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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 年部门决算
—2—
第一部分: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 年度部
决算报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 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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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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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
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对民
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民族
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协调推动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
他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
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部门开展民
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负责起草有关民族宗教事务政策性文件。保障少数
民族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
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联系民族乡,指导民族区城自
治法的贯彻落实。
(四)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
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区社会
稳定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
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指导全市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协助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群体性事
件和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五)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
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相
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
—5—
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
信息化建设。
(六)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经济发展
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配合做好少数
民族聚居区的扶贫事宜。组织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区科技发
展、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政策的落实。
(七)会同财政部门管理民族和宗教工作经费、少数民族
发展资金、寺观教堂维修专项经费,参与其他有关少数民
聚居地区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监督。
(八)负责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
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牵头实施全
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组织指导民族乡成立逢 10 周年
的庆祝活动。
(九)研究少数民族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广
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会同文化
广电体育和旅游部门组织参加全区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全
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指导全市开展“壮族三月三”
活动。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研究民族教育
革发展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困难,
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办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教育援助、民族
教育扶持和民汉双语教育的有关事宜。指导民族图书、报刊、
广播影视的出版发行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规划、出版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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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翻译、研究、
发展、抢救、保护、传承工作。组织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
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负责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的学习使用和翻译工作
(十一)负责对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土进行爱国守法、
护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教育。
做好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人士的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帮助宗
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独立自主开展工
作,帮助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选拔、培养工作。
(十二)负责宗教行政审批工作,重点管理市一级宗教团
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涉及宗教内容的宣传品的审查工
作。配合政法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
动。
(十三)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
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做好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
作,办理有关少数民族、宗教界涉外事宜。指导宗教团体和
宗教界人士按照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和外事纪律开展对外交
往,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活动协同有
关方面处理宗教涉外事宜
(十四)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
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
使用工作。负责宗教界人士的培训、培养工作。组织开展和
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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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共有直属单位 1 个
中: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 个。行政
单位是: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为部门机关本级。局属
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梧州市民族宗教
服务中心(公益一类)
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机关内设机构共设 3 个
职能科室,分别是:综合科、民族事务科和宗教事务科。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人员编制总数 13 名,
其中:行政编制 8 名,全额事业编制 3 名。机关后勤服务聘
用人员控制数 2 名。其中,在职在编人员 13 人,包括:行
政在职在编人员 8 人,全额事业在职在编 3 人。机关后勤服
务聘用人员控制数在职在编人员 2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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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 2022 年度部
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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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 年度部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453.97万元,其中本年收
448.08,2021142.22
45.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1.88万元,为市本级财
202190.70
长30.1%,主要原因是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等工作
相关业务量增加,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2.其他收入56.2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组团参
加第十五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专项经费”、“公
益性岗位工资、社保补贴”等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
56.03329.6%
动会筹备、训练等工作相关业务量增加,使收入预算总体
所增加。
3.上年结转和结余5.9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
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
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5万元,下降43.3%,主要
原因是财政收回历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453.97万元,其中本年支
444.77,2021142.22
45.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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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02.0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
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岗职工工资津补贴方面的支出和行
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为完成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民族政策法
规宣传、少数民族、民族工作干部培训教育、少数民族交流
联谊等各项民族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宗教事务管理
有关事务。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36.83万元,增长51.6%,
主要原因是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等工作相关业务
量增加,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77 万元:主要用于按
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较 2021
年度决算数减少 1.31 万元,下降 6.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
动,故支出有所变化
3.卫生健康支出(类)11.11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
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较 2021 年度
决算数增加 3.2 万元,增长 40.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故支出有所变化。
4.住房保障支出(类)13.84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
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 2021 年度决算数减少 0.55 万元,
下降 3.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故支出有所变化
5.年末结转和结余9.2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
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
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
—11—
4.0678.8%
族工作资金结转,在2022年度继续使用。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
政拨款支出393.09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90.75万元
30.0%198.91194.18
万元。
2022
232.52393.09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1.01万元
支出决算为35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4%。较年初预
算数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
相关业务量增加。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
步示范市等工作相关业务等经费支出。
1131.95
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71万元,主要是人员职务晋升,创建全
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等工作相关业务量增加,使支出预算
总体有所增加。
2167.25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经费、民族、宗教工作经费、民族团结
进步宣传工作经费宗教教职人员养老补助、春节慰问全市
少数民族乡村及少数民族群众经费等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
—12—
加118.43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创建全国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经费、宗教教职人员养老补助春节慰
问等经费,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3.民族工作专项3.68万元,主要是用于宗教教职人员培
训专项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8万元预决算差异
原因:主要是年中收到自治区专项培训经费,使支出预算
体有所增加。
4.24.23万
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1.28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主要是有人员职务晋升,使支
出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4.其他民族事务支出8.25万元,主要是用于推进民族团
结进步创建活动、创建示范点而发生的项目支出。较年初预
算数增加8.25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主要是年中收到自治
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费,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5.15.00
教团体工作经费、慰问宗教团体的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
6.00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主要是年中收到春节慰问宗
团体的经费,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18.46
元,支出决算为1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预决算
差异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故支出有所变化。主要用于干
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方面的支出
17.77
—13—
用于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方面的支出。较年初
算数减少0.7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故支出有所变化。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21万元,支出
决算为11.1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预决算差异原
因:主要是人员变动,故支出有所变化。主要用于按照国家
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9.5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
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6
元,主要是人员变动,故支出有所变化。
2.事业单位医疗1.5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
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3万
元,主要是人员缴费基数调整,支出有所增加。
13.84
出决算为1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无差异。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
出。
13.84万
0
元,预决算无差异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8.91万元,
16.519.1%
职务晋升,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14—
其中:人员经费177.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
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
21.79
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73.27
117.3%。主要是人员职务晋升,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21.79
80.6%。主要是相关业务量减少,经费开支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8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100%。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去年相比没有变化,与预算相比没有变化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
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与预算
相比没有变化。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0.5
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08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原
因,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15—
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
待费支出决算0.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0
无变化,与去年对比无变化。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机关、
0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决算与预算对比无变化,与
去年对比无变化。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决算与预算对比无变化,与
去年对比无变化。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
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等。2022年,机关、各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
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完成预算的25.8%,比
上年减少0.08万元原因是由于疫情,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
接待5次40
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梧调研、检查等
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18.85
5.1721.5%
—16—
日子要求,相关业务量减少。比2021年减少1.38万元,减少
6.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相关业务量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15.55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
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55万元,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
14.6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4.3%;货物采购授
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00%;工程采购授予
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
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12310辆,
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
0、执0种专0、其
0,其0值100万
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
9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
194.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
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
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
—17—
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2022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经费”、
“专项公用经费-民族、宗教工作经费”等9个项目进行了部
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
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
看评价等级为优秀,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设定的绩效目
标(含年初预算和年中预算调整)进行自评,9个项目评为
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
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
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上半年支出进度较慢,由于许多项目还没有落实,项目资金
集中在下半年支出较多。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优化支
计划,合理均衡安排支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执行监控,
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至少选择一个重点项目
做具体说明):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含年初预算和年中预
算调整),“2022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经费”项
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
元,执行数为96.13万元,完成预算的96.1%。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一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建设提档升质
扩面;二是构建铸牢中华共同体意识大宣教格局。自评发现
—18—
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基础薄弱,宣传
工作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用好经费,进一步提升民族团
结进步示范点质量
—1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入”其他
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
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
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
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
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