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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基本支出 177264.00 元,项目支出 0.00 元。主要用于
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事业单位医疗 88424.10 元,其中:基本支出 88424.10
元,项目支出 0.00 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
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4.事业运行 1514590.26 元,其中:基本支出 1490790.26
元,项目支出 23800.00 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
发生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标准等安排
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本级公用经费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
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
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住房公积金 150020.88 元,其中:基本支出 150020.88
元,项目支出 0.00 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统一规
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
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1927079.24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
算 98.78%,同比增加 83481.53 元,增长 4.5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1779946.92 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92.37%,同比增加 190310.00 元,增长 11.9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126552.32 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6.57%,同比减少 109318.47 元,下降 46.3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 20580 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1.07%,同比增加 2490.00 元,增长 13.76%。
2.项目支出预算 23800.0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