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万秀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 2023 年度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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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万秀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梧州市万秀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 年度
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万秀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 年度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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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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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万秀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社区预防:社区卫生诊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
测,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常见传
染病防治,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健康档案管理等。
(二)社区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等。
(三)社区治疗: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社区现
场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管
理、转诊服务等。
(四)社区康复:残疾康复,疾病恢复期康复,家庭和
社区康复训练指导等。
(五)社区健康教育:卫生知识普及,个体和群体的健
康管理,重点人群与重要场所健康教育宣传健康行为和生
活方式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非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是跨省异地医保、梧
州市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院
市编制单位目前未核定梧州市万秀区城南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内设机构。现中心尚未设有职能科室,相关工作由其
承办单位梧州市工人医院相关职能科室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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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梧州市万秀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 年度
单位决算报表
2023 年度单位决算报表(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
梧州市万秀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 年度单位决算
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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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梧州市万秀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 年度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 2023 年度总收入 780.87 万元,其中本年
收入 780.87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517.75 万元
长 196.7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09.43 万元,为市本级财
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512.40 万元,
增长 260.06%,主要原因:本单位 2023 年收到新增政府一
债券 500 万元(广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项
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市本级财政
当年拨付的资金。与 2022 年决算数对比无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市本级财
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 2022 年决算数对比无变化。
4.事业收入 68.22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
的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29.58 万元,增长 76.55%,
主要原因是2023 年本单位疫苗接种人次增加疫苗收入较
上年增加 17.83 万元
5.经营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
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2022 年决算数对比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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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收入 3.22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
加 2.01 万元,增长 166.12%主要原因是:2023 年较上年增
加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经费 1.5 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 万元,主要是所
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
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与 2022 年决算数对比无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
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
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20.23 万元,下降 100%,主
要原因是:项目已在本年执行完毕,不需要结转至下年继续
执行。
(二)本单位 2023 年度总支出 780.87 万元,其中本年
支出 780.87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517.75 万元
长 196.7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卫生健康支出(类)780.87 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
利支出 180.6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95.25 万元,资本性支
出 504.97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518.05 万元,增长
197.11%,主要原因是:使用“广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
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1 年度项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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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采购一批医疗设备,支出共 500 万元
2.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
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
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减少 0.31 万元,下降 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已按原计划实施,不需要延
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
本单位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09.43 万
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492.48 万元,增长 227%。其中
基本支出 5.16 万元,项目支出 704.28 万元
本单位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
为 507.74 万元,支出决算为 709.4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9.72%。
(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507.74 万元,
出决算为 709.4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9.72%,预决算有
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为上年结转预算,支出决算
数为上年结转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年中
追加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资金
情防控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等,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
力提升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
出、疫情防控能力提升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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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年初预算为 5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5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无变化。
2.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年初预算为 0.76 万元,
出决算为 5.16 万元因该资金为年中追加资金,故与年初预
算无对比性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能力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及社区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初预算为 6.98 万元支出决算为
202.27 万元,因该资金为年中追加资金,故与年初预算无对
比性。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初预算 6.98 万元为上年结
转数,年中追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1 万元,因该资金为年中追加资金,故与年初预算无对
性。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
防治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项目支出和免疫规划常
规工作项目支出。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
决算为 1 万元因该资金为年中追加资金故与年初预算无
对比性。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新冠病毒感染救
治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制氧机等设备,以提升
新冠病毒感染救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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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况说明
本单位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16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4.81 万元,因该项支出为年中追加支
出,故与年初预算无对比性,主要用于发放本单位人员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0.35 万元,因该项支出为年中追加
支出,故与年初预算无对比性,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公用经
费支出。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 2023 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与年初预算对比无变化,与 2022 年决算对比无变化。
五、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 2023 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无变化,
与 2022 年决算对比无变化。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 万元,与年
初预算对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支出决算 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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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与年初预算对比
无变化,与 2022 年决算对比无变化。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
排 0(局、办、镇)机关、0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
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年因公出国(境)团组
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
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与年初预算对比无变化,与 2022 年
决算对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0 万元,与年初预算对比无变化,
与 2022 年决算对比无变化。2023 年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开支
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0 万元,
平均每辆车 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与年初预算对比无变化,
与 2022 年决算对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 0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 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年初预算对比
无变化,与 2022 年决算对比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3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43 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9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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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采购服务支出 0.50 万元(口径参见单位决算 F03 表《机构
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
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0%。货物
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0%;工程采
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服务采购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
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 辆,
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单价 100 万元
(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2 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6个,项目支出总金额209.42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4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
资金205.2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6.66%,占项目支出总额
比例90.59%;一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8.31万元,占项
目总数比例16.6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3.67%;一个项目
评为三等,涉及资金13.01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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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总额比例5.74%。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个
别项目完成率较低因项目开展前期调研、规划等筹备工作
繁琐,导致资金支出进度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年
初预算,加快工程建设任务,增强审批办理时效。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含年初预算和年中预算调整),
“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自评得分为
99.13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6.14万元,执行
数为164.70万元,完成预算的99.1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
况:一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二是保障机构人员工资正常发
放。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能准确预计资金支付流
程的时间。下一步改进措施:将以此为鉴,严格按照年初预
算,加快项目推进,以达到年度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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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
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
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
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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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