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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原因是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没有产生因公出国
支出,因公出国经费支出减少;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比预
算增加0.45万元,比去年增加26.41万元,增长47.9%,比去
年增加主要是2019年我院购买执法值勤用车及特种技术用
车2部,公务用车购置费81.10万元,比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
费增加26.41万元,比预算数增加主要是公务用车车身购置
费没有超预算,增加部分为车辆购置税,支出时已经通过调
整预算科目的方式向财政部门提交表格;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0.22万元,比去年减少0.23万元,下
降0.63%,比预算及去年数减少主要是我院严格执行公务车
辆管理制度,完善车辆使用、维修审批手续,节约了一定的
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1.33万元,比去年减
少1.57万元,下降18.17%,比预算及去年数减少主要是我院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文件精神,社
会经济发展,我院案件业务数量不断增长,各级法院之间业
务交流更加频繁,我院公务接待费用依然保持下降趋势。具
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
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
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7.5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81.55万元,购置了2辆公务用车,其中一
辆为执法执勤用车,一辆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主要用于法
院日常执法执勤用。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6.0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