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023
年度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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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梧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023 年度单位决
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023 年度单位决
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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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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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开展调查研究向市
委政法委提供意见建议和决策参考
(二)组织协调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
解决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协调矛盾纠纷
多元化解工作,协调调解跨辖区矛盾纠
(三)负责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协调指导,协调市直
各职能部门处理各县(市、区)上报的网格管理事项,健全
网格服务管理相关工作机制
(四)指导协调护路护线联防(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五)协助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督
导、检查、考核评
(六)协助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负责全市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和工作平台建设、运行、维护、数据对
接工作,开展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分析研判动态
监测
(七)完成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梧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中共梧州市委政法委
员会管理的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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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独立核算预算单位),内设有综合协调科、社会治理科
和信息技术科等 3 个职能科室
第二部分:梧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023 年度单位
决算报表
2023 年单位决算报表(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梧
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023 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023 年度单位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 2023 年度总收入 134.24 万元,其中本年
收入 134.24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18.82 万元,增
长 16.3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34.24 万元,为市本级财
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18.84 万元,
长 16.33%,主要原因:本单位人员增多,经费预算收入相应
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万元,为市本级财
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
长 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万元为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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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
增长 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4.事业收入 0.0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
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
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 0.0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
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经营性收入。
6.其他收入 0.0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
少 0.02 万元,下降 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其他
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含专用结余)0.00 万元,主要是
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
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 0.0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
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
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0.01 万元,下降 100.00%
主要原因是:项目已在本年执行完毕,不需要结转至下年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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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二)本单位 2023 年度总支出 134.24 万元,其中本年
支出 134.24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18.82 万元,增
长 16.3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 类110.87 万元:主要用于:
事业运行 110.87 元,其中:基本支出 97.10 万元项目支出
13.77 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转。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18.18 万元,增长 19.6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导致人
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多。
2.公共安全支出(204 类)0.41 万元:主要用于:事
运行,日常运转所需。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41 万元,
增长 10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导致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10.2 万元:主要用于:
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27 万元,增
长 2.7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210 类)5.12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
医疗保险缴费。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3 万元,增长 6.22%,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221 类)7.65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
住房公积金缴费。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0.3 万元,下降
3.77%,主要原因是:单位缴存基数变化导致减少。
6.结余分配 0.0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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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 2022 年决算
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上年年末无资金结
转结余。
7.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
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
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减少 0.03 万元,下降 100.00%,主要原因是账务调整,实际
上上年末无资金结转结余至今年年初。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
梧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支出 134.24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18.84
万元,增长 16.33%。其中:基本支出 120.47 万元,项目支
出 13.77 万元。
梧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24.94 万元,支出决算为 134.2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7.4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
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101.97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0.87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108.7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单位
新增调入 2 人,年中追加经费 8.9 万元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公用经费相应增多。主要用于:事业运行、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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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41 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预决
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经费。主要用于:事业运行,
日常运转所需。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0.2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预
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与年初预算相符主要用于:社会保
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
疗(项)年初预算为 5.12 万元,支出决算为 5.12 万元完成年
初预算的 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与年初预算相符。
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
初预算为 7.65 万元,支出决算为 7.6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的 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与年初预算相符。主要
用于: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保障
三、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况说明
梧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20.47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115.3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53.97 万元,津贴补贴 2.2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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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补助费 4.0 万元,绩效工资 26.98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2.24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04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65 万元,住房公积金 9.18 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 5.1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1.45 万元,水
费 0.05 万元,电费 0.24 万元邮电费 0.02 万元,差旅费 1.18
万元,公务接待费 0.09 万元,工会经费 0.94 万元,其他
品和服务支出 1.14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115.3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3.45%。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人员增多,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 5.1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1.2%。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项目拨款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09 万元,
成年初预算的 15.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0.09 万元,增长
100%,主要原因是:接待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来梧督导调研
组。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00 万元,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0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0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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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
的 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原因是:
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0(局
办、镇)机关、0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
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00
个,累计 0.00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0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00%,
比上年增加 0.00 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了 0
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00%,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本单位无
务用车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等。2023 年梧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及所属单位开支财
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0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0.00
万元,平均每辆车 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0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5.00%,比上年增加 0.09 万元,增长 100%,主要原因是:
接待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来梧督导调研组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12
1.00 次,人次 10.00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00 次
人次 0.0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3 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3 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0.00 辆,其
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0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0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0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00 辆、
法执勤用车 0.0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00 辆、其他用
0.00 辆;单位单价 100 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00
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单位2023年度项目3个,项目支出总额13.77万元,均为
本级项目支出。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
自评结果为: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3.77万元,占项
目总数比例66.67%,占项目支出总额100%;1个项目评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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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占项目总数比例33.33%,占项目支出总额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前期对项目支出科学谋划
不够。下一步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对项目指标数据的科
谋划,做细预算指标项目,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发
挥资金的使用效果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其他专项支出-雪亮工程等保测
评专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5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
预算数为12.00万元,执行数为11.40万元,完成预算的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完成2023年“雪亮
工程”等级保护测评工作。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科学
谋划程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事前研究,提升
科学谋划水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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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
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
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
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
费,是指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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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