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2023 年度单位决算
2
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2023 年度单位决算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2023 年度单位决算
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3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
4
第一部分: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是梧州市公安局下属的专业
培训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在职民辅警培训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为梧州市公安局内设机构,
设 4 个职能大队,分别是:教学训练大队、学员管理大队、
后勤保障大队、综合管理大队。
第二部分: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2023 年度单位决算报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2023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2023 年度单位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 2023 年度总收入 620.86 万元,其中本年
收入 611.53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129.12 万元,增
长 26.2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11.53 万元,为市本级财
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122.24 万元,
5
增长 24.98%,主要原因:2023 年承办的培训班比 2022 年承
办的培训班数量增加 13 个,增长 29.55%。
2.上年结转和结余 9.33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
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
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8.65 万元,增长 1272.06%,
主要原因是:收回了以前年度垫支校园通讯基站的电费。
(二)本单位 2023 年度总支出 620.86 万元,其中本年
支出 615.70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129.12 万元,
长 26.2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类)615.7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教学
训练用材购置、校园场地维护、课酬发放等各项支出。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125.92 万元增长 25.71%主要原因是2023
年承办的培训班数量比 2022 年承办的培训班数量增加 13 个,
增长 29.55%。
2.年末结转和结余 5.16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
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
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增加 3.20 万元,增长 163.27%,主要原因是 2023 年收回以
前年度代电信公司垫支的校园电信基站电费。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
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支出 611.53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122.24 万元,
6
增长 24.98%。其中:基本支出 0.00 万元,项目支出 611.53
万元。
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62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611.53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98.63%。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620.00 万元,支出决
算为 611.5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63%。预决算存有差异
原因是:全年培训业务量没有达到年初预算业务量,支出相
应有所减少。主要用于开展教学训练用材购置、校园场地以
及设备维护、课酬发放等支出。
三、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
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基本支出 0.00 万元,与年初预算相符。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
出 0.00 万元,与年初预算相符。
五、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支出 0.00 万元,与年初预算相符。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2.52 万元
7
成年初预算的 84.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2.52 万元,主要
原因是:教学培训任务增加车辆使用频率增高,车辆维修
费和燃油费有所增加,因此 2023 年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 2.5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决算 0.0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2.52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0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境)费支出 0.00 万元,与年初预算
符。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梧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出国团
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
(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52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 万元,与年初预算相符。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2.5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4.00%,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2.52 万元。原因是:教学培训任务量增加,
车辆使用频率高,维修费和燃油费相应增加。主要用于开展
教学培训业务所需车辆维修费和燃油费。2023 年梧州市人民
警察训练学校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0 辆,全年
行费支出 0 万元,平均每辆车 0.0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 万元,与年初预算相符
内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 0 次,(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 0 次。
8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3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20.72 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20.7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 万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0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20.72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00%,其中授予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8 辆,其中
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 辆,
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8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7
辆已报废待核销机动车,1 辆非机动车,全部用于校园内开
展教学训练业务使用;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
单位价值 100 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9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5个,
项目支出总额611.53万元,其中,本级项目5个,本级项目支
出611.53万元;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00万
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0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所有项目均为非敏感涉密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均为一等,涉及资金611.53万元,占项
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
问题及原因:个别项目的绩效目标与实际执行存在差距
一步改进措施:在后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中进行充分论证,
仔细研究各项政策文件精神,合理制定绩效目标,促使各个
项目绩效成果达到最大化。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本单位项目其他专项支出-课酬
支出项目自评得分为99.97分,评级为一等该项目全年预算
数110.00万元,执行数为109.69万元,完成预算的99.72%。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从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来看,该项目
的实施管理、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等方面已完成该项目
申请时总体绩效目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绩效目标
设置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认真学习项目绩
效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科学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确保项
目按时按质完成绩效目标。
1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
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
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
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