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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指导全市城镇住房制度
改革工作。拟订全市城镇既有房屋结构安全管理政策、规章
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城镇危旧房屋安全监管工作,指
导监督危房鉴定工作;指导监督白蚁防治工作;推进城镇房
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质量保险制度工作;指导城区住
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城区对房屋安全使用
的规范管理;参与城镇竣工验收交付后房屋结构安全事故的
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市本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综合协
调;负责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技术规范标准;指导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中心开展工作;指导
和协调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消防设
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等相关业务工作;参与和配合
开展建设工程消防事故调查;对全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
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审批制度改革以及
政务服务工作;负责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日常事务管理工
作;指导、协调本部门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工作。
8.拟订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
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对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
文明施工及竣工验收备案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
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县(市、区)及开发区有关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
导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鉴定行业管理;参与建设项目开
工后的施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指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