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532.67 万元,增长 759.76%,主要原因是:藤县财政拨款。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 万元,主要是
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
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与年初预算
相符。
8.上年结转和结余 27.11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
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
用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10.53 万元,增长 63.51%,
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需结转到本年度使用。
(二)本单位 2023 年度总支出 1898.45 万元,其中本年
支出 1871.34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376.03 万元,
增长 24.7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 类)6.90 万元:主要用于:
司法救助、禁毒工作个人奖励。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6.90
万元,增长 100%,主要原因是:藤县财政拨款。
2.公共安全支出(204 类)1706.30 万元:主要用于:单
位基本支出,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
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
益诉讼、控告申诉等和其他检察支出。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增加 304.69 万元,增长 21.7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