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殡葬管理所(梧州市殡仪
馆)2023 年度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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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殡葬管理所(梧州市殡仪馆)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梧州市殡葬管理所(梧州市殡仪馆)2023 年度单位
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殡葬管理所(梧州市殡仪馆)2023 年度单位
决算情况说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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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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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殡葬管理所(梧州市殡仪馆)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梧州市殡葬管理所(梧州市殡仪馆)主要职能为:管理
殡葬事宜;推进殡葬改革,提供殡仪服务。殡葬改革法规宣
传、殡葬执法检查、殡葬礼仪服务、遗体处理服务、遗体火
化、骨灰安葬安放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梧州市殡葬管理所(梧州市殡仪馆)是梧州市民政局直
属单位,属于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自收自支的公益二类事业
单位。
梧州市殡葬管理所梧州市殡仪馆按照工作职责自设
3 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殡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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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梧州市殡葬管理所(梧州市殡仪馆)2023 年度单位
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梧州市殡葬管理所(梧州
殡仪馆)2023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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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梧州市殡葬管理所(梧州市殡仪馆)2023 年度单位
决算情况说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 2023 年度总收入 377.95 万元,其中本年
收入 377.95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168.76 万元,增
长 80.6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13.27 万元,为市本级财
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203.61 万元,
增长 2107.76%,主要原因:因 2023 年初“乙类乙管”疫情防
控的紧急工作需要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治区福彩公益金下
达了专项资金购置殡葬设备,提升殡仪馆服务能力,属于突
发临时工作,因此,2023 年度决算数增长率较高。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5.00 万元,为市本级
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7.00 万元,
下降 11.29%,主要原因:2023 年梧州市公益花坛葬活动
消在公交车候车站开展“移风易俗”主题宣传,因此,相比费
用减少了。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万元为市本
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
增长 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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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事业收入 109.69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
的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27.84 万元下降 20.24%,
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尽量缩减运转开支,
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 2022 年减少。
5.经营收入 0.0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
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 0.0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
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含专用结余0.00 万元,主要
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
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 0.0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
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
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
要原因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已执行完毕。
(二)本单位 2023 年度总支出 377.95 万元,其中本年
支出 377.95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168.76 万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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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80.6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310.1 万元:主要用于:
采购殡葬应急设备项目和殡仪馆服务提升项目设备;本单位
在编、在职人员工资、社保缴费支出及处理 2023 年无人认
领遗体殡殓费等。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177.66 万元,增
长 134.14%,主要原因是:采购殡葬应急设备和殡仪馆服务
提升项目设备属于突发性应急专项支出,导致增长率较大。
2.卫生健康支(210 类)3.5 万元:要用于:支付本
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
1.13 万元,下降 24.41%,主要原因是单位退休人员增加以
及在编人员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221 类)9.35 万元:主要用于:支付
本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费用。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减少 0.77 万元,下降 7.61%,主要原因是单位退休人员增
加以及在编人员减少。
4.其他支出(229 类)55.0 万元:主要用于:2023 年度
开展公益节地花坛葬活动费用。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7
万元,下降 11.29%,主要原因是:2023 年梧州市公益花坛
葬活动取消在公交车候车站开展“移风易俗”主题宣传。
5.结余分配 0.0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
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 2022 年决算
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结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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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
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
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年末结转
和结余。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
梧州市殡葬管理所(梧州市殡仪馆)2023 年度一般公共
算财政拨款支出 213.27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203.61
万元,增长 2107.76%。其中:基本支出 0.00 万元,项目
出 213.27 万元。
梧州市殡葬管理所(梧州市殡仪馆)2023 年度一般公共
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13.27
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年初预算
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13.27 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原
因是:是 2023 年初“乙类乙管”疫情防控的紧急工作需要
央预算内资金和自治区福彩公益金下达了专项购置殡葬设
备资金,采购一批应急设备,提升殡仪服务能力,属于突发
临时工作,主要用于购置殡葬应急设备。
三、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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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殡葬管理所(梧州市殡仪馆)2023 年度一般公共
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0.00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0.00
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0.00 万元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殡葬管理所(梧州市殡仪馆)2023 年度政府性基
支出 55.00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7.00 万元,下降
11.29%。其中:基本支出 0.00 万元,项目支出 55.00 万元。
梧州市殡葬管理所(梧州市殡仪馆)2023 年度政府性基
支出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55.00 万元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
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
55.0 万元。主要用于是2023 年度开展公益节地花坛葬活动
费用。
五、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殡葬管理所(梧州市殡仪馆)2023 年度国有资本
营预算支出 0.0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00 万元,项目
出 0.00 万元。
梧州市殡葬管理所(梧州市殡仪馆)2023 年度国有资本
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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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年初预算的 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
长 0%,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支出 0 元,与年初预算相
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00 万元,公务
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0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0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 万元,成年初预算
的 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原因是: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元,与年初预算相符。全年使用财
政拨款安排 0局、办、镇)机关、0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
团组共计 0.00 个,累计 0.00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全年使
用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元,与年初预算相
符。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0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00%,
比上年增加 0.00 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元,与
年初预算相符。购置了 0 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
置支出 0 元,与年初预算相符。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00%,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0 元,与年初预算相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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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以及开展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0 元,与年初预算相符业
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
年梧州市殡葬管理所(梧州市殡仪馆)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
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0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0.00 万元,
平均每辆车 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00%,比上年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公
务接待费支出 0 元,与年初预算相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0.00
次,人次 0.00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00 次,人次
0.0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3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92.01 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92.0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0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0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00%,其中:授予小微
企业合同金额 0.00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0.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0%;工
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服
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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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6.00 辆,
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0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0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0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00 辆、
法执勤用车 1.0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5.00 辆、其他用
0.00 辆;单位单价 100 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00
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单位2023年度项目2个,支出总额76.25万元。其中,本
级项目2个,本级项目支出76.25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
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个项目评
为一等,涉及资金76.2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二是项目既定目标标准性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
加强资金管理;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节地生态花坛葬”项目自评得分
为90.5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万元,执行数
为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
项目达到预期成效二是项目开展工作与资金支付进度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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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时间。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部分
目标未达到;二是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还有待健全。下一步改
进措施:一是严格要求到位,加快资金支付率,完成预定的
目标;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2.单位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节地生态花坛葬”项目进行了单位评价,自评得
分为90.5分,评价结果为“优”,涉及资金55万元。从评价情
况来看,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万元,执行数为55万元,完成
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达到预期成
效;二是项目开展工作与资金支付进度达到合同约定时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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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
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
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
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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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