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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资金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
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
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
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
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
本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
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
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
本年没有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2501.36万元,其中本年
支出2501.36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49.51万元,增
长21.9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4类)2306.8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
经费、法院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开展法院各项业务发
生的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18.51万元,增长
22.16%,主要原因:一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二是1-3月养
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在此类列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98.94万元:主要用于
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9.73万元,增长67.10%,主要原因:
一是长洲区财政对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二是增资。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3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