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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设置情况
梧州市司法局共有直属单位 5 个。其中:行政单位 1 个,
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 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 个。行政单位是:梧州市司法局机
关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梧州
市法律援助中心(公益一类,非独立部门预算单位),局属
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 梧州市人民
政府法律事务中心(公益一类)、梧州市公证处(公益二类)、
梧州仲裁委秘书处(公益二类)。
梧州市司法局机关内设机构共设 20 个职能科室,分别是:
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政治部、机关党委、办公室、法治调研
科、法治督察科、立法科、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科、政府法
律事务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市人民政
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立案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人民参与
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装备财
务保障科、科技信息科,下设一个派出机构:园区司法所。
三、人员构成情况
梧州市司法局人员编制总数 85 名,其中:行政编制 56
名,参公事业编制 5 名,全额事业编制 21 名,机关后勤服务
聘用人员控制数 3 名。在职在编人员 74 人,包括:行政在职
在编人员 53 人、参公事业在职在编人员 4 人、全额事业在职
在编 14 人,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在职在编人员 3 人。
其他聘用人员 22 人、离退休人员 49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