 127.7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
步示范市工作相关业务量增加,故支出有所增加。主要用于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
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
务(项)年初预算为 32.12 万元,支出决算为 171.98 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 535.4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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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经费、宗教教职人员养老补助、
春节慰问等经费,故支出有所增加。主要用于创建全国民族
团结进步示范市经费、民族、宗教工作经费、民族团结进步
宣传工作经费、宗教教职人员养老补助春节慰问全市少数
民族乡村及少数民族群众经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
年初预算为 0.72 万元,支出决算为 5.22 万元,完成年初预
算的 725.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收到自治区专项
培训经费,故支出有所增加。主要是用于宗教教职人员培训
专项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
预算为 24.1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5.35 万元,完成年初预
的 146.6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有人员增加、职务晋
升,故支出有所增加。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和津补
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年初
预算为 9.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5.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66.6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春节走访慰问
宗教团体活动经费故支出有所增加。主要用于补助宗教团
体工作经费、慰问宗教团体的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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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支出决算为 19.9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7.10%。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有人员职务晋升故支出有所增加。
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
疗(项)年初预算为 7.64 万元支出决算为 8.64 万元,完成
初预算的 113.0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有人员职务晋
升,故支出有所增加。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
纳的基本医疗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
疗(项)年初预算为 1.63 万元,出决算为 2.19 万元,完成年
初预算的 134.3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有人员增加、
职务晋升,故支出有所增加。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
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
初预算为 13.94 万元,支出决算为 14.99 万元,完成年初预
算的 107.5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有人员增加、职务
晋升,故支出有所增加。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
计缴的住房公积金补贴支出。
三、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
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基本支出 223.56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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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54.92 万元,津贴补贴 33.06 万
元,奖金 46.55 万元,伙食补助费 1.1 万元,绩效工资 8.61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8.51 万元,职工
本医疗保险缴费 10.07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65 万元,
住房公积金 14.01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1.57 万元,其
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03 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20.48 万元
办公费 2.03 万元,水费 0.02 万元,电费 0.8 万元,邮电费
1.46 万元,物业管理费 0.04 万元,工会经费 3.21 万元,其
他交通费用 9.14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78 万元,支
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199.0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9.09%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职务晋升,使支出
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 20.4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5.41%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相关业务量减少,经费开支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0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已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00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
其中:基本支出 0.00 万元,项目支出 0.00 万元。
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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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
算的 0%。
五、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
算支出 0.0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00 万元,项目支出 0.00
万元。
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
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完成
年初预算的 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1.84 万元,
成年初预算的 78.3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1.34 万元,增长
268.00%,主要原因是: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工
作需接待人员增多,故支出有所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支出决算 0.0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0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84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的 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长 0%。原因是:
决算与预算对比无变化,与去年对比无变化。全年使用财政
拨款安排 0(局、办、镇)机关、0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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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共计 0.00 个,累计 0.00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决算与
预算对比无变化,与去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0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00%,
比上年增加 0.00 万元,原因是决算与预算对比无变化,与去
年对比无变化。购置了 0 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开展日常业
务。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00%,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原因是:决算与预算对比无变
化,与去年对比无变化。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
出行以及开展日常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
费、保险费等。2023 年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及所属单
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00 辆,全年运行费支
出 0.00 万元,平均每辆车 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1.8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8.30%,比上年增加 1.34 万元,增长 268.00%主要原因是: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工作需接待人员增多,故支
出有所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26.00 次,人次 145.00 次,
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00 次,人次 0.0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3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8.86 万元(与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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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
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
减少 8.3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 18.85 万元,增加 0.01 万元,
增长 0.05%。主要原因是:相关业务量增加,故支出有所增
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3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1.57 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6.2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 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5.37 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 F03 《机
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金额 11.57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00%,其中:
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1.57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
额的 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
金额的 53.59%;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
金额的 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
额的 46.4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00 辆,其
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0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0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0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00 辆、
法执勤用车 0.0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00 辆、其他用
0.00 辆;单位单价 100 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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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419.88万元,执行数415.96
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单
位自评得分为99.91分。其中,自评工作质量得分0.93分,2023
年年度预算收入为419.88万元,本年支出415.96万元,结转结
余3.92万元,部门整体预算执行率为99.07%,得分为9.91分,
绩效指标方面得分为89.07分,主要原因是落实党委政“过
紧日子”要求,日常开支相对减少。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12个,项目支出总额206.44万元
其中,本级项目12个,本级项目支出206.44万元;对下转移
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
0个,涉及资金0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
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
金206.4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
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
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
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
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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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
支出存在年底扎堆结账,造成支出进度不达标;二是部分绩
效目标设置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
合理制定项目支出进度计划,科学优化项目安排;二是进一
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在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时,要求指
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3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
步示范市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96分,一等,项目全年预
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69.71万元,完成预算的99.58%。项目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17个区(单位)创建成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
位,形成了以点串线、以线带面的的创建工作格局;二是持
续实施“四大工程”,高质量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教体系,在全社会不断增进“五个认同”,“四个与共”的共同
体理念深入人心。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铸牢中
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薄弱。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用
好经费,共建共享“五个家园”示范点,奋力推进建设铸牢中
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二是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
识和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2023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经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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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70万
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等级为优秀,完成了年度绩效目
标。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梧州市财政局组织对“2022 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
范市经费”1 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良等级,
及资金 10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次绩效评价目标分值
为 100 分,单位自评得分为 99.61 分,经复核综合评价得分
为 82.40 分。其中,自评工作质量得分 3 分2022 年项目预
算资金金额为 100 万元,实际支出 96.13 万元,预算执行率
为 96.13%,得分为 9.61 分,绩效指标方面得分为 78.61 分。
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指标设置欠准确,指标考
核内容不清晰;二是自评工作质量待完善佐证材料提供不
完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合理规范设置绩效指标,提高
指标考核力度;二是提高自评工作质量切实反映部门履职
绩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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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
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
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
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
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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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