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人民法院 2023 年度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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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蒙山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蒙山县人民法院 2023 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蒙山县人民法院 2023 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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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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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蒙山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蒙山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对
蒙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判
工作受县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危害公
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
权力、侵犯财产、妨害管理秩序、贪污、贿赂、妨害婚姻、
家庭等犯罪案件,依法审判管辖的未成年人犯罪等刑事案件。
(二)依法审判管辖的婚姻家庭、继承、房地产、其他
动产案件和损害赔偿、债务、债权、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经
济合同纠纷、期货、股票、金融、债券、票据以及企业破产
等民事案件
(三)依法审判涉及土地、治安、工商、税务、卫生、
文化、环保等行政案件。
二、机构设置情况
蒙山县人民法院为行政单位。蒙山县人民法院现有内设
机构 9 个,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
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
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派出机构 3 个:
西河人民法庭、黄村人民法庭及夏宜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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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蒙山县人民法院 2023 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2023 年单位决算报表(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蒙
山县人民法院 2023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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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蒙山县人民法院 2023 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 2023 年度总收入 2299.85 万元,其中本年
收入 2299.85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119.52 万元
长 5.4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734.94 万元,为市本
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445.39 万元
下降 20.43%,主要原因:“两庭”建设与其他项目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万元,为市本级财
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
长 0%,主要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万元为市本
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
增长 0%,主要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4.事业收入 0.0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
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
原因是:本年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 0.0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
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 564.91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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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
数增加 564.91 万元,主要原因是:实行市级财物统管后,
方财政拨付资金列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含专用结余0.00 万元,主要
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
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
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
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
因是:本单位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 0.0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
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
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
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已在本年执行完毕,不需要结转执下年
继续执行,资金使用效率提高。
(二)本单位 2023 年度总支出 2299.85 万元,其中本年
支出 2299.85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119.52 万元
长 5.4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 类)0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
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法院履行职能,保障各部门的项目
支出。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18.29 万元,下降 100%,主
要原因是:2022 年工会经费在该功能分类科目列支
2.公共安全支(204 类2038.59 万元:主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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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经费、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开展法院各项业务发生
的项目支出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179.48 万元,增长 9.65%,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办案业务支出增加。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 类0.9 万元:主要
于: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
0.9 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地方财政拨付创城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127.87 万元:主要用
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49
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对应支出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210 类36.48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
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1.65
万元,下降 4.33%,主要原因是:蒙山县医保险执行的扣缴
基数调整,导致缴费金额略有下降。
6.住房保障支出(221 类)96.02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
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 2022 年度
决算数增加 0.49 万元增长 0.51%主要原因:年中在职在
编人员增加对应支出增加。
7.结余分配 0.0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
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 2022 年决算
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年和去年均无结
余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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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
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
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年末结转和结
余。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
蒙山县人民法院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734.94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445.39 万元,下
20.43%。其中:基本支出 1189.91 万元项目支出 545.03 万
元。
蒙山县人民法院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年初预算为 1587.99 万元,支出决算为 1734.94 万元,完成年
初预算的 109.2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
体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0.58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初预算工
会经费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度执行过程中调整至公共安
全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1054.79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68.4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0.7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由于预算执行过程中人
员增加及执法办案支出增加的原因,追加了 113.6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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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
200.88 万元,支出决算为 285.8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2.2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下达上级资金未列
入年初预算数,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年初预算
88.56 万元,支出决算为 63.3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1.5%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部分项目建设未达到支付条件,无
法完成支付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03.3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3.3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
与年初预算相符。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
疗(项)年初预算为 52.32 万元,支出决算为 36.48 万元完成
年初预算的 69.7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在编人员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 77.51 万元,支出决算为 77.51 万元,完成年初
预算的 100.0%。与年初预算相符
三、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
蒙山县人民法院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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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 1189.91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905.18 万元,主要
包括:基本工资 321.43 万元,津贴补贴 182.83 万元,奖金
164.49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03.35 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5.28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79
万元,住房公积金 77.51 万元,生活补助 18.51 万元;公
经费支出 284.73 万元,办公费 24.25 万元印刷费 0.56 万元
手续费 0.06 万元,水费 1.0 万元,电费 15.0 万元,邮电费
10.91 万元,差旅费 33.93 万元,维修(护)费 26.6 万元,
会议费 0.2 万元,培训费 10.51 万元,公务接待费 2.44 万元
被装购置费 3.0 万元,劳务费 2.05 万元,委托业务费 1.89
万元,工会经费 11.99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47 万
元,其他交通费用 60.28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9.58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886.6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4.28%。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度执行过程中的增人增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 284.7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8.12%。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部分业务未达支付条件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5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41%。年中追加退休人员补助和遗属补助,追加了 10.88 万
元,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蒙山县人民法院 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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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与年初预算相符。
五、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蒙山县人民法院 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
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预算为 0 万元,与年初预算相符。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59.25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9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45.96 万元,
增长 345.8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增加。其中:
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0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费支出决算 56.81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2.44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的 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原因是:
本年和上年均无此项开支。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0(局、
办、镇)机关、0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
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境团组共计 0.00
个,累计 0.00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年和上年均无此项开
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56.81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46.3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4.00%,
存在差异原因:有 5.34 万元为上年结转的转移支付资金,
以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比上年增加 46.34 万元,原因是新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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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执法执勤用车。购置了 2 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购置执法
执勤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10.4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0.97 万元。原因是:外出办案
增加,对应用车费用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
公出行以及开展执法执勤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
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 年蒙山县人民法院及所属单位开
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4.0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10.47 万元,平均每辆车 0.75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2.4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9.00%,比上年减少 1.35 万元,下降 35.62%,主要原因是:
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48.00 次,人
次 198.00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00 次,人次 0.0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3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84.73 万元,比年
初预算数减少 38.39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 261.14 万元,增加
23.59 万元,增长 9.03%主要原因是:一是实行市级财物统
管后,按相关标准提高人均定额公用经费,二是案件量增加,
办案费用随之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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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 2023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72.57 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16.0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 万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56.5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42.05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82.31%,其中:授予小
微企业合同金额 116.66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82.1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此
项采购支出为 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
支出金额的 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单位共有车辆 14.00 辆,
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0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0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0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00 辆、
法执勤用车 14.0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00 辆、其他用车
0.00 辆;单位单价 100 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00
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我单位对照设定的绩效目标进行自评,共有项目17个,
项目预算数1069.32万元,执行数为682.41万元。其中,10个
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9%4个项目评为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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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数比例23%,3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8%。
改进措施:一是加快支出进度二是加强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我单位2023年度
项目支出预算不涉及政府性基金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
目。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评价总体取得了良好效果:实现了
既定目标,能够在项目决策、实施管理、资金管理及绩效评
价管理等方面按照预算批复及相关规定执行,达到了项目申
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为法院审判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购买政法装备,提高干警办案效率,为法院高效审理案件、
执行打下基础,保障各项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安定
和谐。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编外人员支出”项目自评得
分99.44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3.04万元,执行数为
168.26万元,执行率为97.23%,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保
障编外人员各项经费支出。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外人员的稳定性稍弱,年中离职情况导致经费支出稍有减少。
改进措施:一是加快支出进度二是加强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健全项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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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
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
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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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
费,是指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