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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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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情况
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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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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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接受中共梧州市
长洲区委员会的领导,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对梧州市长洲
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应由其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
行政诉讼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二)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发生法
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的案件。
(三)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其审理的刑事、民事、
政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决定权和司法执行权,执行由其作为一
审法院的终审裁决或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
(五)负责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六)负责本院的政治思想、内部监督、教育培训、法制
传、司法行政事务、司法警察等工作。
(七)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共设9个职能科室,分别是: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
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司法警察大队。派出机构1个为:倒水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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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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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情况
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2501.36
2501.362023449.51
长21.9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2240.29
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60.81万元,
增长25.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
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
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
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
年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
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
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261.07万元,为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
算数减少11.29万元,下降4.32%,主要原因是长洲区财政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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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资金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
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
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
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
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
本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
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
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
本年没有上年结转和结余。
20242501.36
2501.36, 较2023449.51
长21.9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4类)2306.8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
经费、法院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开展法院各项业务发
2023418.51
22.16%1-3月
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在此类列支。
2.社208类98.94:
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9.73万元,增长67.10%,主要原因:
一是长洲区财政对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二是增资。
3.卫21037.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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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4
万元,下降10.53%,主要原因:2024年年初预算把医疗保险
列入公共安全支出(204类),1-3月医疗保险在公共安全支
204支,4210类
出。
4.住22158.2万
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
4.316.89%2024
算把住房公积金列入公共安全支出(204类),1-3月住房公
积金在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列支,4月起调整到住房保障
支出(221类)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
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
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与去年均无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
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
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与去年均无年末结转和结
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
2240.292023460.81
增长25.9%。其中:基本支出976.56万元,项目支出1263.7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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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96万元,支出决算为2240.29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97.36%。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616.36万元,支出决算为1573.96万元,完成年
初预算的97.38%。预决算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
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列入本项预算,4月起
调整到对应的项级科目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转
发生的基本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
584.6454.13
完成年初预算的77.68%。预决算存在差异的原因是:根据“过
紧日子”要求,减少项目支出;二是部分项目未达支付条件。
主要用于法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
年初预算100万元,支出决算4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0.86%,预决算存在差异的原因是:根据“过紧日子”要求,
减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庭信息设备购置。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
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
算0万,支出决算为75.74万元。预决算存在差异的原因是:
年初预算把养老保险102.67万元列入了公共安全支出(类)
法院(款)行政运行(项),1-3月养老保险26.93万元在公
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列支,4月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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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预算75.74万元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
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
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37.4万元。
预决算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年初预算把医疗保险50.69万元
列入了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1-3
月医疗保险13.29万元在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
政运行(项)列支,4月调整预算37.4万元到卫生健康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
用于在编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
积金(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58.2万元。预决算
存在差异的原因:年初预算把住房公积金77万元列入了公共
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1-3月住房公
积金18.52万元在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
(项)列支,4月调整预算58.48万元到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在编在职
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2024
款基本支出976.5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7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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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34 %。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在编在职人员变动,工资福
利支出减少
202.39
93.04%。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根据“过紧日子”要求,压减
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的0%。预决算差异原因是:退休人员物业服务补贴由长洲区
人社局统一发放,未在本单位列支。
(四)资本性支出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
决算差异原因是:年度执行过程中追加了办公设备购置预算。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40
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基本支
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4
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
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4
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6.4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70.32 %,比上年增加1.03万元增长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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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6.08万
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及上年均没有因
公出国(境)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
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
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全年没有使用财政
拨款安排出国(境)团组。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6.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1.08万元,年初无预算,年度执行
过程中追加公务用车购置费13万元,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
出,比上年减少0.92万元,原因是车辆价格下调。购置了1
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法院执法执勤。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上年增加1.63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保有量增加1台,运行
维护费随之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以及开展审判执行
等法院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等。2024年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
保有量为8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5万元,平均每辆1.8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
比上年增加0.32万元,原因是上年无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
待批次8次,人次6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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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次。主要用于本院与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以及开展业务
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23万元,比年
预算数减少14.31万元,降低6.55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7
万元,增长4.45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
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退休公用经费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7.58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354.62万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17%其中:授予小
微企业合同金额258.5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72.9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
99.64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
的95.5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412318
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
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
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
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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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30个,项目支出总额1524.81万元。
所有项目均为本级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26个非敏
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4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
1215.6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
79.73%;2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47.53万元,占项目总
数比例6.6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3.12%。自评发现的主要
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因未达到支付条件导致支付进度较慢。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支出进度;二是加强项目组织管
理水平,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健全项目管理制度。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
标,重点项目绩效自评1个:编外人员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
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8.73万元,执行
数为598.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编外人员工资、社保,解决了单位人员不足问题提升
单位工作效率,确保法院业务顺利进行。自评没有发现问题,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较好,能保障单位各项
业务顺利开展,提高法院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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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
的“营收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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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