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人民法院 2023 年度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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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苍梧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苍梧县人民法院 2023 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苍梧县人民法院 2023 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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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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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苍梧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1.依法审判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
民事、行政案件。
2.依法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3.依法审判本院院长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请再审的各类
再审案件以及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的案件。
4.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告诉、申诉,审查立案。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负责司法警察警
务保障工作
6.负责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
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
7.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苍梧县人民法院共有单位内设机构 9 个,派出法庭 3 个,
内设机构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
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
理办公室(研究室)、法警大队,派出法庭为岭脚人民法庭、
六堡人民法庭和旺甫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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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苍梧县人民法院 2023 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2023 年单位决算报表(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苍
梧县人民法院 2023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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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苍梧县人民法院 2023 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 2023 年度总收入 3319.89 万元其中本年
收入 3319.89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905.57 万元
降 21.4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223.50 万元,为市本级
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1824.26 万元
下降 45.07%,主要原因:按照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厉行节约,
减少部分项目建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万元,为市本级财
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
长 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政府性
基金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万元为市本
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
增长 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无国
有资本经营支出。
4.事业收入 0.0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
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
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 0.0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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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经营收。
6.其他收入 1096.39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增加 918.69 万元,增长 516.99%,主要原因是:实行市级财
物统管后,县级财政拨款资金作为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含专用结余0.00 万元,主要
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
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含专用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 0.0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
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
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
要原因是:无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本单位 2023 年度总支出 3319.89 万元其中本年
支出 3319.89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905.57 万元
降 21.4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204 类)3019.48 万元:主要用于:人
员经费及法院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开展法院各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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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项目支出。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797.03 万元,下
降 20.88%,要原因是:基建项目减少,关资金支出减缓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171.77 万元:主要用
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支出。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
6.47 万元,下降 3.63%,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有所变
动,新招录公务员缴纳基数相对较低。
3.卫生健康支(210 类)51.07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
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支出。较 2022 年度决
数减少 56.45 万元下降 52.5%,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整体
较去年减少;二是按规定调整了缴纳基数。
4.住房保障支出(221 类)77.57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
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45.63 万
元,下降 37.04%,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整体较去年减少:
二是按规定调整了缴纳基数。
5.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
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
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年末结转结
余资金。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
苍梧县人民法院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223.50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1824.26 万元,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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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7%。其中:基本支出 1133.79 万元,项目支出 1089.72
万元。
苍梧县人民法院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年初预算为 2567.76 万元,支出决算为 2223.50 万元,完成
年初预算的 86.59%。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1578.32 万元,支出决算为 1537.2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支付资
金,部分资金未达到支付条件。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法院日
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开展法院各项业务发生的项目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年初预算为
93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452.2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8.6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基建项目需根据实际建设
和请款情况支付,部分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主要用于人民
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
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 1.4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没有
开支退休公用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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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支出决算为 103.4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
预决算无差异
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按在职职工工资
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
算为 4.1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0%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度执行过程进行调整主要为遗
属生活补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86 万元,支出
决算为 1.8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预决算无差异。
主要用于其他方面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如工伤保险。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
疗(项)年初预算为 51.07 万元,支出决算为 51.07 万元,完成
年初预算的 100.0%预决算无差异。主要用于职工参加社会
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
初预算为 77.57 万元,支出决算为 77.57 万元,完成年初预
算的 100.0%。预决算无差异。要用于在编职工的住房保障
支出。
三、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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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说明
苍梧县人民法院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
支出 1133.79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908.41 万元,主要
包括:基本工资 310.89 万元,津贴补贴 203.17 万元,奖金
147.56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03.43 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1.07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86
万元,住房公积金 77.57 万元,退休费 0.64 万元,生活补助
12.21 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225.3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60.0 万元,水费 3.0 万元电费 8.0 万元,邮电费 12.0 万元,
物业管理费 8.0 万元,差旅费 10.0 万元维修(护)费 10.0
万元,会议费 0.31 万元培训费 1.38 万元,公务接待费 5.29
万元,工会经费 10.43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9.96
元,其他交通费用 59.7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7.31 万
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工资福利支出 895.5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6.66%。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部分在职在编人员晋级晋档,工资
福利有所提升。
(2) 出 225.37 万
82.0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一般性支
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8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33.6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了退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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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补助 12.21 万元。
(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0 万元与年初预算相符。
(5)资本性支出 0.0 万元,与年初预算相符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苍梧县人民法院 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00 万元,
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其中:基
支出 0.00 万元,项目支出 0.00 万元。
苍梧县人民法院 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五、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苍梧县人民法院 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0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00 万元,项目支出 0.00 万元。
苍梧县人民法院 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
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58.53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18.12 万元
增长 44.8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增加。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0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支出决算 53.23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5.29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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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元:本年和去年均无此
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53.23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5.1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
比上年增加 25.17 万元,原因是新购置 1 辆公务用车,主要
用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
出 28.06 万
100.00%,比上年算数减少 6.35 万元。原因是坚持厉行
勤俭节约,响应“过紧日子”的号召,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执勤
执法行动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
费等。2023 年苍梧县人民法院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
务用车保有量为 13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28.06 万元,平均每
辆车 2.16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5.2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比上年减少 0.71 万元,下降 11.83%主要原因是
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169 次,
人次 452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 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3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25.37 万元,比年
初预算数减少 49.21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 736.53 万元,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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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6 万元,降 69.40%。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整体较
年减少;二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了各类办公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3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76.86 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27.7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305.8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43.3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
额 496.9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86.14%,其中:授
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496.90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的 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
的 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
的 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
的 44.2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13 辆其中:
执法执勤用车 1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2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
设备 0 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24个,项目支出总额1040.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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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项目均为本级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
项目绩效自评结
果为:16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888.32万元,占项目总
数比例66.6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85.37%;1个项目评为
二等,涉及资金13.5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4.17%,占项目
支出总额比例1.30%;7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138.68万
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9.16%,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3.33%。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
付进度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结合办案情况、施工进度等
情况进一步加快支出,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提高资金执行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专项公用经费-岭脚法庭信
息化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98.03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
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20.47万元,完成预算的80.31%。完成
了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岭脚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自评发
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因未达到支付条件导致支付
进度较慢。整改措施:加强项目组织管理水平,推进项目建
设进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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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
在当的“财政拨款收“事业收入”营收入”其他收入”不
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
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
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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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