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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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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情况
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
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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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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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和上级人民
法院指令,同级人民法院移送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或当事人按
照审判监督程序选择向本院申请再审的案件。
(三)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
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五)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六)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
审判工作经验;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和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
题提出司法建议。
(七)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
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
制工作。
(八)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等监督工作。
(九)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没。
(十)负责本院专项物资装备及有关经费的计划、组织
理工作;负责本院绩效目标考评管理工作,推动审判工作、队伍
建设、法院管理和其他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十一)负责派出法庭的规范化建设。
(十二)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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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及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梧州市龙圩区人
民法院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
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
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2个派出机构:
工业园区人民法庭、大坡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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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2024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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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2024 年度单位决算情况
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3496.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3418.5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16.56万元增长13.88%。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27.80万元,为本级财政
2023693.36
26.3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追加项目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
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
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0.00
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
本年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
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90.7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
减少276.79万元,减少75.32%,主要原因是龙圩财政实拨资金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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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事
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
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
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
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78.4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
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
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54万元,下降13.78%,主要原
是部分项目已在上年执行完毕,不需要结转到本年度。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3496.99万元,其中本支出
3396.10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81.61万元,增长12.66%。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3138.5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费及
日常运转经费、项目建设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46.13万元,
增长12.4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追加项目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9.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
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5.14万
元,增长26.74%,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人员,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56.3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政策
规定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9.89
万元,增长21.30%,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人员,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82.0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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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46
万元,增长0.56%,主要原因2024年新增人员,经费增加。
5.结余分配 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
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100.9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
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2.43万
元,增长28.58%,主要原因是龙圩财政年底转入2023年度龙圩区
人员经费,尚未发放。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
出 3327.80 万 元 ,较 2023年 度 决 算 数 增加 693.36 万元 , 增 长
26.32%。其中:基本支出1079.95万元,项目支出2247.85万元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
出年初预算为5251.17万元支出决算为3327.80万元,完成年初
预算的57.80%。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1477.31 万 元 , 支 出 决 算 为 1492.12 万 元 , 完 成 年 初 预 算 的
100.25%。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年中对人员经费进
行追加。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保证法院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和开展法院各项业务发生的项目支出
()()()
年初预算为162.52万元,支出决算为54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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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337.48%。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追加项目资
金。主要用于法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
2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55%。
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案件办理过程比较复杂,存在不可预见
性,部分项目未达支付条件。主要用于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
行政等案件审判业务活动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年初预
3154.95901.87
28.5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达支付条件,未进行
支付。主要用于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和设备购置,
以及审判法庭安全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118.01
元,支出决算为11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8%。预决
差异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年中对人员经费进行追加。主要用于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年初预算为
54.45万元,支出决为5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5%
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年中对人员经费进行追加。
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83.93万元,支出决算为8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75%。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人员变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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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主要用于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9.95万元,支
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6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9 %。
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人员变动,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1%。
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一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4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物业服务补贴未发放,
根据龙圩当地政策,此项补贴不发放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其中基本支出
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
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
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5.20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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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预算的100.00%,比上年增加13.7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
维护费增幅较大。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4.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
算1.2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预算一致,比上
年增减0.0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
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
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4.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与预算一致,比上年增减0.00
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比上年
增加15.00万元,原因一是2024年度有大要案要进行审理;二是
法院案件数量增长业务量加大。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以及开
展审判执行等法院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等2024年,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
924.002.67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比
上年减少1.22万元,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
神,2024年度接待任务减少,支出相应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
20次,人次14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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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11万元(与单位决算
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
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4.90万元,降低10.29%,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2万元,增长0.47 %。主要原因是:人员数
量增加,所需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
出总额245.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0万元政府采
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2.13万元。授予中小
企业合同金额245.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的1.8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
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10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
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
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
值100万元以上设备1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42个,项目
支出总额2316.15万元。其中,本级项目42个,本级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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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6.15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00万元
项目中,非敏感涉密本级项目31个,本级项目支出1683.61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
结果为:28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683.61万元,占项目总
数比例66.6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72.69%;1个项目评为二等,
涉及资金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38%,占项目支出总额比
例0.0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00万元,占项目总数
例0.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0%;2个项目评为四等,涉
资金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4.76%,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
0.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因未达到支付条
件导致支付进度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支出进度;
是加强项目组织管理水平,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健全项目管理
制度。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编外人员支出项目自评得分为98.54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
为450.00万元,执行数为384.24万元,完成预算的85.39%。项目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及时发放聘用部分人员工资,缴纳社保;
二是提升单位工作效率,满足工作需求,保障人员稳定性。自评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支出未达支付条件,执行率未达
90%。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支出进度二是优化支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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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
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
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
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
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
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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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费,是指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境)费反映
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
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
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
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