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
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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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 年度部门决算
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 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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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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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
梧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财政全额拨款
事业单位,经费由市财政局核定收支,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
益中列支,列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负责梧州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运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
2、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3、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
况;
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5、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7、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8、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9、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行为,依法进行
处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心内设综合科、稽核监督科、法规科、信息科、档案
管理科,财务科、归集管理科、计划信贷科,管辖苍梧县、
岑溪市、藤县、蒙山县管理部。管理部作为中心的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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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心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中心是独立核
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 年度部门决算
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
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
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2023 年部门决算报表(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梧
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 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 2023 年度总收入 1901.19 万元其中本年
收入 1638.99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346.90 万元,
长 22.3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638.99 万元,为市本级财
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347.98 万元,
增长 26.95%,主要原因:一是 2023 年日常运转增加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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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系统运维费用;二是 2023 年增加了专项公用经费—
期贷款起诉案件律师代理委托费;三是中心业务用房项目已
通过结算审计,支付了项目已完成工程需支付的工程款
上年预算有所增加了。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万元,为市本级财
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
长 0%,主要原因: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较去年同比无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万元为市本级
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
增长 0%,主要原因: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
入,较去年同比无变化。
4.事业收入 0.0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
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
原因是:中心无事业收入,较去年同比无变化。
5.经营收入 0.0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
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中心无经营收入,较去年同
比无变化。
6.其他收入 0.0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
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中心无其他收入,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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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同比无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含专用结余0.00 万元,主要是
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
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
中心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较去年同比无
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 262.2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
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
用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1.07 万元,下降 0.41%,
主要原因是2022 年支付跨年度信息化项目尾款,故较 2022
年上年结转和结余有所减少。
(二)本部门 2023 年度总支出 1901.19 万元其中本年
支出 1638.12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346.90 万元
增长 22.3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55.42 万元主要用于: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增加 1.4 万元,增长 2.59%,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按规定
正常晋升,社保缴费基数增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
缴费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210 类)26.67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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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统筹缴费等社会保障缴费支出。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0.08 万元,下降 0.3%,主要原因是:2023
年下半年有一名职工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3.农林水支出(213 类)1.5 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派驻
藤县龙双村乡村振兴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支出。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严格
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经费,正常开支乡村振兴第一书记驻村专
项工作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21 类)1554.53 万元:主要用于:按
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以及保障中心机
构运转和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常运作等方面的支出。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344.65 万元,增长 28.49%,主要原因是:
一是 2023 年日常运转增加公积金业务系统运维费用;二是
2023 年增加了专项公用经费—逾期贷款起诉案件律师代理
委托费;三是中心业务用房项目已通过结算审计,支付了项
目已完成工程需支付的工程款,较上年预算有所增加了。
结余分配 0.0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
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 2022 年决算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结余分配 0.00 万元,
去年同比无变化。
年末结转和结余 263.08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
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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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
增加 0.94 万元,增长 0.36%,主要原因是一是中心 2023 年
预算中安排的逾期贷款起诉案件律师代理委托业务费为中
心预付款,年末收到律师事务所退回部分委托费用到实有资
金账户;二是收到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转来中心代垫支水费。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支出 1638.12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345.97
万元,增长 26.77%。其中:基本支出 766.20 万元,项目支
出 871.92 万元。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709.02 万元,支出决算为 1638.1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5.85%。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56.70
万元,支出决算为 55.4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74%。预
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有职工退休,在编
人员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实际支出少于预算安排数,主要
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
疗(项)年初预算为 28.54 万元,支出决算为 26.67 万元,完成
年初预算的 93.45%。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主要是因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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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有职工退休,在编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统筹缴
费等社会保障缴费实际支出少于预算安排数,主要用于职工
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统筹缴费等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主要
是 2023 年年中财政部门追加下达新增核定中心乡村振兴第
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 1.5 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派驻乡村
振兴第一书记驻村开展专项工作的开支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
初预算为 42.52 万元,支出决算为 41.57 万元,完成年初预
算的 97.7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主要是因为本年度
职工退休,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实际支出少于预算安排
数。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5)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
(项)年初预算为 1581.26 万元,支出决算为 1512.95 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 95.6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主要因为一
是下半年压减"三公"两费 3.72 万元;二是部分项目尾款按合
同约定未到期付款,暂未支付主要用于保障中心机构运转和
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常运作等方面的支出
三、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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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基本支出 766.20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519.2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181.52 万元,津贴补贴 10.7 万
元,绩效工资 197.32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5.42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6.12 万元其他社会保
障缴费 3.18 万元住房公积金 41.57 万元,退休费 3.44 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 246.9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1.7 万元,印
刷费 2.5 万元,水费 0.1 万元,电费 4.82 万元,邮电费 1.0
万元,业管理费 1.0 万元,差旅费 4.73 万元公务接待费
0.26 万元,委托业务费 168.99 万元,工会经费 8.3 万元,公
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23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2.39 万元,其
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0.92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515.8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4.74%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主要是年初预算以 2022 年 9 月实
有人数工资测算,2023 年根据有关政策文件,在编职工工资
正常晋升,故工资福利支出多于年初预算安排数。
(2)商品和服务支出 246.9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3.84%。
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主要是水电费等日常支出按实际发
生数开支,较年初预算数有所减少,公务接待费按照实际接待
发生费用开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执行公务接待标准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4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7.1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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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职工退休,年初预算核定数不含当年退休人员补助,年底中
心按照财政部门要求追加退休人员补助
(4)资本性支出 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预决
存有差异原因是:中心本年度无资本性支出,与预算相比无变
化。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00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
其中:基本支出 0.00 万元,项目支出 0.00 万元。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
算的 0%。
五、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
算支出 0.0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00 万元项目支出 0.00
万元。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
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完成
年初预算的 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2.49 万元,
成年初预算的 10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0.73 万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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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41.48%,主要原因是一是 2022 年没有发生接待,本年
发生两个批次接待接待费较上年有所增加;二是因公务车
辆使用年限已久,维修费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
支出决算 0.0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2.23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26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的 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原因是:
中心 2023 年无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0.00 万元
与预算及去年同比无变化。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0(局、
办、镇)机关、0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
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
累计 0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
万元,与预算及去年同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23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00%,
比上年增加 0.00 万元原因是中心 2023 年无购置公务用车
购置费支出 0.00 万元,与预算及去年同比无变化。购置了 0
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中心 2023 年无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2.2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0.47 万元。原因是:主要因公
务用车使用年限已久,维修费用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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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三县一市住房公积金
业务检查及拓展和乡村振兴工作联系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 年梧州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
全年运行费支出 2.23 万元,平均每辆车 2.23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2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比上年增加 0.26 万元,增长 100%,主要原因是:
2022 年没有发生接待,本年发生两个批次接待,接待费较上
年有所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2 次人次 20 次国(境)
外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 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3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00 万元,比年初
预算数减少 0.0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 0.00 万元,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为事业单位,2023 年
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同比
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3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56.19 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1.6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 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44.55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60.59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38.7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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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57.80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95.4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10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服
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34.1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
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 辆,
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1 辆;单位单价 100
(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 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数是1709.02万元,执行数是
1638.99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
况看,总体效果比较好。中心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
强财务管理,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和细化了预算编
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财务收支平衡保证住房公
积金管理机构正常运转和业务工作开展需要的人员经费
和公用经费保障机构正常运转。2023年我市住房公积金
健康平稳运行,各项业务指标平稳增长,中心较好地完成
年度业务管理工作考核各项指标,考核评定等级为优秀。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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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中心2023年度项目11个,项目支出总额974.42万元,
11个项目为本级项目,本级项目支出974.42万元。所有项目
均开展了绩效自评,1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974.42万
元,占项目总数100%,占项目支出总额100%。自评发现的
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具体,
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部分质量指标和效益指标
设置不够明确,指标值未达到细化和量化的要求;二是部分
预算项目支出进度未能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因下半年财政部
门对资金拨付方式有调整,导致个别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支出进度慢的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绩效
目标编制,在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时,明确要求设置指标
值要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似匹配,以利于对工作的有效
指导、过程的有效控制、结果的精确评价;二是加强项目开
展进度的跟踪,每月公布各项目支出进度对延续性项目要
提前谋划,合理安排年度预算资金,不定期组织开展项目绩
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专项公用经费-业务用房专
项”项目自评得分为99.25分,自评结论为一等,项目全年预
算数为460万元,执行数为425.34万元,完成预算的92.46%。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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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办事效率,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安
全有效运行,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三是按照项目合同
约定支付项目款。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合同约定
付款方式限制,部分暂扣项目质保金和工程款尾款年底到期
支付,因支付系统已关闭,款项未能在当年支付。下一步改
进措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合理规划时间提前谋划,遇到问
题及时查找原因,及时处理并总结经验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中心组织对“专项公用经费-日常运转”“专项公用经费-
业务用房专项”“其他专项支出-公积金宣传”等11个重点项目
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均为一等涉及资金974.42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需求
过实施各预算项目满足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需要,保证住
房公积金业务正常开展,提高业务办理效率,积极开展住房公
积金宣传工作,为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有效的运行,为缴存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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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
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
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
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
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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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
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管理:指经财政部门批
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