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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政府诉讼等方面的业务工作。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127.45万元,主要是年中追加了业务工作经费和上级拨付的
专项经费。
3. 律师管理36.07万元,主要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
公证处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
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及开展公证服务、日常业务工作等
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32万元,主要是业务量减
少,支出减少。
4. 公共法律服务58.89万元,主要用于梧州仲裁委员会
秘书处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
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及开展仲裁业务相关经费开支。较
年初预算数增加0.24万元,主要原因为疫情趋于平稳,公务
活动增多,支出增加。
5.事业运行支出18.12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人民政府法
律事务中心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和津补
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及开展日常工作的相关经费
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3万元,主要原因为追加了人员
的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116.42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105.2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0.41%,
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变动及基数调整造成,主要用于离退休
人员工资津补贴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以及为职工
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等。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5.25 万元,
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和离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