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财物统管后,地方财政拨付给法院的项目经费列其他收
入,2024 年岑溪市财政局实拨入我院资金大幅度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 万元,主要是事
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
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
年没有使用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 29.75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
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
用的资金。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 29.75 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在上年执行完毕,需要结转至本年
继续执行。
(二)本单位 2024 年度总支出 4410.38 万元,其中本
年支出 4332.15 万元,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 525.12 万元,
增长 13.5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4 类)3825.36 万元:主要用于:
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开展法院各
项业务发生的项目支出。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 450.91 万
元,增长 13.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的项目增加,故
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252.59 万元:主要用
于: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
缴的养老保险。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 12.13 万元,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