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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
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
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
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
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
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
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
品和服务支出等。
6.“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
指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
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
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
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
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