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 0.0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
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 万元,主要是
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
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本年度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 0.0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
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
的资金。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主
要原因是:上年度没有需结转到本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单位 2023 年度总支出 211.77 万元,其中本年
支出 211.77 万元,较 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 4.09 万元,下降
1.8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 类)179.75 万元:主要用于:
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
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以及按市统
一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