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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苍梧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苍梧县人民法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苍梧县人民法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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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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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苍梧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1.依法审判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
事、行政案件。
2.依法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3.依法审判本院院长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请再审的各类再
审案件以及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的案件。
4.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告诉、申诉,审查立案。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负责司法警察警务
障工作。
6.负责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
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
7.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苍梧县人民法院共有单位内设机构 9 个,派出法庭 3 个,
设机构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
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
究室)法警大队,派出法庭为岭脚人民法庭、六堡人民法庭
旺甫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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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苍梧县人民法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2024 年单位决算报表(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苍梧
县人民法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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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苍梧县人民法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3160.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3160.3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59.52万元,下降4.80%。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算财政拨收入2923.82万元,为级财
2023700.32
31.50%,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建设增加;二是案件量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万元,为市本级财政
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
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支
出。
4.0.00
入。较2023年度决算增加0.00万元,增0.00%,主要原因
本单位没有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
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236.5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
减少859.84万元,下降78.42%,主要原因是苍梧县财政实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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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事
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
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
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含专用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
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较2023年度决数增0.00万元,增0.00%,主要因是本
位没有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本2024年总支3160.37万元,其年支
3160.37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59.52万元,下降4.80%。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4 类)2815.37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
费及法院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开展法院各项业务发生的
项目支出。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减少 204.11 万元,下降 6.76%,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减少一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191.19 万元,主要用于在
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支出。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 19.42 万元
上升 11.3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3.卫生健康支出(210 类)61.42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
人员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支出。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
10.35 万元,上升 20.2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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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住房保障支出(221 类)92.39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
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 14.82 万元,上
升 19.1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5.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
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
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年末结转结余资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苍梧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923.8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00.32万元,增长31.50%。
其中:基本支出1459.34万元,项目支出1701.04万元
苍梧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
预算为2993.11万元,支出决算为292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69%。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1453.39 万为 1574.02
108.3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增人增资、退休人
员补贴。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法院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展法院各项业务发生的项目支出
()()()
年初预算为 390.73 万元,支出决算为 642.91 万元,完成年初预
算的 164.5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上级资金。
要用于法院审执办案业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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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年初
230.00 万为 317.41 万
138.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上级资金。主要用
于审判法庭、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
640.00 万为 112.48 万
17.5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部分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且财政
资金紧张,未进行支付。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23.19 万
为 123.19 万的 100.00%
算无差异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
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
疗(项)年初预算为 61.42 万元,支出决算为 61.42 万元,完成年
初预算的 100.00%。预决算无差异。主要用于职工参加社会基
医疗保险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 92.39 万元,支出决算为 92.3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的 100.00%。预决算无差异。主要用于在编职工的住房保障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财政拨基本支出1324.71万元,支
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7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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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增人增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3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1%。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一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00.3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了退休人员补
助资金。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苍梧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本支出0.00万
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苍梧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苍梧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苍梧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
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78.17万元,
成年初预算的205.71%,比上年增加19.64万元,主要原因是案件
量增加。其中: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
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2.1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00万
元。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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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原因是上年无此项预算。全年使用财政拨
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
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2.1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6.22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在上级转
移支付安排,比上年减少8.95万元,原因是上年购置了2辆公务
用车,今年购置1辆,主要用于外出执勤执法办案。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3.00%,
上年增加27.89万元,原因一是在上级转移支付安排资金;二是
案件量增多,业务量增大导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主要
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外出执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
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苍梧县人民法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
用车保有量1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5.95万元,平均每辆4.3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
年增加0.71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数有所上升,公务接待费
出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72次,人次483次,(境)外公务
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25万元,比年初预算
数减少31.07万元,降低11.89%,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88万元
增长2.17%。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支出需求增加,基础运行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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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费用随之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
出总额226.48万元,其:政府采购物支出76.16元、政
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32万元授予
小企业合同金额176.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72%,
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6.0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
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
额14.61%;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85.3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执法
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
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35个,项目
1701.0424
1599.11万元。项目中,敏感涉项目11个,及资金512.14万
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
结果为:2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179.44万元,占项目总
数比例60.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69.34%;0个项目评为二等,
涉及资金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
13
例0.00%;3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9.4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
例8.5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56%;0个项目评为等,涉
资金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
0.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置
有待优化二是部分项目开展推进较慢,未达到支付条件,支出
进度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健全项目绩效评价制度,结合业务
需求和项目建设情况加快项目推进,提高预算项目资金执行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其他专项支出-融合法庭项目自评得分为99.64分,一等项目
年预算数为60.00万元,执行数为57.86万元完成预算的96.43%。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计划完成融合法庭建设;二是
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三是提高了干警办案效率、法院智慧建
设水平。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执行率基本与预算一
致,但项目绩效设置需要进一步精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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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
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
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
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
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
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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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费,是指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
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
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
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
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