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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运行 3497156.12 元,其中:基本支出 3445256.12
元,项目支出 51900.00 元。主要用于单位为保障日常运转
及辅助审批工作开展发生的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
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本级统一规
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80640.00 元,其
中:基本支出 280640.00 元,项目支出 0.00 元。主要用于
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 140816.00 元,其中基本支出 140816.00
元,项目支出 0.00 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医疗
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公积金 210480.00 元,基本支出 210480.00 元,项
目支出 0.00 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支出。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
出预算。
1. 基本支出预算 4077192.12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的98.74%,同比增加 184778.55 元,增长 4.7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2456714.00 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60.26%,同比增加 151732.34 元,增长 6.5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1620478.12 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39.74%,同比增加 33046.21 元,增长 2.08%。
2. 项目支出 51900.0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1.26%,同比减少 200.00 元 ,下降 0.38 %。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