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人民法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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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蒙山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蒙山县人民法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蒙山县人民法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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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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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蒙山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蒙山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对
蒙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判
工作受县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危害
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
权力、侵犯财产、妨害管理秩序、贪污、贿赂、妨害婚姻、
家庭等犯罪案件,依法审判管辖的未成年人犯罪等刑事案件。
(二)依法审判管辖的婚姻家庭、继承、房地产、其他
动产案件和损害赔偿、债务、债权、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经
济合同纠纷、期货、股票、金融、债券、票据以及企业破产
等民事案件
(三)依法审判涉及土地、治安、工商、税务、卫生、
文化、环保等行政案件。
二、机构设置情况
蒙山县人民法院为行政单位。蒙山县人民法院现有内设
机构 9 个,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
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
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派出机构 3 个:
西河人民法庭、黄村人民法庭及夏宜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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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蒙山县人民法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2024 年单位决算报表(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
蒙山县人民法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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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 2024 年度总收入 2264.41 万元,其中
年收入 2264.41 万元,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减少 35.44 万元
万元,下降 1.5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109.35 万元为市本
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 374.41 万元,
增加 21.58%,主要原因:在市级增加了公务员考核奖金预算
项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万元,为市本级
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
增长 0%,主要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万元。为市本
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
增长 0%,主要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4.事业收入 0.0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
的收入。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
原因是:本年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 0.0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
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经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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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收入 155.06 万元,为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为县级财政
拨付资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 万元,主要
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
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
支缺口的资金。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收
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 0.0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
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
用的资金。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
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已在本年执行完毕,不需要结转执下年
继续执行,资金使用效率提高。
(二)本单位 2024 年度总支出 2264.41 万元,其中
年支出 2264.41 万元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减少 35.45 万元,
下降 1.5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4 类)1999.68 万元,主要用于:
人员经费、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开展法院各项业务发
生的项目支出。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减少 38.91 万元,下
1.91%,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文件精神严格把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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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130.75 万元:主要用
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 2.88
万元,增长 2.25%,主要原因是:年中增人增资。
3.卫生健康支出(210 类)35.92 万元:主要用于:职
工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减
0.56 万元,下降 1.54%,主要原因是:我院以工资收入作为
医保扣缴基数,年中由于新录用公务员和人员退休或调出引
起整体扣缴基数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221 类)98.06 万元:主要用于:按
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 2023 年
度决算数增加 2.04 万元,增长 2.13%,主要原因:年中增人
增资。
5.结余分配 0.0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
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 2023 年
算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年和去年均无
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
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
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 2023 年度决
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年末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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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结余。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
蒙山县人民法院 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109.35 万元,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 374.41 万元,增加
21.58%。其中:基本支出 1235.70 万元,项目支出 873.65
万元。
蒙山县人民法院 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年初预算为 1930.46 万元,支出决算为 2109.35 万元,完成
年初预算的 10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
团体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0.44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初
预算工会经费误列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度执行过程中调
整至公共安全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
为 1249.79 万元,支出决算为 1354.5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的 10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死亡抚恤、退休
人员生活补贴等预算。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 202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6.58 万元,完成年初
预算的 5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部分项目未达到支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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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
为 174.95 万元,支出决算为 203.1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故
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主要用于法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
的其他项目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年初
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80.27 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
原因是:年中下达诉讼费统筹补助资金,故支出决算大于年
初预算,主要用于法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34.87 万元,支出决算为 130.7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有人员退休和调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
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56.09 万元,支出决算为 35.92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6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县级医保险
扣缴基数与市级口径不一致。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年初预算为 109.65 万元,支出决算为 98.06 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 8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有人员退
休和调出。
三、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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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蒙山县人民法院 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
支出 1235.7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954.1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4%。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有人员退休和调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 279.5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8%。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部分业务未达支付条件。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9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6%。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根据属地原则未能对退休人员物
补贴进行发放。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蒙山县人民法院 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00 万元,
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
项目支出 0 万元
蒙山县人民法院 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00 万元,
与年初预算相符。
五、2024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
蒙山县人民法院 2024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00
万元,较 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蒙山县人民法院 2024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00
万元,与年初预算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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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51.42 万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1%,比上年决算数减少 7.83 万元,
下降 13.2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减少。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0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支出决算 47.66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3.76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
算的 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原因
是:本年和上年均无此项开支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0(局、
办、镇)机关、0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
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00
个,累计 0.00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年和上年均无此
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7.66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37.1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4%,
存在差异原因:有一辆执法执勤用车采购还未达到支付条件。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10.5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0.03 万元原因是:外出办案
增加,对应用车费用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
公出行以及开展执法执勤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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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 年蒙山县人民法院及所属单位开
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3.0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10.50 万元,平均每辆车 0.81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3.7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5%,
比上年增加 1.32 万元,增长 54.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
约,减少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55.00 次,人次 433.00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00 次,人次 0.0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
本单位 2024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79.57 万元,比年
初预算数减少 38.94 万元,下降 12%,比上年决算数 284.73
万元,减少 5.16 万元,下降 2%。主要原因是:根据过紧日
子的文件精神严格把控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4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45.70 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9.9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 万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85.8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30.52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90%,其中:授予小微
企业合同金额 93.94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72%。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78.72%;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此项采
购支出为 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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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的 97.1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13.00 辆,
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00 辆、主要负责人
用车 0.0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0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0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2.0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00 辆、
其他用车 0.00 辆;单位单价 100 万元(含)以上设备(不
含车辆)0.00 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23个,
项目支出总额1028.71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3个,本级项
目支出704.99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7个,涉及资
121.86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
自评结果为:1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756.65万元,占
项目总数比例74%;3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47.21万元,
占项目总数比例14%;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
占项目总数比例0%;1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30.08万元,
占项目总数比例3%。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支出
进度较慢;二是项目推进不及时;改进措施:一是加快支
进度;二是加强项目组织管理水平,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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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项目管理制度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编外人员支出”项目自评
得分97.83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7.35万元,执行
数为172.77万元,执行率为83.3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能够按月及时发放编外人员工资及缴纳社保费,保障人
员稳定性;二是保障编外人员工会经费支出。自评发现的主
要问题及原因:编外人员的稳定性稍弱年中离职情况导致
经费支出稍有减少改进措施:一是配合工作考核机制稳定
人员流动;二是提升编外人员业务能力,积极关怀编外干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
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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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
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
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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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