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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
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
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
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
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
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
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
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