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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
知》(办发[2019]46 号)和《中共梧州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
员会办公室<关于增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监督管理科的
批复>》(梧编办[2021]16 号)文件内容,梧州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共设 27 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协调应急
科、政策法规科、综合执法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登记注册
监督管理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科)、
市场和合同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
范直销和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监督科、消费环境管
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安全监督科、食品生产安全监
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
理科、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流通监督管理
科、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知识
产权保护科、科技信息科、财务和审计科、人事教育科(离
退休人员工作科)、商标监督管理科。另外按规定设立机关
党委。
设立行政执法监督机构 11 个,分别是南中、城北、大东、
新兴、文澜、莲花山、大塘、兴龙、红岭、龙城、林水等 11
个市场监督管理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负责辖区权限内市
场监督管理执法相关工作,辖区范围内违法案件查办工作。
(二)梧州市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共设 7个职能
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一科、综合二科、综合三科、综
合四科、综合五科、综合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