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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3年
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其
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
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
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
口的资金。较2023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3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
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
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85.71%,主
要原因是历年结转结余资金需按流程完成回收。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64.49万元,其中本年支
出63.88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8.43万元,增 长
40.0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51.10万元,主要用于本
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岗职工工资津补贴方面的支出和
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为完成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民族政策
法规宣传、少数民族、民族工作干部培训教育、少数民族交
流联谊等各项民族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宗教事务管
理有关事务。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5.75万元,增长44.55%,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5.73万元,主要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