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2024 年度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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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州市2024 度单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2024 年度单位决算情
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公共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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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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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概
一、本单位职责
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是梧州市公安局下属的专业性
训机构,同时是梧州市委党校公安局分校,主要职能是承担在职
民辅警培训及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共设 4个职能大队分别是:
学训练大队学员管理大队、后勤保障大队、综合管理大队。2024
年机构情况无变动
第二部分: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2024 年度单位决算报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2024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2024 年度单位决算情
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
(一)2024年度总收入568.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568.31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2.55万元,下降8.46%
入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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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8.3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
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2.55万元,下降8.46%
主要原因是2024年培训业务量比2023年有所下降,但幅度不大。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为市本级财政
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为市本级财政
当年拨付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2023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5.营收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
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6.他收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2023年度决算数
相比无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事
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
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3
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
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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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16万元,下降100%
(二)2024年度总支出568.3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568.31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减49.18万元,下降7.92%
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类)568.31 万元,要用于:开展教学训
练用材购置、校园场地维护、课酬发放等各项支出。较 2023
度决算数减少 49.18 万元,下降 7.92%主要原因是:2024 年承
办的培训班数量比 2023 年承办的培训班数量有所下降
2.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16万元,
100%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支出568.31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3.22万元下降7.07%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68.31万元。
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支出年初预算为568.31万元,支出决算为568.31万元,完成年初
预算的100%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568.31万元,支出决算
568.31万元,实际支出比预算支出相符,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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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开展教学训练用材购置、校园场地维护、课酬发放等各
项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基本支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符。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00
元,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00%。其中:基
本支出 0.00 万元,项目支出 0.00 万元。
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
预算为 0.00 元,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
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1万元,完成
年初预算的40.33%比上年减少1.31万元,要原因是教学培训
任务有所减少,车辆使用频率减少,车辆维修费和燃油费有所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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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符。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
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1.2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33%比上
年减少1.31万元,原因是教学培训任务量减少,车辆使用频率减
少,维修费和燃油费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支出车辆为梧州市
公安局调拨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使用,车辆所有权及账面登
记主体为梧州市公安局,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使用并负责公
务用车的日常运行支出,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教学培
训业务所需车辆维修费和燃油费、保险费等。2024年,梧州市人
民警察训练学校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
行费支出0.00万元,平均每辆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符。国内公
务接待批次0人次0(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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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4万元,其中:政府
采购货物支出0.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
服务支出38.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99万元,占政府
采购支出总额的97.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5万元,
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3.0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0.0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
务支出金额98.4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
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
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
车主要是1辆非机动车,用于校园内开展教学训练业务使用;单
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目绩体情2024度项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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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总额568.31万元。其中,本级项目8个,本级项目支出568.31
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下转移支付0.00万元项目中,
敏感涉密项0个,涉及资金0.0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
结果为:7为一及资568.31,占
比例87.5%,占项目出总额比100%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
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2.5%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个别项目的绩效目标与实际执行存
在差距。下一步改进措施在后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中进行充
分论证,仔细研究各项政策文件精神合理制定绩效目标,促使
各个项目绩效成果达到最大化。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本单位项目:其他专项支出-课酬支
出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该项目全年预算数145.00
万元,执行数为14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
成情况:从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来看,该项目的实施管理资金管
理、绩效评价管理等方面已完成该项目申请时总体绩效目标。
评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下一
步改进措施:认真学习项目绩效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科学合理设
置项目绩效目标,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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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
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
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
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
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
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
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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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费,是指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境)费、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
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
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
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
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利费、日常维修费、
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