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务中心
2022 年度单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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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务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梧州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务中心 2022 年度单
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务中心 2022 年度单
位决算情况说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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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
第四部分:名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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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务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负责梧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梧州市本级政府法律顾问的联络、组织和协调等工作。
(二)负责建立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按照聘请法律顾
问遴选程序规定组织开展法律顾问选聘工作。
(三)负责组织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
供法律意见
(四)负责组织法律顾问参与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草
案的起草、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工作。
(五)负责组织或指派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项目的
查、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或重大合
同、协议。
(六)负责组织或指派法律顾问办理行政复议、诉讼
仲裁等法律事务。
(七)负责组织法律顾问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
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八)负责对梧州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政府法律
顾问工作进行指导
(九)完成梧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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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务中心人员编制总数 8名,全部
为全额事业编制。现有全额事业在职在编人3人。本单位
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梧州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务中心 2022 年度
单位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挂报告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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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梧州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务中心 2022 年度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36.06
33.58万, 较2021年度算数增加11.95万元,增长55.2%。
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政拨款入33.5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
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95万元,增长55.2%,
主要原因是为完成上级年度工作任务的经费增加。
2.其他收入0.01万元,为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
0.0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年度工作任
务的经费增加。
3.上年结转和结余2.4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
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部分
目在上年度已完成,无需跨年度进行。
202236.06
32.98万,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20万元,增长51.4%。
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27.19万元:要用于位为保证
常正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9.06万元,增长
50.0%,主要原因是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增多,经费支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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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类)2.67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
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发放津补贴等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
增加0.97万元,增长5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各项社
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1.2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
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61
万元,增长89.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各项社会保障缴
费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1.8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
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
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数增加0.57万元,增长44.9%,主
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导致住房公积金缴
费支出增加
5.3.07
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60万
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加快了各项经费支出进度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32.98202111.20
51.4%。其中:基本支出31.48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
梧州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16万元,支出决算为32.98万元完成
初预算的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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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87万元,支出决
算为2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8%,预决算对比产生差异
主要原因是增加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经费。主要用于为保障机构
正常运行、开展司法事务等活动的支出。
事业运行支出27.19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
出台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及开展日
常工作的相关经费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2万元,主要是追
加人员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2万元
出决算数为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1%,主要用于为职工
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5万元主要原
是人员变动及基数调整造成。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7万元,主要用于离
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和离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以及为职工缴交
基本养老保险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5万元,主要原因是计
算基数变动,导致支出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95万元,决算支出
为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基
数调整造成,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等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1.29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
等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
数调整造成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4万元,决算支出
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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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造成,主要用于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住房公积金1.84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基数调整造
成。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48万元,支
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5.77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53.7%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追加财政预算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的90.5%。
主要原因是节约了办公开支。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去年也
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年初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支出,去年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年初无国有资本经
预算。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
算0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减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
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
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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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去
年相比增减无变化。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出国团组0个,
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
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初预算0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减
无变化。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初预算0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减
无变化。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司法业
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
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
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去年相比
增减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境)外公
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3万元,其中:政府采
购货物支出0.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
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
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13万元,占授予
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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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
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
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
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
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3个一
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0万元,占一
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紧缺人才生活补贴”等3个项目进行了评价,涉及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完成情况
较好,主要表现在:该项目能按年初目标要求完成,确保政府
律事务工作正常开展。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本单位对照设定的绩效目标进
行自评,3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的
主要问题及原因对全年绩效目标设定不够准确项目不够细化。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细化项目目标设置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专
项公用经费-法律事务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35分,评级
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8万元,执行数为0.90万元,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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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的83.5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梧州市本级政
府法律顾问联络、组织、协调工作;二是组织法律顾问为重大
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对全年绩效目标设定不够准确、项目不够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根 据工作实际需要,细化项目目标设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
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
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
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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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
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费,是指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境)反映
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
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
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
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