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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2022 年度单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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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2022 年度单位决算
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2022 年度单位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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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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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单位职责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
权,对梧州市万秀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
告工作,审判工作受市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
二、机构设置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设立了 12 个部门。分别是:立
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
判庭、执行局、政治部、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人民法庭、夏郢人民法庭、城东人民法
庭、综合办公室。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参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该部分内容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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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2022 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决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2022 年度单位决算情况
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2738.29元,
2738.29, 较2021度决460.34
20.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2738.29
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60.34万元,
增长20.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增加,新增粤
桂法庭项目建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
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
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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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
入。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
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上年决算
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
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
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
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决算数持
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
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
资金。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20222738.29
2738.29, 较2021度决460.34
20.2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365.4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转安排
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
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21
年度决算数增加368.58万元,上升18.5%,主要原因是2022
年新增粤桂法庭建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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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
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79.13万元,下降31.6%,主要
原因是2021年有抚恤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81.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
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5.71万元,上升7.5%,主要原因
是2022年医疗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20.0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
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5.6万元,上升4.9%,主要原因
是2022年住房公积金基础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
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与上年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
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
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
2738.292021度决460.34
增长20.2%。其中:基本支出1690.35万元,项目支出1047.94
万元。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50.99万元,支出决算为2738.29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公239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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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5.47,完预算的98.57%异的
主要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用经费未使用完。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70.99万元
出决算为170.99万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81.73万元,支出决算
为81.73万,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9万元,支出决算
为120.09万,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20221690.35
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393.26
100%。预决算无差异。
288.49
89.38%。预决算差异主要是部分公用经费未使用。
(三)资本性支出8.59万元,预决算无差异。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与
去年相比无变化,与预算相比无变化。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
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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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2022年度部门决三公
费支出统计口径(附表9同)调整为财政拨款(含一般公
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
政拨款)请各单位按此口径进行预决算、上下年数据的对
比。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84万元,
算的67.4%3.79主要原因2022
年7月我院财务上划市级统管,但有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还是由万秀财政支付,因万秀财政以财政资金紧缺为由未下
达相应的资金到我院账户导致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
能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2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5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
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
原因是我院无因公出国(境)活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局、办)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个,参加其他单位
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
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2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无预算
车运7.2765.9%
年减少3.77万元,原因是2022年7月我院财务上划市级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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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还是由万秀财政支付,因万秀财
政以财政资金紧缺为由未下达相应的资金到我院账户导致
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能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
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执法执勤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梧州市万秀区人
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保有量为1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7.27万
元,平均每辆0.6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56万元完成预算的93.3%, 比
上年增加0.26 万元,原因是来访人员较2021年增多。国内
公务接待批次4次,人次68次,(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
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院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8.49万元比年初预
算数减少34.28万元,降低10.6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2.88
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院上划市级统管,
万秀财政欠拨330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导致各项开支都从
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院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0.11万元其中
148.73331.39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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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
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
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
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
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
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26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1047.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司法改革绩效考核奖励”“人民陪审员经费”
等26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047.9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总体绩效目标为充分
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强有力的司法服务推动万秀区经济社
会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局面。全年实际
完成情况为预算支出的97.33%。基本完成预算绩效目标。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院对照设定的绩效目标
(含年初预算和年中预算调整)进行自评,24个项目评为
等,占项目总数比例92.3%;0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
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2个项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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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7%。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诉讼服务中心第三方介入平台未启用导致资金未使用;
二是遗属生活补助因发放审核表不符合条件而未发放。下一
步改进措施:一是撤销未启用项目;二是精准预算。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
(含年初预算和年中预算调整),机关单位编外人员经费项
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评级为1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8.4
万元,执行数为21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
标完成情况:一是按时下达编外人员经费;二是按时支付编
外人员经费。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编外人员人数变动频
繁。下一步改进措施:争取招聘相对固定的编外人员
编外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基本完成年初设定绩
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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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事业收营收
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
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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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
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