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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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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情况
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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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
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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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
对梧州市万秀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审判工作受市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共设 12 个职能科室。分别
是: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
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人民法庭、夏郢人民法庭、城东人民法庭、
合办公室。
第二部分: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部分,详:梧民法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情况
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3854.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3854.6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08.6万元,增长45.68%。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02.84万元,为本级财政
202314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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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5%,主要原因是2024年主要项目建设资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
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
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
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
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151.7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
减少219.06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2024年万秀区财政局
入我院资金大幅度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事业
单位在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
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
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3年度
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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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项目已在本年执行完毕,不需
要结转至下年继续执行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3854.63万元,其中本支出
3854.63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08.6万元,增长45.68%。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4类)3510.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
转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
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类
开支。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39.93万元,增长48.08%,主
原因是:项目建设资金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152.61万元:主要用于: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0.62万元增长25.1%,主要
原因是:增人增资。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76.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
医疗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5.1万元,增长24.52%,主要
原因是:增人增资。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14.4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
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2.96万元,增长25.09%,
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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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
本单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
出 3702.8420231427.67
62.75%。其中:基本支出1568.27万元,项目支出2134.57万元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
出年初预算为3394.4万元,支出决算为3702.84万元,完成年
预算的109.09%。
(1) 公()()()
2291.17 万 元 , 支 出 决 算 为 2291.89 万 元 , 完 成 年 初 预 算 的
100.03%。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日常运转开支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
预算为107万元,支出决算为18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
主要用于本单位办案开支、司法救助金及其他专项事务支出
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上级项
目资金。主要用于法院审执办案业务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年初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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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652.5万元,支出决算为88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有粤桂法庭项目专项资金追加。
要用于粤桂法庭建设。
(4)社会保障和就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
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2.61万元
支出决算为15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无差异。
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干部职工养老保险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位医疗
(项)年初预算为76.67万元出决算为76.67万元,完成年初预
算的100.0%。预决算无差异。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干部职工医疗
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
初预算为114.46万元,支出决算为11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100.0%。预决算无差异。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公积
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 年政拨出 1568.27 万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8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3%。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预算支出过程中,人员变动引起支出减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8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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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支出。
对个的补助 0 万元,完初预的 0%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单位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本性出 0.0 万元,年初的 0%
存有差异原因是:本单位无资本性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40.00
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
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
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
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
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0.37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99.57 %,比上年增加48.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
年我院购置两台公务用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9.87万元,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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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决算0.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
(境)费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办、镇)机关、
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
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00个,累计0.0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9.8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比
上年增加42.96万元,原因是2024年购置2辆公务用车和我院案件
受理量增多,车辆使用频繁。购置了2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执
法执勤。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4%,比
上年增加5.87万元,原因是我院案件受理量增多,车辆使用频繁。
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办案业务所需车
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梧州市万
秀区人民法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 辆,全年运
行费支出16.91万元,平均每辆1.5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75%,
比上年减少0.09万元,原因是我院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接待开
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6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
次0次,人次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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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5.39万元年初预算
数减少46.7万元,下降10.81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
求压减办公支出。比2023年增加17.87万元增长4.86%。主要原
因是:办案开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
出总额12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0万元、政府采购
工程支出2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
同金额12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
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00 %;工程采购授予
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
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
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
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
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
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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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33个,项目
支出总额2134.57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1个,本级项目支出
1692.96万元;上级转移支付项目12个,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支出
441.61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7个,涉及资金168.71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
结果为:15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954.22万元,占项目总
数比例45.45%,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1.55%;1个项目评为二等,
涉及资金3.3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
0.16 %;2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8.3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
例0.32%,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39%;8个项目评为四等,涉
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4.24%,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诉讼服务中心大楼建设未通过
审批,该项目未能开展;二是档案扫描服务因高院将使用新系统
档案扫描标准未出故项目未能开展;三是粤桂法庭边坡治理项
目,因该项目资金原用途是用于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大楼,因原项
目未批复故我院向高院、市财政申请变更用途,市财政于2024
年12月才变更用途,故无法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
上级单位沟通,多请示汇报加快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将未开
但必须开展的项目延续至2025年开展。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机关单位编外人员经费项目自评
得分为 99.85 分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417.06 万元
为 410.9 万的 98.52%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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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一是按时下达编外人员经费;二是按时支付编外人员经费。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编外人员人数变动频繁。下一步改进措
施:争取招聘相对固定的编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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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
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
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
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
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
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
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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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
费,是指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
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
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
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
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利费、常维修费、
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