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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梧州市白蚁防治中心
2022 年度单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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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白蚁防治中心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梧州市白蚁防治中心 2022 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白蚁心 2022 年
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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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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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白蚁防治中心概况
一、单位职责
我单位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二类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
及梧州市白蚁防治管理的相关规定;负责白蚁防治质量检测
和开展白蚁科研工作;负责梧州市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
蚁预防工作;负责对梧州市管辖范围内的白蚁防治工作进行
业务指导和从业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负责开展梧州市白蚁蚁
情调查,制定蚁害控制对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药物并提
供相关服务
二、机构设
我单位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正科级自收自支事
业单位(公益二类)。
我单位内设 4 个职能部门,分别是:办公室、财务部、
工程部、检测实验室。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我单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总数 5 名,其中:在职在编 5
人。其他聘用 12 人,退休 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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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梧州市白蚁防治中心 2022 年度单位决算
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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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梧州市白蚁防治中心 2022 年度单位决算情况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204.23万元,其中本年收
入204.23万元本单位是经费自理事业单位,2022年度首次
纳入预算一体化管理,因此无2021年度决算数据比对。收入
具体情况如下: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23万元,为市本级
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本单位是经费自理事业单位,2022年
度首次纳入预算一体化管理,因此无2021年度决算数据比
对。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204.23万元,其中本年支
出204.23万元,本单位是经费自理事业单位,2022年度首次
纳入预算一体化管理,因此无2021年度决算数据比对。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1出(204.23 万元于保
构在履行白蚁防治职能时所发生的各项人员经费和基本的
日常运转经费,具体括人员工资福利、专业设备、药物、施
工车辆运行维护等相关费用,以确保全市新建房屋的白蚁预
防、回访复查以及灭治工作得到落实。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白蚁防治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支出0万元。本单位是经费自理事业单位,2022年度首次纳
入预算一体化管理,因此无2021年度决算数据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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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本单位
是经费自理事业单位,2022年度首次纳入预算一体化管理
因此无2021年度决算数据比对。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白蚁防治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04.23
万元,本单位是经费自理事业单位,2022年度首次纳入预算
一体化管理,因此无2021年度决算数据比对。其中:基本支
出0万元,项目支出204.23万元。
治中心 2022 年
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04.23 万元,主要是年中追加白
蚁防治工作经费补贴,主要用于保障机构在履行白蚁防治职
能时所发生的各项人员经费和基本的日常运转经费,具体括
人员工资福利、专业设备、药物、施工车辆运行维护等相关
费用,以确保全市新建房屋的白蚁预防、回访复查以及灭治
工作得到落实。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白蚁防治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17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本单位是经费自理事业单位2022年度
次纳入预算一体化管理,因此无2021年度决算数据比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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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支出决算4.1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1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本单位
是经费自理事业单位,2022年度首次纳入预算一体机化管
理,因此无2021年度决算数据比对。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
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白蚁防治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
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梧州市白蚁防治中心
3
4.17万元,平均每辆1.3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行经0万元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0元。
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1231日3辆
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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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用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公务出行及白蚁防治
业务;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2年度无一般公
共预算项目支出。组织对2022年度2个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
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2万元占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
组织对2022年中追加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
自评,共涉及资金204.23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总额的72.9%。
组织对“白蚁防治工作经费补贴”等1个项目进行了
门评价,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4.23万元。从评价情况
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
绩效目标。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设定的绩效目
标进行自评,1 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 33.33%;
2 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 66.67%。自评发现的主
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二是绩
效指标设计不够合理有效,未能完全贴合实际工作。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
金使用效率,确保完成单位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二是合理
设计绩效目标,使绩效目标能更贴合实际工作,加强经费科
学分配,提高预算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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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含年初预算和年中预算调整)“白蚁防治工作经费补贴”
项目自评得分为 97.29 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年中预算追加
280 万元,执行数为 204.23 万元,完成预算的 72.9%。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产出数量完成预期白蚁防治项目数量、产出质量符合预期、
产出时效达到目标值、产出成本未超预算。二是效果分析,
确保单位在履行白蚁防治职能运营的稳定性,保障白蚁防
工作正常开展。三是满意度分析,白蚁防治服务对象满意
98%,达到目标值。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
有待加强。我单位主要对全市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房
屋进行白蚁预防施工、回访复查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该项
目经费会根据施工具体,相关经费支出集中在年中和年末。
二是绩效指标设计不够合理有效,未能完全贴合实际工作。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
金使用效率,确保完成单位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二是合理
设计绩效目标,使绩效目标能更贴合实际工作,加强经费科
学分配,提高预算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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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收入入”收入收入以安
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
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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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
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